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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农家乐(1 / 2)

人间自是有一片美景,如今正值冬日。四周白雪覆盖,唯有几束白梅宫内伫立,传来阵阵淡淡花香。

一女子驻足于梅花前,身着淡粉色流彩暗云长裙,衬托出玲珑有致的身材。

因为天气严寒,女子身上披上了银白色裘衣,只露出一双白净的小手。

“昭华,不要在外面吹风,小心感冒了,来,进屋来。”

刘婶担心地拉开屋帘将女子叫回来。

女子甜甜地应道,“是,我这就回去。”

她缓缓地在雪中行走,待到屋里时,沾在布鞋上的雪水融化,打湿了她的脚。

刘婶赶紧让她坐下,把她的鞋子脱下,拿去火边烤,牢骚道,“你这个丫头,一点也不让人省心。”

女子调皮地冲着刘婶调笑了笑,赤足走到刘婶身旁靠着,甜甜地道,“因为刘婶疼我,所以我才敢这么顽皮。”

刘婶无奈,却还是宠溺地蹭了蹭她的胳膊,看到她没穿鞋后,又是一番唠叨。

“你瞧瞧你,这大冬天的鞋子都不穿,真当自己是神仙是不?”

昭华随便穿上一双布鞋,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也许我真的是神仙呢?”

刘婶听了这话忍不住笑出声来,手一抖将昭华的布鞋摔在了地上。

“哪个神仙像你一样饭都没得吃啊?我可没见过。”

刘婶打趣昭华,将地上的布鞋捡起。

昭华白净的脸上挂上一抹绯红。

“刘婶,你讨厌!”

昭华气鼓鼓地跑到外面,继续看雪,赏梅。

刘婶不放心,在她出门后在屋里大声喊,“这回小心点,别又打湿了鞋子,就没得穿的了。”

“知道了!刘婶!”

昭华在屋外大声地回道,又继续赏梅。

看到这棵开放得正好的梅花树,昭华就想起来时只有几片叶子的梅树。

当日生气一走了之,便开始四处游历顺便看看能不能找到叶明钰地下落。

可是找遍了大半个国家都不曾找到,便去问了阎王,得知他投胎于农户家。

昭华便开始去何处山里寻找,直至半年前她来到了这里。

那时正好是夏日,烈日炎炎,虽说神仙并不怕热可她还是扛不住到了刘婶家讨了口水喝。

那时候她穿的破破烂烂,刘婶人好,问起了她的情况。

得知她在外面流浪了半年,刘婶以为她是个孤儿,心疼不已,连她的来历都不知道将她收养。

刘婶有个相公,大家都喜欢叫他刘叔,他们夫妻俩一直没有孩子,就把她当做女儿一样疼。

有什么好吃的总是第一个想到她,给她买好看的衣服,照顾得无微不至。

昭华被这份人间的亲情吸引,便舍不得再离开,留在了这里和他们一起生活。

她待在这个村落几个月,里里外外的亲戚都认识她,她也遇到了在农夫家里出生的叶明钰。

当时叶明钰刚出生,他父母都是农夫,没什么文化,不知道取什么名字。

他父亲姓王,就取了个名字叫王龙虎,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生龙活虎。

昭华觉得太难听,看着手中刻着叶字的玉佩,在一旁取了个名字,叫王叶明。

叶是他前世的名字,明是希望他的未来能够一片光明。

当然,这个名字也算不得多好听,不过比王龙虎好听些。

王叶明父母听她讲了其中意思,也同意用这个名字。

昭华突然想起来,再过几日就是王叶明的百日了。

无论是穷人富人,孩子到了百岁都会摆宴席请客吃饭,希望能够让孩子得到祝福。

在那之后,昭华不知道还能陪伴刘婶多久。

她看向自己白嫩的小手,触摸那嫩滑的肌肤。

如今的她看上去不过十五岁顶多,人类女孩在这个阶段会长的很快。

可是她不会老,不会那么快长大。

她没办法一直以这样的容貌陪伴他们一辈子。

再过几年,她就得离开,离开这个温暖的家。

昭华伫立在梅花前,一想到将来的事情显得有些失神。

一直到傍晚,刘叔打猎归来,提着一只鸡一只兔子乐呵呵地回了家,说,“昭华,媳妇,今天我可是大丰收,今晚吃兔肉!”

到了冬日,山里的动物都很难看见了。

虽然农夫家里会囤一些蔬菜肉类,不过还是会上山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收获。

昭华听到刘叔的声音,赶紧跑出去迎接他,自然地提过他手中受伤的兔子,“刘叔,家里东西已经够多了,不用再上山了。”

也许是因为她的到来让四十多岁的夫妻俩都开心,为了不让她过的苦,刘叔比以前更卖力地上山打野。

刘叔乐呵呵应下,“好,你说啥都对。今天弄完了明天就不去了,陪你和你刘婶好好过个年。”

昭华开心地狂点头,刘婶听到丈夫外出归来探出头来,有些吃醋,“我说啥你咋不听?就知道听昭华的,你眼里还有我这个媳妇不?”

听到自家媳妇不高兴,刘叔立马带着鸡去哄媳妇,“哪能呢?我媳妇的话肯定是说一就是一的。”

“这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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