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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第 67 章(2 / 3)

士兵的不是老酋长!这支多桑部的队伍很可能只有区区几百人,昨晚的大溃败是在故意迷惑他们。

老酋长不可能丢下他的部落。

他们竟然被多桑部给耍了。

阿邑刚才的好心情荡然无存,想到乌勒尔都督的命令,他阴沉着脸,强压下怒火,冷冷地道:“你留在这里,其他人集结队伍,随我去追击多桑部!”

说完,他没有犹豫,拨马离开山坡。

既然这支队伍以自己为诱饵吸引他们往北边,那多桑部一定往南跑了!

他的目标是多桑部的一万多人和老酋长的首级,山坡上这支残兵在他眼里已经是死人了。

……

西凉军不再尝试劝降,直接发动攻击。

逸息站在马尸后面,满身是血,手执弯刀。

一个西凉士兵冲了上来,他一刀劈下去将士兵砍成两半,鲜血喷涌,他踩在尸首上,哈哈大笑,抬起弯刀指着远处那面帅旗,转头对魏明肃道:“魏刺史,阿邑将军识破我们的计策了。”

魏明肃和逸息一样,也满脸是血,手里提了一把弯刀,刀刃都砍出缺口了。

他眺望着气急败坏离开的阿邑,淡淡地道:“老酋长他们应该已经到乌尼城了,西凉人追不上他们。”

逸息大笑:“魏刺史,我真的很佩服你。”

比武功和骑术,逸息自认为是多桑部身手最好的勇士之一,魏明肃不是他的对手。

但是要比手段,他绝对不敢和魏明肃比心机。

多桑部第一次分兵后,仍然没有摆脱身后的西凉大军,情形危急,魏明肃想了个对策,老酋长同意他的计划。

魏明肃和逸息带领五百人离开多桑部,在和西凉军前锋短暂交锋后立刻逃走,和主力汇合,第二天再分开。

这些天在魏明肃的指挥调动下,他们这支五百人的队伍时快时慢,时动时静,出没无常,虚虚实实,吸引了西凉大军的前锋,从而牵制住后面的西凉大军。

西凉人以为他们是多桑部主力,死死地咬在他们后面,其实多桑部落已经在老酋长的带领下逃往乌尼城了!

昨晚,他们又拖了一整夜。

现在西凉人发现他们只有几百人,掉头去追多桑部,为时已晚。

对面传来了骂声,西凉人又要冲锋了。

逸息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身后。

所有人身上都带了伤,每个人的箭袋都空了,他们昨晚的溃败是假装的,可是他们确实都很疲惫,身边的同伴一个个倒下去,很快就要轮到他们这些还活着的人。

逸息喘了口粗气,道:“西凉人残暴贪婪,把我们当成羊羔,当成任他们屠宰的牲畜,为了部落的将来,我们必须弃暗投明,归附大周。”

他看着自己的族人。

“我们拖延住了西凉大军,保住了部落的未来,我们的母亲、妻子和儿女一定已经到了安全的地方,和援军汇合,他们会得到丰美的土地和牧场,我们的牺牲是值得的!部落会记住我们这些英雄,我们的名字会一代一代流传下去,我们的子孙将以我们为荣!”

“这里就是埋葬我们的地方了,为了族人,我们这些人死而无憾,老鹰会把我们的灵魂带回故乡。”

带伤的战士们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和身边的同伴做最后的告别。

逸息转过头,拍了拍魏明肃的肩膀。

“魏刺史,你虽然是个书生,却和我们多桑部的汉子一样勇敢,我很佩服你。你是中原的汉人,你的家乡在很遥远的地方,可怜你要陪我们死在这荒山野岭里了。”

魏明肃脸色苍白,鲜血染红了他的袍子,双手鲜血淋淋。

他脸上都是血,抬起眼睛,望着东边的方向,道:“我曾在西州有个家,这里离西州很近。”

那是他一生最快乐的日子。

他是个孤儿,对家乡的记忆只有贫穷和饥饿,死后不需要落叶归根,他宁愿死在离西州近的地方。

逸息抹了一把脸上的血:“魏刺史,多桑部的汉子都可以为多桑部去死。你呢?为了荣华富贵吗?”

魏明肃依然看着东方,平静地道:“西州安定,边疆太平,百姓安居。”

安得太平之世,大庇黎民。

能尽一份力,便尽一份力。

两人耳边,再次响起了喊杀声。

西凉人挥舞着马刀冲了过来。

逸息和魏明肃都抬起了刀。

他们的马都死光了,身上不知道有多少伤口,伤口都在流血。

西凉人围了上来,交叠的马刀遮住了他们的视线,每一片刀刃都闪烁着杀气。

魏明肃太累了。

“哐”的一声,他手中的弯刀落地,人也倒在了地上。

一把马刀对着他狠狠地砍了下来。

马刀砍在他身上,压着他的肩膀,却没有疼痛。

耳边蓦然一阵马蹄踏地声响。

一骑快马从战场另一头疾驰而来,马上的人身穿胡袍,手持一双刀刃长而窄的鹰首马刀,直冲进人群,右手抬起,一道寒光飞出,势如破竹。

他肩上的那柄马刀应声而落,掉在地上。

西凉士兵只觉眼前一闪,自己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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