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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精(2 / 2)

会用石茅扎死,这种死法相当憋屈,就跟打乒乓球的时候,你和对面你来我往打了好几轮,以为自己行了,结果打着打着没了体力,人家一个暴力扣杀直接秒你。

反应灵敏,自不必多说,比起笨拙的山峦巨人,地精可没有个子太大的烦恼,它的小个子长手臂,让它在战斗中不知道多有优势,沈月姣的撬棍虽不如它的长矛长,可胜在灵活,然而对方硬是将一根长矛舞得虎虎生风,根本难以靠近。

皮糙肉厚……则是沈月姣以身试险试探出来的特性,她不是没想过以撬棍做诱饵,吸引地精注意,然后直接攻击地精本身,不管是挖眼也好踹裆也罢,生死之前,不用讲究武德。

然而挖眼战术出师未捷身先死,她手还没伸到对方眼前,对方下意识地一闭眼,沈月姣撞上地精的眼皮,只觉得自己撞到了一层大象的皮肤上面,别提有多粗糙厚实。

几次试探,沈月姣发现得嘞,还是得靠魔剑化作的撬棍。

毕竟没有魔剑的破甲特性,她连人家的皮都破不了!

好在有一有二就有三。

当第一只地精死在沈月姣手中时,第二只,第三只……就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打得多了,就会发现地精其实很笨拙,只要能用巧劲拨开长矛,别傻乎乎地和对方硬碰硬,找准机会一剑扎脑,解决起来并不困难,难的是保持冷静,在战斗中抓到那一剑扎过去的关键点。

至于为什么是扎脑而不是扎心又或者是砍头,其原因主要在于沈月姣和地精的身高差还有撬棍破甲的特性。

地精的身高注定了让沈月姣很难攻击到对方的下盘,头是她最顺手的攻击地方,撬棍破甲的特性只存在于尖头一点,其棍体只是特别坚硬,和普通的钝器没什么区别,唯有扎这个动作,能够将这种近乎无视防御的特性发挥到最大。

出剑,出剑,出剑——

哪怕手中拿的并非是真正的长剑,而是一根怪头怪脑的撬棍。

沈月姣出剑的动作却从不曾有过犹豫,不曾有过彷徨。

生死之间,大概是最好的历练场。

曾经连杀只鸡都不敢看的沈月姣,如今已经平静地将撬棍扎进一个又一个地精的大脑。

沈月姣自己都惊讶于自己的适应能力。

地精作为类人型的怪物,除却皮肤颜色和大耳朵以外,其实看上去就是一个长得丑了些矮了些的侏儒,在生死危机当面时她没有多想,也不敢多想,然而事后回忆起来,她发现自己对于杀死地精这件事情竟然没有多少排斥。

这可和游戏里杀怪不一样。

游戏里被击杀的怪物,打击感做的再真实,也不可能有那种亲手击杀的感觉。

而且很多游戏公司为了过审,甚至将血液都给改成了绿色。

梦境中的绿皮怪物可不是这样。

沈月姣并不是一开始就能准确地将撬棍送进对方的大脑。

一开始总有扎偏的时候,扎到眼睛,眼球会脱框而出,扎到鼻子,破碎的鼻梁骨会涌出鲜血,扎到下巴……

十数个地精的性命,才成全了她现在的精准而优雅。

又一次了结一只地精,沈月姣自梦中醒来。

她抬手看表,此时时间还早,五点过三分,天边刚刚微亮。

她拉过床头的储物箱,打开,里面是满满一箱的能量棒。

拆开一根,三下五除二地塞进嘴里,又很快打开下一根。

梦中杀地精并非全无消耗。

如果死了,消耗更大。

满满一箱子的能量棒,直接矮下去一层,沈月姣才止住身体因饥饿而产生的战栗。

吐出一口浊气,又拆开一瓶矿泉水,尽数灌入喉咙。

在寂静的清晨,吞咽食物的声音是如此的明显,好在无人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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