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要生存在城市里,得有特殊的本领。他们无师自通地实践出了另类生存“技能”,也可以说是生存本能驱使的结果——扒、偷、骗、抢,可以说除了正事儿,歪门邪道儿他们样样精通。
俗话说得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有“十叁鹰”在外围利用自己天生的女性魅力给他们打掩护,“九虎”做起坏事来几乎是无往而不利。他们习惯在火车上作桉,按东北老话讲,他们这伙人干的是“蹬大轮儿”的行当。
所谓“蹬大轮儿”,是指在火车上对人实施扒窃。那时,人们出远门的机会不多,能乘坐火车出行的大都是因公出差或探亲访友,还有一种就是因病上外地就医。当时,不管是因公或因私,只要是出门远行,就要携带一定数量的现金。
华夏有句老话:穷家富路。意思是说平常在家时可以节俭一些,而外出远行最好多带些钱财,以备应急之用。至于带多少钱出门,人们往往会根据所办事情的大小或自己的经济情况而定,这属于个人隐私。
但是,这个千百年来老百姓出门的习惯却被这么一伙人给“惦记”上了,这伙人用贪婪的目光紧紧地“盯”着火车上人们的钱包,随时准备出手。可以说这群“九虎十叁鹰”是缺了大德,如果是因公出差或是探亲访友还好一些,一般被偷了也只能是暗叫一声晦气,因病就医的遇到这伙人可就倒了血霉了,往往都会因此延误自己的病情。
水自流在“九虎”里的大哥,负责在背后出谋划策,运筹帷幄,“棉猴”骆士宾则是“九虎”里水自流的手下,为人凶残狡诈,阴狠毒辣,因为他瘸了一条腿,再加上他浑身上下都是心眼儿,和骆士宾配合的相得益彰,两个人可以称得上是现实版的狼狈为奸。
至于涂自强,则是属于那种冲锋陷阵的类型,在武力值这一块还算是说得过去,强烈的男性荷尔蒙自然吸引了取向扭曲的水自流的注意,而水自流除了腿瘸,长的也是妥妥的小鲜肉一枚,经过一番相互试探,鱼找鱼,虾找虾,这对臭鱼烂虾凑到了一起。
涂自强是一号,水自流是零号,水自流从此在心里一直把涂自强当成是自己最亲的男人来看待,可以说除了郝金龙和金月姬亲生父母外,涂自强在他心中的地位最高,要不然在原本的世界里,也不会发生在刑场上,水自流宁可冒着暴露自己的风险,也要把自己那顶崭新的羊剪绒的皮帽给涂自强戴上。
前面说到水自流的亲生父母是郝金龙和金月姬,没错,水自流这只狈还有个身份,他是周家老大周秉义的舅哥,郝冬梅的亲生哥哥。当年父母因为工作环境的复杂,把他拜托给老乡代为照顾,这也导致郝金龙和水自流失散多年,水自流就是在那时,受重伤腿瘸掉的。后来郝金龙查到了水自流,就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同时也知道自己的儿子,喜欢的人是涂自强。
在那个时代,这件事并不被接受,更何况他还一直在做违法的事。这对身居高位的父母来说,是致命的污点。所以郝金龙不能公开和水自流相认,但他却在背后一直帮助水自流。水自流出场时穿得那件将校呢大衣,就是郝金龙送给他的。
自从郝金龙和他相认,水自流知晓了自己的身份,他表面上给自己改名水自流,以示和郝家撇清了关系,其实心里对郝家还是怨念颇深的。叶晨可不相信水自流不清楚周家周秉义是自己的妹夫,然而即便是这样,他依旧屡次的霍霍自己妹妹的小叔子周秉昆和他媳妇郑娟,由此可见他的心理有多么的扭曲和病态。
周秉义和郝冬梅初中的时候就在一起了,后来两人更是一起去了通辽支援建设,这些水自流都是知道的。而水自流在刑场送别涂自强,得知郑娟怀孕了的消息后,眼珠子一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将在一旁昏倒的周秉昆拉下水,让他出面每个月去给郑娟送生活费。
他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作为涂自强的爱人和骆士宾的老大,他太知道郑娟的容貌对于一个血气方刚,初入社会的小伙子有多大的吸引力了,每个月的接触足以让周秉昆沉迷在郑娟的温柔乡里不可自拔,而郑娟本身是被骆士宾视为禁脔的存在,以骆士宾的为人是肯定不会放过周秉昆的,这时候他就可以躲在一旁看戏了。
至于水自流唆使骆士宾,每个月给郑娟送去叁十五元的生活费,目的也没有想象中的单纯,因为他和涂自强的关系,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有个自己的孩子,所以他才会在骆士宾见色起意,酒醉侵犯郑娟的时候,选择了袖手旁观。
他知道以骆士宾凉薄的性格,是不会把孩子这个拖油瓶当回事儿的,而水自流虽说喜欢男人,但是他骨子里一直都渴望有一个自己的孩子,这也是后来他唆使骆士宾找到周秉昆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根本原因。
水自流之所以会在涂志强死后,肩负起照顾郑娟的责任。其目的,无非是为了郑娟腹中的胎儿。他希望骆士宾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样他也能借此弥补自己人生中的遗憾。
后来出狱后,在和骆士宾喝酒的时候,骆士宾酒后吐真言,当初的那个人是他杀的,涂自强不过是给他背了黑锅而已,此时的骆士宾已经功成名就,得知真相的水自流顿时对这个曾经的手下起了杀心。
而水自流对付骆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