陆逢时的耳朵被她揪的生疼,偏偏姜扶欢死都不肯撒手。
他没办法,只能解释:“我刚刚给你穿鞋子的时候就看了,真的好看。”
姜扶欢这才松开了手,不过还是不太满意,她拿起另一双鞋子,问他:“那你说,这两双鞋子哪双好看?”
陆逢时看着这两双在他眼里相差无几的鞋子,沉默了。
连系统都看不下去,出来说话。
【姜扶欢,你别为难男主了,直男是分辨不出来这两双鞋有什么区别的。】
姜扶欢瞪它:“你闭嘴,这里又没你事。”
【我实话实说嘛,我都没看出来有多大区别,你看,颜色差不多,款式也差不多,就…一条带子宽一点,一条细一点?】
“你懂个屁,我问他又没问你,还有,不准喊我名字,喊我大小姐。”
大小姐好凶,系统小晴也不敢惹她,出来冒个泡赶紧溜了。
陆逢时不说话,姜扶欢却不准备放过他:“快说。”
“两双都好看。”
“不行,只能选一双。”
“你脚上这双。”
“为什么这双更好看呢?”
空气再一次陷入了寂静。
别说是陆逢时,就连旁边站着的销售也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就是传说中的送命题吗。
僵持许久,陆逢时见大小姐的眼睛滴溜溜地盯着他,如果他不说出让大小姐满意的答案,估计大小姐不会那么容易放过他。
陆逢时很头疼,不知道自己又哪里得罪了大小姐,沉思了一会儿,他缓缓开口,“可能是穿在你脚上,所以显得格外好看。”
姜扶欢一听这话瞬间开心了,看向陆逢时的眼神都柔和了几分。
这男主平时看着像块木头,还挺会说话的,算了,就不跟他计较和江纤月幽会的事情了。
就连系统都想出来为这个满分答案鼓掌,难道是男主经过大小姐一番折磨,现在已经进化了?
姜扶欢喜滋滋坐回到凳子上,本来看陆逢时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现在她决定暂时原谅他几个小时,她没再为难他,对着店长说:“这两双鞋子都包起来。”
店长一听这话也高兴,赶忙上前去帮姜扶欢脱鞋子。
店长一边服务一边拍马屁,“姜小姐挑鞋子的眼光好,挑男朋友的眼光更好呢。”
长得帅,脾气好,说话又好听。
只是姜扶欢一听这话,脸色立刻变了,“你说谁是我男朋友?”
店长没料到自己拍马屁拍到了马蹄上,原来不是男女朋友吗?
她急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眼拙。”
姜扶欢轻哼了一声,“他也配当我男朋友?他就只配做我的仆人。”
陆逢时站在一旁,面无表情,他早已经习惯了。
店长擦了擦额头的冷汗,顺着姜扶欢的话说,“是是是,姜小姐这么漂亮,哪个男的能配得上呢?”
姜扶欢的脸色这才好了些。
旁边给姜扶欢换鞋子的店员一边换,一边偷偷瞄了一眼陆逢时。
她从事服装销售行业好几年,一看就能看出来那位男士明显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类型的,长得又高又帅,身材也好,比起明星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现在的男仆市场都这么卷了吗?
有钱真好啊。
她以后要是成了富婆,就包七个这样的男仆,一星期轮换,每天不重样。
店员沉浸在自己的美好幻想中,替姜扶欢换好了鞋。
姜扶欢被顺好毛之后,接下来的一切都变得很顺利。
她试完了剩下几件裙子,挑了一条相对比较日常的连衣短裙直接上身穿着走。
姜扶欢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把商场的服装区扫荡个遍,陆逢时被大发慈悲地放过之后,只要默默跟在她身后,当拎东西的工具人就行。
他现在已经摸索出来,大小姐喜欢听好话,你要是和她对着干,她恨不得咬死你,但只要你把她哄高兴了,她就能乖一天。
上午买的大包小包放回车里后,姜扶欢准备去吃饭。
她挑了一家环境不错的港式茶餐厅,兴许是上午逛的累了,姜扶欢很饿,她几乎把半张菜单都点了一遍,各式菜品摆满了整整一张桌子。
陆逢时看着这满满一桌菜,想着就算再来十个人也吃不完这么多,而姜扶欢似乎还要加点。
出于多年来不浪费粮食的习惯,陆逢时忍不住开口,“大小姐,点这么多我们吃不完的。”
姜扶欢不以为然,“谁说我要吃完的,我只是每个都想吃一口而已。”
陆逢时:“……”
事实证明,大小姐果然说到做到,每盘菜她都只吃了一小口,只有那盘冰淇淋,她吃了一大半。
上午逛完了服装区,下午大小姐又把珠宝区和化妆品区扫荡了一遍,中途又去买了两个甜筒,当然,两个都是自己吃的。
陆逢时跟在她身后,全身上下挂满了购物袋。
他忍不住提醒:“大小姐,你别吃那么多冰淇淋,肚子会不舒服。”
大小姐才不理他,“你想让我分你一个吗?你想得美!”
陆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