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踏白营先后攻入北夷西域,再打服了南蛮,班师回朝时遭遇内贼叛乱,那乱臣贼子用的就是这刀。不过后来老侯爷看这刀设计得机巧,很有妙用,就请封圣意,将其列为军需专用,民间流传的仿制品倒是不少,可没一把有我送你的这把好——我今日上博坊是输了不少钱,但赢来了这刀送给你,喜欢吗?”
听他提到长宁侯——哪怕是老长宁侯,封十三眸色瞬间动了动。
然而这情绪不过转瞬即逝,封十三便垂眸敛目,使其在眼底销声匿迹了。
他自认是天衣无缝地掩盖过去,卫拣奴却一眼能看出来他的蠢蠢欲动。他似有若无地勾出一丝笑意:“说起那早死的老长宁侯,就不得不说如今的长宁侯……不过还真巧,长宁侯一脉跟我也算半个本家,咱们都姓卫。”
封十三没动,也没抬头,只看着那把鱼隐刀:“是,长宁侯卫冶,是也姓卫。”
卫拣奴:“你怎的知道?”
封十三:“……秀才说过。”
“是么?你那老秀才知道得倒多。”卫拣奴仿佛是逼问似的慢条斯理道,“那他一定还知道老侯爷辞世后,并没有把踏白营交给自己的儿子,也没交给自己的妹妹妹婿,反而托付给了当年一同在战场拼杀的老战友郭志勇——小十三,那可是当年的踏白营啊,先不提各地守备军,单是那名震天下的三军二营里就无人能出其左右,如今风头叫岳家军一盖,昔日战无不胜的踏白营反倒成了专运帛金的途牛刀,郭将军也从大将军成了赶牛的苦力……至于老侯爷自己的亲儿子,反倒扔去了八竿子打不着的北覃卫,生死不问了好些年。”
说到这里,卫拣奴顿了顿,屈起手指无意识地敲了敲桌面。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挤出一个不明所以的笑,缓缓说道:“好在那长宁侯自己争气,沾了多少年的血,终于还是爬到了北司都护的位置上,成了北覃卫说一不二的头儿——直到当年封世常一案,我记着好像是被叫做‘摸金案’?封世常身为西南提督,却以权谋私,还私通南蛮流通帛金,被北覃卫通查之后畏罪潜逃,谁料同室操戈,全家上下连同府中下属统共百余号人,通通被人灭门,唯独一个养在外边的庶子逃过一劫。听说还是因为那封世常不认这儿子,嫌弃他是舞伎之子,上不得台面,并不养在府里才能苟且偷生……”
“因此案为大案要案,干系社稷,长宁侯破了自然有封赏,在北都乌郊营外便承圣恩袭了爵位……只是说来也怪,建功袭爵本是光宗耀祖的大事,何况当年卫冶年纪轻轻,甚至还尚未及冠,才十七岁,放别家儿郎都该策马北都十里街。可承爵之后长宁侯就两手一甩撂了不干,卸了北司都护的职任,自从三年前离了北都,便没人再见过他了。”
卫拣奴说着,看向封十三:“你那老秀才知道的多,那他知道这长宁侯卫冶如今去了何处么?”
听见”封世常“这个名字,封十三眼中的异色再次浮上来,这回连压都压不住。
封十三低声道:“侯爷是贵人,秀才一个屡试不第的书生怎么会知道他的行踪。”
卫拣奴:“是吧,我也是这么说。好比我方才胡乱编造的那几句痴言妄语,不都是些市井传闻,哪里能当了真?”
随着这四六不着的空口白话一出,刚才还有些紧张的氛围顷刻一扫而空,卫拣奴边说,边笑着靠在了榻上,此刻正是夜间凉爽的天气,他却像是感觉到冷似的,复又往灯罩里加了些帛金,好让其烧得更加亮堂些。
卫拣奴行事作风这样的奢侈,把帛金当柴火烧都是理所当然,出身一定不低,封十三对他清楚这些倒也不觉得奇怪。
可此刻这话结不结束,却由不得他说了算。
封十三状似无意地挑起话头:“长宁侯如何,市井里的人当然不知道,可我听说那北覃卫要求严苛,虽然称不上是‘兵’,打不得仗,只是圣人的鹰座凶犬,指哪儿咬哪儿,却也军纪严明,指令必行。”
“什么凶犬鹰犬,说得好听,刍狗一只罢了。”
卫拣奴拿手支着脑袋,烛火浅浅地映在他浅色的虹膜里,将半掩着的神色照得很不分明。他长发松垮地挽着,还不大乖顺地垂下几缕,搭在了那看上去随时要断开的木簪上——这种说法算好听的,要让封十三来说,那玩意儿最多被尊称一声风烛残年的木棍。
好在“木棍”本身没什么脾气,“木棍”的主子也不在意。
卫拣奴嗤笑一声,慢悠悠地说:“北覃卫是圣上手里最好用的刀,长宁侯就是比它还要好支使的堂下走狗,可好刀是没有心的,没心才能快,一旦有了心,血就冷不起来——没法见血封喉的事情,圣人们是不会犯险去做的。”
封十三顿了一瞬,这话里藏不住的黑沉讽意让他忽然生出了些陌生的感觉,好像眼前的人并不是他熟识的卫拣奴。
卫拣奴此时却笑起来:“行了,饭菜都给你热在厨房里,你赶紧吃点儿休息吧,别耽误明儿听学。”
封十三默不作声地应了句,点点头便往外走。
他一手扶住门框,脚跟还没来得及落地,卫拣奴像是凑巧想起了什么似的,叫住他,嘱咐道:“对了,这几日晚间你不要四处乱走,安分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