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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手下留情(1 / 2)

三人喝酒的当口,小混蛋给二人互相介绍认识,随着酒喝到了酣处,李奎勇终究还是没能压抑住心中的好奇,问出了那个今天一直缠绕他的疑问:

“晨哥,我先说好,我可不是挑你不是,你今天做的事情是不是有点过了?”

叶晨压根儿就没生气,反而是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个面相粗矿的汉子,别看他长的一脸凶相,整个《血色浪漫》里,叶晨最心疼的就是这个汉子,他对朋友始终都是义字当先,哪怕是为此搭上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只看他明知是必死的局面,也陪着小混蛋慨然赴死,最后要不是钟跃民救下他,他就真的交代在那里了。

至于小混蛋周长利,也不是电视里演的那样喜好惹是生非,残忍嗜杀,说出来可能都没人相信,就是这个四九城最大的顽主,在颐和园游玩的时候,看到孩子落水,连衣服都顾不上脱,直接一个猛子扎下去,第一时间把孩子给救了上来。

这个年月的顽主为人处世讲究的是一个局气,所谓局气是四九城方言,形容为人仗义,说话办事守规矩不耍赖,与人共事时既不怕自己吃亏,也绝不欺负别人,而周长利正是这样的人。叶晨能和他们坐在一起喝酒,说明已经打心底里认可了他们的为人,这样的人值得自己深交。

“其实我今天这么做是有原因的,我们这个院儿里住着的这些山猫野兽,其实说白了没有一个好鸟儿,你听我给你学学他们做的事情就知道了。”说着叶晨就把院儿里那些人的所作所为给二人讲了一遍。

“啐,真特么给四九城的人丢脸,就他们这样的,连在可着街头混饭吃的佛爷都不如,这也就是叶晨平素里低调,不愿意惹事,要是换了我,我指定给他们松松骨头,让这些杂碎长长记性。”小混蛋听完后,唾了一口,然后气愤的说道。

旁边的李奎勇也是一脸嫌弃的表情,其实也不怪他们这么生气,因为四合院儿的那几头蒜跟他们比起来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小混蛋的父亲是个澡堂里的搓澡工,母亲去的早,全靠他一个人把家里的几个子女拉扯大,然而哪怕就是这样,小混蛋的父亲作为一个等层百姓,没有文化的存在,也丝毫没放松对自己孩子的教育,从小的教育让小混蛋对于捞偏门的佛爷(北京话小偷,扒手)那叫一个深恶痛绝,京城里的佛爷遇到了他不脱层皮也好不到哪儿去。

至于李奎勇,父亲是一名烧锅炉的工人,而且早就已经去世,全靠母亲给别人洗衣服勉强糊口,所以李奎勇作为家里的老大,早早的就承担起了生活的重任,作为家里扛事儿的男人,教育弟妹责无旁贷的成了他的事儿,弟弟妹妹在他的教导下,也都规矩得很。

叶晨抿了口酒,然后夹了颗花生米在嘴里咀嚼,开口说道:

“本来他们爱怎么闹腾都是他们的事情,但是他们千不该万不该打我的主意,说实话,我这个人是最怕麻烦的,为了让麻烦离我远一点,就只能让这些麻烦的源头没机会靠近我了,这次只是个小小的教训,如果他们下次再招惹我,我可能就不会像这次这样心慈手软了。”

小混蛋周长利的嘴角不禁一阵抽搐,话到了嘴边让他给咽了回去,作为四九城数一数二的顽主,他自认为自己的手段就够酷烈的了,但是他发觉,说起腹黑来,他连给叶晨提鞋的资格都没有,这货是真特喵的黑,人都让他给塞进了局子里了,还说自己手下留情了,你特喵的还要点脸要不要了!

小混蛋不知道叶晨真是这样想的,担心棒梗被公安送到少管所,他还特意去找了办案的片儿警,跟他说希望给这孩子一个机会,把他送到工读学校就好了。叶晨之所以这样做,其实是为了不给棒梗留下污点,不耽误他将来知识青年下乡,至于他猴年马月能重新回到四九城,就不在叶晨的考虑范围内了。

而且因为叶晨的出现,已经改变了傻柱原有的生活轨迹,傻柱跟大领导没有任何的交集机会,这样日后大领导也不至于在傻柱的请求下,去帮娄半城担保,娄家出逃,而导致自己被调任南方。而棒梗的回城名额自然也泡汤了,至于帮大领导开车,更是八竿子打不着了。

叶晨在小混蛋家喝完了酒,溜溜哒哒的朝着自己家院儿走去,当他走到院门口的时候,突然看到了聋老太的身影,他也没有太过在意,朝着聋老太点了下头,然后就要进院儿,这时候就听聋老太开口说道:

“老叶家小子,跟我来我屋,我有话要和你说。”

说完,聋老太转身颤颤巍巍的朝着自己屋走去,动作极其缓慢,叶晨看了眼她的背影,挑了下眉毛,用力的搓了搓脸,然后把两只手聚集到自己的嘴前哈了口哈气,一股酒味进入鼻腔,叶晨皱了皱眉,然后开口朝着前面的身影说道:

“我今天喝了酒,就不扰老太太清净了,等我回去睡一觉,酒醒了,再来拜访。”

这时候就见聋老太转过了身,对着叶晨说道:

“没事,我不介意。”

“不好意思,我介意。”说完,叶晨没再理会聋老太,朝着自己屋家走去,这时听到身后传来了聋老太的声音:

“叶家小子,凡事真的要做的这么绝吗?就真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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