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的阮烟越想越气,连饭都没有吃,啊啊啊!死直男!狗男人!
抱着枕头发泄了一顿,阮烟的气才消了一些。
安静下来的阮烟坐在炕上查看自己的小脚,果然脚都被磨红了,脚后跟甚至都有点磨破皮了。
呜呜,她实在是太可怜了,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阮烟动作熟练的给自己的脚上涂上灵泉水。
哎,她忍不住叹气。
这一个多星期来,她用泉水治伤的次数,比上辈子二十多年加起来都多。
脚上的红肿在涂上灵泉水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回了白嫩。
下午闲的没事干的阮烟搬着小板凳,坐在郑月的身边看她缝衣服。
“大嫂,你是给肚子里的小宝宝做的吗?”
“是啊,我把强子的旧衣服剪了,给肚子里的娃做一件衣服。”
郑月的脸上泛着母亲慈爱的笑容。
“为什么不用新衣服呢?”
阮烟疑惑,旧衣服上细菌多,小婴儿穿着不会生病吗?
“刚出生的小娃皮子娇嫩,穿旧的不磨身子,倒是有料子软和的衣服,那也不是咱能穿的起的。”
虽然郑月是笑着说的,但是阮烟莫名从中听出了苦涩的味道。
阮烟看着郑月手上的动作,她的手艺并不好,缝出来的走线很粗糙,但是她缝的每一针都很认真。
“大嫂,你让我来试试吧。”
阮烟大学学的本来就是服装设计,对做衣服什么的最熟悉不过了,只不过她懒得很,鲜少自己动手。
“我私底下自己悄悄练过的,手艺很不错的,你就让我试试嘛。”
见郑月犹豫,阮烟直接抱住了她的胳膊,娇里娇气的撒娇。
谁能拒绝一个甜美的撒娇呢?反正郑月不能。
受不了女孩的撒娇,郑月把手里的布头递给了她。想着反正是不值钱的旧衣裳,屋里还多得是,改天她重新做就是了。
她没有把阮烟的话当真,她来阮家这么些年,都没有见过小姑子拿过针,更别说做衣服了。
阮烟接过布头,老练的穿针引线,一副极其专业的样子。一旁的郑月不禁对自己的想法产生了怀疑。
女孩手下的针脚细密,动作利索,跟村头的老裁缝有的一拼。
没多长时间就缝好了一直袖子,郑月瞅着,这比商场里卖的衣裳还要精秀许多。
“烟烟,你真的会做衣服啊。”
郑月没想到家里最深藏不露的竟是小姑子。
阮烟缝的认真,跟郑月说话的同时,手上的动作也没停。
“那可不,我会的东西可多了呢,之前只是懒得做。”
哎呦喂,可不得了了,之前她还总担心小姑子嫁不出去,现在有这手艺,长得还恁俊,就算不做活,想娶的人也得排的老长。
“那你还会啥?”
郑月眼巴巴的问。
“我还会做饭,画画,弹钢……”
糟了,装杯装大发了,这个年代的钢琴可是了不得的东西,可不是她现在这个乡下丫头能见到的。
好在郑月也没注意到,光把注意力放在做饭上了。
“你就别拿大嫂寻开心了,做饭可不是看看就能会的。”
还别说,阮烟是真的会,上辈子的她有一阵看美食节目心血来潮,直接报名了某东方,老师都夸她使得一把好勺子。
后来学会做饭的阮烟,也不咋爱吃厨师做的饭了,三天两头拿农场的菜做饭。
对食物挑剔的某人,这些日子吃糠咽菜的,也是难为她了。
“大嫂,要不今晚我做饭吧。”
阮烟眼睛亮晶晶,她早就想给自己改善生活了!
“不成,不成,我有点累了,回屋歇会。”
涉及到粮食的事情,郑月可不敢做主,这年头粮食多珍贵啊,咋能给小姑子闹着玩。
郑月找了个借口就躲回屋里了,留下阮烟一个人在那郁闷着。
哎,生活不易,烟烟叹气,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哇。
晚上大家坐在院子里的桌上吃饭,阮烟捧着手里的高粱馒头,苦哈哈的啃着,干硬喇人,心疼她可怜的小嗓子。
“今天我听老梁婶说,新来的知青里有个家里存金子的,哎呦,隔三差五的就去国营饭店。”
林二妞忍不住把自己今天听到的新闻说给大家庭,当然,存金子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阮烟一听饭店这词,吞了吞口水,竖着耳朵仔细听。
“这些城里的知青不知道钱票难赚,花钱都大手大脚的。”
郑翠华吃了口菜,摇了摇头说道,还是年轻啊,不知道柴米油盐的贵。
“人家是城里人,爹娘有本事,孩子就可劲花呗,要我说啊,还是得会投胎。”
林二妞言语里掩不住的羡慕。
“哦对!阮珍珠那小娘们不也相中了个知青,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就她那德行还想嫁到城里?”
“换成咱们烟烟还差不多。”
林二妞一个人在说的起劲,还把话头转移到了阮烟身上,没有看到大家的脸色都变了。
“好你个贱皮子,我闺女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