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来银城算是下乡镀金,而王晟却是被家里人发配过来的。
“嗯,看着他点儿,小子脑子好使过头儿了,总在女人身上栽跟头不是个事儿。”
陈浩扭捏了半晌,双手都快绞在了一起“征哥,要不还是您劝劝晟哥吧,我哪有您的面子大。”
“我刚才都已经劝了多少回了,这回晟哥托您找的那女的,可不是什么善茬儿,下午我还挨了她一脚,差点把魂儿给我踹没了。”
“就那母老虎,晟哥不知道看上她什么了,您就劝劝晟哥吧,我怕那女的惹急了真要了晟哥的命。”
他家晟哥会挣钱会交际,黑白两道也都算能说得上话,不过唯独一点,那就是见不得女人,尤其是有几分颜色,还带几分脾性的女人。
其实身为男人也能理解,谁喜欢找个木头疙瘩,不过晟哥他这人吧,他没什么长性,把人的脾性完儿没了,对他百依百顺了他也就没什么新鲜劲儿了。
身边的女人多则半年,少则两三天,换了一茬又一茬,也就是仗着家里有些势力,自己手里又有钱,才能胡作非为到现在。
秦征把玩着手里的火柴盒子,一声不吭地听陈浩说话。
“不碍事,我在银城,没人能伤得了他。”
“要实在劝不动,就直接把人带我那里去。”
他与王晟虽说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但交情其实并不深,他也不过是受了王家的长辈嘱托,照看着他。
要不是有这层关系,谁愿意理会那个小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