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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迷(1 / 2)

1989年3月,京市人民医院。

“娘,我刚才找医生打听过了,张之夏这病跟活死人没啥区别。”

一身材肥硕皮肤黝黑,邋里邋遢的中年男子推门而进,他扫了眼这配置十分高档的病房,眼里尽是不舍得。

“你说她都这样了,咱为啥还要从普通病房给她转到这么好的单间,我听护士说这种单间老贵了,每天最起码一张大团结呢!咱浪费这钱干啥,直接把她弄回家不就行了,每天省出来的钱,我带你去逛这的大商场多好。”

一旁满头银发穿着靛蓝色棉布上衣佝偻着背的老太太,坐在单人沙发上并没有搭理他,目光一直紧盯着病床上,面色苍白到近乎透明的年轻女人。

没想到张之夏这小贱蹄昏迷了半个月了,样貌比起六年前竟然毫不逊色。

可见她这些年日子过的有多好,摸了摸手边陪伴了她六年的拐杖,淡淡道:“你不想要她手里的房子和店铺了?”

李富贵一听这话立马精神了起来。

想到他们现在住的那个宽敞明亮又精致三室两厅的大房子,还有早上去的那家小吃店,就坐那吃顿早饭的功夫就进账了二十多块,顿时笑没了眼。

一摆手,颇显豪气道:“行,那就让她继续在这住吧,仔细一想她搬回去还挺晦气的,影响咱们做生意。”

沈桂花听见这话满意的点头, “一会吃完饭,把你媳妇叫过来守在着,我回去看看我的大孙子。”

“好嘞,”李富贵快速走到她身边,笑眯呼呼的给她捏着肩,“娘,咱们今天还去那个全啥德那吃烤鸭吧!”

沈桂花想起昨天吃的烤鸭砸吧砸吧嘴,有些犹豫,“那东西好吃是好吃,就是价格贵分量少。”

李富贵拍了拍裤兜,“我可不像小妹那样小气,今个就咱娘俩去,儿子请你吃,绝对让您吃个痛快!”

“凤娇把名头说的怪好听,说是给咱们办的接风宴,但她也忒小气了,就点那么一点菜够谁吃……”

说到这他捏肩得手一顿,翻了个白眼,“你说她点那么点也就算了,半道上竟然还叫了她婆家那一大家子人来吃饭,那些人可是比咱老李家的人还多嘞!你说这气不气人。”

昨天吃饭的时候李凤娇那心思可都全写在脸上了,他娘平时最疼李凤娇了,她一撒娇要啥有啥。

那烤鸭贵是贵,但那又怎么样,张之夏的小吃店那么赚钱,吃顿饭的功夫不就给赚回来了。

他可以容忍李凤娇时不时过来打秋风,毕竟张之夏昏迷的消息是她传来的,但小吃店她想都别想了。

沈桂花想起小女儿昨天带的那一大家子,心里也产生了些许不满,拿起一旁的拐杖从沙发上起来,“走吧。”

“好嘞,咱这就走。”

李富贵高高兴兴的搀掺着一瘸一拐的沈老太出去了。

两人丝毫没注意到病床上的人,眼睫轻轻颤动,像是要醒来的样子。

张之夏在听到那两个人关门的声音之后,气的脑袋“嗡嗡嗡”的直冒火。

她不过是才昏迷半个月左右,她丈夫的那些极品家人不知道从哪得了消息,竟然从乡下找了过来。

一到这,直接自作主张的给她转了病房,还明目张胆的在她病床前算计着她的房产和店铺。

只恨她现在是个昏迷不醒的状态,要是能醒来她非得送那一大家极品去局子里呆上个几天。

想到这心里越发后悔起来,庆祝方式有千万种,她为什么要学别人开香槟,费时费力鼓捣了好久不说,当她准备放弃的时候,谁知那瓶盖竟然“砰”的一声直接飞她脑门上了。

当时她两眼一抹黑的就晕倒了,等到再次有意识之后,就成了现在这样,周围黑黢黢的一片,一点光都没有。

黑暗中她的听觉灵敏了不少,似是听见有人在说话,她渐渐静下心来听。

“隔壁床那个病人真是可怜,年纪轻轻的就被医生诊断成了植物人,这以后怕是醒不过来了。”

“我都来这住院好几天了,每天就只有两个十二三岁的小孩每天中午来这看她,晚上就睡在医院守着她,听说那小男孩还是这医院的熟客呢。”

旁边新搬来没两天的人问:“孩子她爸,她家里人呢,就没个亲戚?总不可能她家就她一个大人吧?”

挑起话头的人摇了摇头,“我当时也是这样想的,还特意去问了这的护士,据说孩子他爸是个当兵的,七八年都没消息了,孩子的外公外婆前几年就走了,至于他们爷奶,俩孩子死活不肯说,我估计不是啥好人,否则怎么会孤身一人,带着带俩孩子来京市打拼呢。”

“你说说在京市奋斗五年就买了房子开了店铺,可见是个本事不小的人啊,还没过上几天好日子,就成了这样,俩孩子可怜呐……”

问话那人听见后沉默了一瞬,长叹一口气:“这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随后又笑着道:“王哥,恭喜恭喜,明天就要出院了,相聚就是缘留个地址咱们以后常联系啊。”

“行啊,我给你留个地址。”

张之夏听完他们的对话后,才明白她现在这是在医院,被医生诊断成了植物人昏迷了半个多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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