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发女子名叫路歌,大学时期曾和莫一帆是一个学院的同学。
那时的路歌便是学校出了名的大美女,追她的人就像地里的韭菜一茬接着一茬往外冒。
许久不见路歌,路歌的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清秀明媚的脸在妆容的勾勒下变得更显妩媚动人。
毕业后两人几乎断了联系,时隔数年,在这个边缘小城再次相见,两人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大学时的莫一帆长相也算俊朗。
路歌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莫一帆时的情景。
那时校园里的樱花正开的烂漫,林清挽着她的手红着脸说要去偷看一个人。
那时她还不以为意,还打笑着林清。
可当她在球场外看见那个跳跃投篮的身影时,她发现自己错了。
她从来不相信小说里的“一见杨过误终生”,只是后来越来越多的从林清口中听到他,她心底的按耐的那份情愫竟然变得越来越浓。
路歌有点不相信眼前的人就是莫一帆,他的变化很大,大的差点让她不敢认。
那双剑眉下的那双桃花眼还是那么好看。
他满脸的疲惫,身材发福,早就没有了当年大学时意气风发的状态。
岁月真是喜新厌旧…
可是那又怎样?他是莫一帆。
那个刻在她心里的名字。
莫一帆走上去,微笑着伸出手,“好久不见。”
收起自己的情绪,路歌粲然一笑,回握住他的手:“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一行人中一位满身名牌的金发碧眼的男子有些不快的站出来嘟囔到,“他是谁?路歌怎么笑的这么开心?”
金发男子身形健硕,身高约有180cm,长着一张典型的白人面孔,高挺的鼻梁,眼睛深邃。
金发男子有些不愉快地看着莫一帆,眼神中的敌意丝毫没有收敛。
捕捉到了金发男子对他的不屑,莫一帆对着路歌开着玩笑,“哟!路大美女风采不减当年!”
眼神若有若无地打量起路歌来。
路歌听出了莫一帆语气中的调侃,有些恼怒,语气中莫名带着几分娇嗔,“胡说,我跟他不熟。”
看着路歌有些娇羞的神态,一时间,在场的众人便有些震惊。
这还是那个油盐不进的大美人吗?
……
莫一帆爽朗一笑,“你别介意,我这是夸你貌美依旧。”
路歌也不理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很快便敛去神色。
此时,一个约有三十多岁,身形壮硕的黑人男子突然站了出来,用不是很标准的普通话,断续地说道,“哥们,你是路小姐的朋友吗?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吃饭。”
还不容莫一帆回答,黑人男子便自来熟地搭起莫一帆的肩膀,推着莫一帆入了座。
金发男子神情更加怪异,对着黑人男子就说到“威尔士,你在干什么?你又不认识他。”
威尔士?
原来黑人男子叫威尔士。
“哈哈哈哈哈”,威尔士笑声非常响亮,爽快地不加遮掩。
“中国有句古话叫,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路小姐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大家一起吃个饭不就认识了。”说完威尔士还朝着莫一帆的方向双手抱拳作礼。
莫一帆心里一笑,没想到这个黑人男子还挺风趣,随即表情郑重地又向威尔士回了一个礼。
两人就像古代的侠士见面一般,逗的其他人也笑了起来。
路歌表情沉稳,神采却也变得明媚起来,拿着菜单招呼了服务员,干练地点起了菜。
莫一帆的位子很自然的被安排在了路歌的一侧。
而路歌的另一边则是那个的金发碧眼的男子——麦克
一行五人,这一桌除了路歌,麦克,帮他解围的黑人男子威尔士,还有一对戴着眼镜的夫妻。
这对夫妻都是华裔,男的叫唐鹤德,女的叫黄云璇,同桌的人都叫他们为唐老师、黄老师。
莫一帆便也和他们一样叫了起来。
饭桌的氛围其实有些冷清,路歌并不怎么搭理莫一帆,纤细的手指专心的夹着菜,然后轻轻的送进嘴里,慢慢咀嚼。
路歌的气质还是那么出挑,长相美艳,充满了攻击性。
她在哪里,哪里就是中心。
秀色可餐。
莫一帆也不多言,这样想着,胃口也好了很多。
一筷子夹起一块肥而不腻的五花肉,送进嘴里。
“嗯,高原的藏香猪,味道真不错!”
桌上的一群人来自不同的国家,穿着打扮都比较朴实简单,最让莫一凡惊讶的是他们对东方文化的了解十分的深刻,从文人墨客到星宿八卦……
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队伍,尽管他们很刻意的保持低调。但莫一帆一想到坐在旁边的路歌,就觉得这个队伍似乎怎么都低调不起来。
路歌一直以来给他的印象就像摄人心魄的彼岸花,让人捉摸不透,危险而神秘。
饭桌上,觥筹交错间,氛围也渐渐的活跃了起来。
威尔士问着莫一帆:“一帆兄,你这次是准备去哪啊?”
莫一帆随口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