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前,沈黎本来就是一个穷学生,不过即将到博士,自由度还是比较高的,每日做做实验,看看书即可,闲暇时间也挺多的。
学校饭堂的饭他吃不惯,便出门自己租了个小单间,自己做饭自己吃,不会的话就在网上看视频,也练就一手好厨艺。
今晚的饭菜丰盛无比,红烧鱼,糖醋排骨,辣子鸡等等,赚足了手下们的口水。
可惜,在仓库搬运的那一百人,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他们只能啃牛肉干了。
柳升跟沈黎时间长了,越发鸡贼起来。
他知道沈黎回来,肯定要改善伙食的,他每天啃草原上的干羊肉,水煮羊肉,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了。
小苗姑娘下厨,起码能吃到家乡的味道。
于是乎,他安排好仓库的事情后,急匆匆的跑回来,吃的那是一个舒爽啊。
“小苗姑娘,你这厨艺啊,可以去开酒楼了!”
他拿着酒杯嘿嘿笑着,却发现坐在周围的十个手下都有些不安,而且自始至终都没有动筷子。
这十人,是最早沈黎留下来保护苗欢心和孩子们的。
“不是,你们吃饭啊?这么好吃的菜,你们竟然能忍住?”
柳升一席话,又让他们艰难的咽下口水。
而厨房内的沈黎系着黑色围裙,匆匆的从厨房内端来两大盘东坡肉。
他手中筷子“啪嗒”一声掉在地上,然后狠狠的瞪了手下一眼,意思是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少爷下厨呢?
尼玛,咱是手下,哪有让少爷给咱做饭的道理?
几个手下满脸无辜,您来了就大快朵颐,咱把眼珠子都翻烂了,您也没看着啊。
他嘿嘿傻笑道:“少爷,我来给您帮忙。”
“行了,你们快吃吧,还有一个炖羊肉,马上就好了。”
沈黎在围裙上擦擦手:“欢心,林焕,赶紧过来吃饭了,灶里还有些余温,我把菜弄一下就好了,讲究什么呢,在办正事的时候咱是主仆,在家里咱都是自己家人,快过来吃饭,马上就好。”
众人虽然没有动筷,但心中还是一阵感动。
那个主人会与仆人同桌吃饭?
哪个主人会给仆人做饭还让他们先吃着?
只有咱家少爷会这样。
他们在心里默默发誓,一定对少爷死心塌地。
一顿饭,大家风卷残云,吃的是其乐融融。
……
夜已深,城中逐渐安静下来,白天外面宣扬自己多厉害的纨绔军队,似是也玩累了,韩应生在获得城中极多百姓的好感后,心满意足的回到营房。
然后两个眉清目秀的手下走进他的帐篷,褪去盔甲后,竟是两个美女。
军营严禁女人出现,韩应生忍受不了军营中极为枯燥的生活,便偷偷藏了两个美女在身边,每每深夜,便夜夜笙歌。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这种纨绔子弟来到军营,上官自然不会分给他什么好的兵员,多是兵痞一类,偶尔还会在街上调戏良家妇女。
至于青楼妓院,他们更是常客。
三流军队都不如,纯粹都是陪着纨绔少爷出来玩的。
白天他们陪着俘虏游行一天,夜晚又出去喝了花酒,自然是头重脚轻,回来就睡下了。
至于那些看俘虏的士兵们,更是哈欠漫天。
他们觉得很安全,因为这是后方桑榆城,这里除了他们,还有一万守军,根本不用担心,这些俘虏也得敢造反呢?
做俘虏,起码还能活,敢半夜起来造反,那就全杀了。
他们感同身受,自认为这种情况下,自己是万万不敢反抗的。
可这是哪里的军队?是狼族最精锐的部落之一,他们自称白狼后裔,奉狼为图腾,骨子里便是凶狠,岂会被人关的住?
夜深人静时,守着笼子的士兵终于坚持不住,靠着篝火旁昏昏欲睡。
扎木才让与桑登曲林从假寐中醒来,互相对视一眼后,桑登曲林从怀中摸出白天从水果摊摸来的一把匕首。
这种简易的锁匙,虽然硕大,里面的原理并不复杂。
三下五除二后,桑登曲林便撬开锁链。
那守军半睡半醒间,居然看到笼子打开,还没来得及惊叫,便被桑登曲林用匕首刺穿了喉咙。
抢来钥匙后,他们如法炮制,将两千俘虏尽数释放出来。
一路上,他们小心翼翼,不断收集兵器,并杀掉所有守卫。
很快,他们便杀到城墙下。
桑榆城比较小,驻扎的大军不可能在城内,而城池只有南北两个出口,只要把握这两个出口,再把握城墙,便能拿下桑榆城。
到时候桑榆城物资充足,仅仅凭借他们这一万个辣鸡,一时半会绝对攻打不下桑榆城。
韩应生的三千军队,都是一些兵痞,住在城内,此时睡的如同死猪一般。
这些狼族精锐,几乎不废吹灰之力,便抢占了城楼。
四更天,终于有人发现了不对劲,临死前惨叫一声:“敌袭!敌袭!”
营中有人被吵醒,于是乎,越多越多的人被惊醒。
桑登曲林见他们都被惊醒,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