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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刀(1 / 3)

封十三原名就叫封十三。

是他那没读过几个书、对儿子也十分不上心,但舞跳得挺好的娘取的。

因为他爹封世常先前已有了十二个过明路的孩子,实在养不过来,没空搭理这个偷摸生的。

正如话本里说的那种不甚体面的人家,封十三的爹是官爹,娘是野娘,能因着几两真金白银孔方兄借教坊之口说个媒,凑在一屋子上了炕已是出格,生下他之后便理所当然地各自散了,各奔前程——

他爹接着回去当大官。

他娘用尽了最后一丝恨不能流传千古的母爱,最后才发觉当官的心都硬,“情分”好像不能等同于“名分”,见卖子求荣行不通,只好又把儿子团巴团巴丢到屋头外边儿,自己又陆续接了几个客,如愿以偿地死在了花柳上。

其实封十三也不在意这个。

他天生感情寡淡,亲眼看着老娘死在眼皮子底下,也只是嫌恶地挪开了脚跟,任由教坊司的把他娘扔出去烧了,再把他赶出去自谋生路。

封十三接受良好,也不想着回封府做什么少爷,他琢磨着做个生意,或者听他娘临死前最后一句情真意切地劝。

他娘以她见过不少达官显贵的远见卓识告诉他:“十三,你要想好,就得当官儿……要去读书……远远的,清净的……你,你千万要去读书!”

封十三则以一句“我不当官儿,我就想把那些碍着我的官全送去见你”,让他亲娘死了都不瞑目。

卫拣奴应该是猜出了什么,封十三并不感到意外。

毕竟两人朝夕相处了也有三年,当年一口咬定要买下他这个风评并不如何好的奴才,还要捎带个一路跟着他的陈子列,封十三就感觉奇怪。

况且别人不知道,他是能感觉出的,卫拣奴并不像他素日里表现的那般没心没肺,有意无意间流露出的谈吐举止都很不一般,会被猜出身世,封十三心里一早就隐隐有个数——实际上他也并不想瞒什么,只是他这身份可能带来的事情太危险,能少一人知道就少一人。

拣奴身子不好,这些年在鼓诃城耗着,大约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封十三不想他再多操心。

更何况人一旦倒霉久了,漂浮不定、好像总也摸不到明天的日子过够了,是会贪恋某种程度的平和的。既然眼下已经知道了,卫拣奴也并没有赶走他的意思,反而愿意护住他,封十三觉得这样也行。

读读书,打打架,每日监督卫拣奴吃饭喝药,再同陈子列一起凑个热闹哄他开心一下……反□□里的家底他很清楚,就是今日博坊里输了再多,卫拣奴也不可能落魄,卖了奴仆肯定是有别的打算。

之前封十三也试探地问过他的身世,可卫拣奴只是玩笑似的说:“我这么大个逆子,家里人当然是不想见我,就把我赶了出来,自己看着随便活活。”

当然,这正大光明的假话没人信,可卫拣奴不说,封十三就不问,平日里的诸多关注也只是担心万一这话就是真的,怕卫拣奴一个不留神,被不要他的家里人拐了回去。

只一点。

封十三要拿回他的玉。

那是他攒了两年的月钱买的,当时一眼看见就觉得适合拣奴,日日守着玉铺就是为了有日能攒够钱买,想要拿来修补一下卫拣奴脑袋上那根破木簪子——就是拣奴见惯好东西,不肯收也没事儿,退回去,或者自己留下做个纪念也行,总之是不能落在白胖公子的手上,让他拿来自己戴,或者借花献佛、拿他的心意给了什么别的人。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封十三就不由分说地恼怒起来。

方才煮药汤的时候,封十三就计划好了今晚的行程,自认不会耽误什么事。

他先是回了一趟屋,陈子列已经半梦半醒地睡着了,在他换衣服的时候还不自觉地磨了磨牙,嘿嘿傻笑了两声,吓了做贼心虚的封十三一跳,转身盯了他好一会儿,才束紧劲窄的袖口走了出去。

任不断在院子里漫无目的地溜达,见他来了,冲他兴致勃勃招呼道:“哟,还不睡呢?一起看星星?”

封十三不露痕迹地在心底嫌弃了一番他这别具一格的兴趣,摇摇头,礼貌地拒绝了:“不必了,我有事要出去一趟,很快就回来。”

任不断一愣,接着就反应过来似的上下一打量,笃定道:“你该不是要去找那对门的周公子吧!”

封十三:“不,我……”

不待他答话,任不断便腆着一张老脸,义正词严地批判他:“这就是你不对了,这俗话都说穷大辈,富小辈,咱们府里银子堆得太多,金子也烧不完,旁人不知道也就算了,你还能不知道?那周小公子本就没什么眼力,脑子又不好使,你就是叫声三叔爷爷的哄哄人家,能怎么样?”

他摇摇头,最后总结道:“底子都已经没了,还不让人面上高兴,小十三,这我还得多嘴说说你,过分了啊!”

任不断大约是一人守门太过无聊,逮着个人就不肯放手。

封十三却不愿再听他喋喋不休。

他心想:“也不知道这一主一仆都上哪儿学来的毛病,唤人名字前还要加个‘小’字……听着怪腻歪的。”

不过他这人虽然毛病也一堆,可好就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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