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赶紧接上话,“他叫鹿歌,燕京大学的高材生,为人随性洒脱,我跟其神交已久,目前是好朋友。”
燕京大学是国内最高学府。
能从里头出来的人至少有些东西。
听到这里,金总长松动了很多。
又把鹿兆鹏的另一首白话诗看了一遍。
他是喜欢古诗的,但是对白话诗也不反对。
认为古诗,白话诗,是可以共存的,共同发展。
“这两首诗还不错,行了,这个诗社可以继续办下去。”
金燕西办的这个诗社,比较散漫,就像是个俱乐部一样,没有规矩,其实也是这位金大少在闹着玩。
他爹既不赞成也不反对。
自己的儿子什么德行他知道,整天游手好闲吊儿郎当,但是还算是个好的。小错误不断,大错误没有。
“谢谢爹。”
诗社,他爹能认可就太好了。
办诗社要钱。
别的不说,今天请客吃饭就用了几十块钱。
他花钱向来是大手大脚。
一个月的开支起码是一千块钱往上,这只是生活费,迎来送往的。
若是还要办别的大事,就需要更多的开支。
有了诗社的名义,就有了更正当的名头从府里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