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汉斯·普特曼斯联络了刘香和李国助两股海盗,但事实上,荷兰人还真没有把他们当做友军来看,所以,在自认时机成熟之后,便不待刘、李两部汇集,便对福建发起了进攻。
荷兰人第一个进攻目标是南澳岛,南澳岛地处闽海与粤海的连接处,地理区位非常重要,因此明军一向在南澳岛设置有水寨把守,因此当荷军发起进攻后,明军予以坚决反击,虽然在激战中,把总范汝耀受重伤,17名明军将士阵亡,但荷军同样有所损失,再加上担心在南澳岛耽搁太久,让荷军来袭的消息走漏出去,所以,普特曼斯不得不放弃夺取南澳岛的计划,继续北上寻找更好的进攻机会。
西历1633年7月12日,荷兰舰队来到厦门,厦门当时是明军与郑军的造船及修船基地,港内停泊着几十艘明廷和郑芝龙军的待修船只,但由于明军并未接到南澳战斗的消息,因此防守非常松懈,明军厦门守将张永产此时也不在厦门,因此当荷兰舰队发起进攻时,明军根本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便被击败了。
随即,汉斯·普特曼斯指挥手下水兵烧毁停靠在港口内的郑军战船----荷军重点焚烧了正在建造中的数艘仿盖伦式样的大型战舰----并劫掠了整个厦门,因此导致了郑军光在经济方面就损失了十余万两白银,其余有形无形的损失更是无法计算了。
偷袭得手后,荷兰人封锁了厦门湾,并强迫金厦附近的村庄向荷兰人进贡猪牛等物,为了解除厦门湾的封锁,7月14日,郑芝龙留在厦门的部下以郑芝龙的名义向荷兰舰队送交信件,要求释放12日被荷兰人抓走的中国商人,并说明荷兰舰队前来厦门攻击中国船只的原因,于是普特曼斯便提出了要求中国方面立即停止同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贸易,只能与荷兰人贸易,否则将再度开战的威胁。
郑芝龙的部下不能答复,便趁机提出了要向郑芝龙及福建巡抚邹维琏报告的请求,普特曼斯同意了----也没法不同意----就这样,郑芝龙的部下得以将厦门遭到荷兰人袭击的事情报告了郑芝龙。
当年7月24日,郑芝龙派遣代表前往荷兰舰队,并提出只要停止战争并撤回大员即可派出船只与大员贸易,对此,荷兰方面回绝了郑芝龙的提议,坚持要求垄断对华贸易。
无功而返的中方使者于2天后,重新出现在荷兰人面前,这一次,他带回了福建官府的正式回应:“荷兰人先赔偿战争损失,退回大员,然后才有可能谈判商务方面的问题。”
由于中方的答复与荷兰方面预先估计的回应相差甚远,恼羞成怒的汉斯·普特曼斯便再度以进攻厦门的方式向福建官场施压,但这一次,明军有所准备,所以,在游击张永产和同安知县熊汝霖的督率下,明军给予登陆的荷兰水兵以必要的打击。
荷兰方面在损失10余人后,还不罢手,但未曾想,海澄知县梁兆阳率兵夜渡金门浯屿,夜袭荷军,当场烧毁了荷军舢板3只,并俘获了另外5只同类型的舢板;荷军见明军战意高涨,不敢恋战,只好从厦门海域退出,转而窥视起海澄沿海。
7月29日,荷兰舰队正式将宣战书交予大明代表,在宣战书里,荷兰人提出了“希望拥有在漳州河、安海、大员、巴达维亚自由贸易的权利”、“在鼓浪屿建立贸易据点并派遣代表的权利”、“至中国沿海城市收购商品船只,能在福建沿海自由停泊的权利”、“不准任何中国船只前往马尼拉贸易”、“荷兰人在中国享有与中国人同等法律的权利”等五项要求,但这是福建地方官府根本不可能答应,也没有权利答应的,因此,中荷正式宣战。
然而中荷虽然正式宣战了,但因为台风的缘故,在接下来的8、9、10三个月中双方只有一系列小规模的接触,并没有发生大的战斗。
9月22日,崇祯皇帝的严惩暴荷的诏书抵达福建,福建巡抚邹维琏立即飞谕各地文武将吏,不许再谈“互市”二字,“誓以一身拼死当夷”;而郑芝龙更是发出了“参战者每人给银二两,若战事延长,额外增给五两;每只火船16人,若烧了荷兰船,给银二百两(16人分),一个荷兰人头给银五十两”的超额赏格,一时间,明军上下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当然,荷兰人这边也没有闲着,这不,除了从巴达维亚派来数艘盖伦船作为支援外,刘香和李国助的船只也被荷兰人带到了战场上。
10月22日,得到可靠情报的明军主力约150艘战船悄悄开到了金门岛南部的料罗湾口,准备袭击正停泊在那的荷兰-海盗联盟的船只。
当发现明军来袭时,荷-海舰队摆开了一个荷兰战舰居中,海盗船四散策应的防御阵形来应对,而明军舰队则在料罗湾东南角展开,以郑芝龙部队为先锋,顺东风采取了两路突击,黑虎掏心的战术加以应战。
此时,明军根据战前拟定的战术,以主力部队强攻荷兰舰队,只以辅助部队对付海盗船,这就让无法机动的荷兰舰船陷入了四面受敌的窘境;而更让荷兰人胆战心惊的是,是役中,明军投入的150艘战船中,只有50艘是炮舰,其余100条小船清一色都是纵火船,所以当这些纵火船在大船火炮掩护下,蜂拥而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