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回来也有半个多月了,无论是玉衫还是顾笙歌,明里暗里都给自己下过不少绊子,但都被自己装傻充愣的糊弄过去了,有时候还让她们吃了哑巴亏。
但就是不见顾离居有什么举动,不应该啊,这么多年把自己流放在外,虽然按计划自己的确打算是时候回来,但这次是顾离居主动叫自己回来的。
都说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他顾离居这么主动,定然是有目的的。
但就是这目的是什么,自己一时间还真没看出来。
戚风很不喜欢这种事情不受控制的感觉,她喜欢掌控一切,但现在,不知道顾离居的目的,她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动作。
越想越是心烦。
酒精一向是麻痹大脑最好的解药,对于严于律己的戚风也不例外,在及其少数的情况下,戚风也会选择用这种方式短暂的放松。
CLUB酒吧内
有的人喝酒之前是个人,但喝了酒之后,就不一定还是、、、、、、
这句话用来形容戚风简直是再恰当不过了。
戚风一向都是冷漠的,除了对于自己过世的母亲之外,她不会信任任何人,也不会对任何人有依赖感,所以,也就养成了她话少的性子。
但喝了酒的她就不太一样了,活脱脱一个话唠,那感觉好像是刚学会说话的原始人,恨不得把整个新华字典都说一遍。
“哇,小哥哥生的好漂亮,就是不知道怎么称呼呢?”
“季孺牧。”
“什么,什么?鸡?鸡什么?还是母的?”
某人此时的脸,只能用阴云密布来形容,但凡换一个人敢这么说,他发誓,明天整个锦城都看不到那个人的身影。
“不对啊,你们这行业,不都叫丫吗?你,你,你不是男的?我看错了?”
说话间,戚风倒是不客气,一下子靠的很近,双手捧着某男子的脸,很认真的端详着,因酒精而微微泛红的脸颊更显可爱。
而戚风没有注意的是,两人之间的距离是那样的近,近到季孺牧都能感受到戚风呼吸间的热气。
那么近的距离,她的眼竟是那样的好看,好一双丹凤眼,眼眸是那样的清澈、干净,琥珀色的眼睛,好像又在闪闪发光一般。
她的脸颊虽微微泛红,但却好似故意平添上去的腮红一般,竟然毫不违和,更显的她多了几分俏皮可爱。
季孺牧的心跳竟然漏掉了几拍,就在她靠近的那刻。
“不对啊,你就是男的,我,我没看错嘛。”
“我是男的,但不是丫。”
“唉,算了,算了,知道你们这行自尊心重,行行行,公关行了吧,这样吧,你今天晚上,姐姐我包了。”
“你、包、我?”
“放心,你要是业务能力好的话,说不定姐姐还能当个回头客,多照顾照顾你呢。”
“所以,这种地方,姐姐常来?”
“那是,姐姐是谁,左刀怒斩霸王龙,右剑挑断西门庆,黄浦江里喝过水的主,什么场面没见过?”
“行,看来玩的挺多的。”
老天作证,要是给戚风一次机会,她保证再也不喝酒了,尤其是在某人面前。
当然,这个结论是很久之后的自己才知道的。
接下来的时间,请欣赏戚风酒后的废话文学。
“小哥哥吃晚饭了吗?”
“吃了。”
“哦,那小哥哥晚饭吃的好吃吗?”
“还行。”
“晚饭是别人请你,还是你请别人,还是自己吃啊?”
“自己。”
“自己一个人啊?那是在酒店吃的,还是在家啊?”
“酒店。”
“酒店哦,那是酒店餐厅,还是叫的外卖吗?”
“餐厅。”
“哦,那餐厅人多吗?用不用排队啊?”
“不多。”
“那一定不好吃,好吃的都排队,那你吃饱了吗?”
“恩。”
此处省略几万字、、、、、、、
接下来的近两个小时内,戚风从晚饭聊到了宵夜,事无巨细,完美的把废话文学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
而季孺牧虽然表面上不耐烦,但却还是耐着性子把每个问题都回答了。
但那脸色,却是多少不太好看,如果眼神能杀人,戚风现在估计已经转世投胎好几轮了。
上一秒还在说个不停,下一秒倒头就睡,这戚风的酒品实在是不敢恭维。
季孺牧看着眼前的她,明明刚刚还恨她恨得牙根痒痒,可此时她安静的样子,又是那样的乖巧,让人忍不住想疼惜。
果然,能让自己这么束手无策的,只有她了。
“季总,您出来了,车就在前面,我马上通知开过来。”
“小点声,别吵到她。”
这时,江昀才注意到,像个小猫一样,整个缩在季孺牧怀里的戚风。
这,这,是他江昀看错了,还是有生之年系列?从来都不近女色的季总竟然抱着一个女的出来,还是喝醉的?
咱说,就算您不喜欢那些投怀送抱的,偏偏有点特殊喜好,也不能这么趁人之危啊,毕竟大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