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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鸟(2 / 3)

过去:“跑什么跑,站住!”

卫拣奴没心思搭理这帮小孩儿脾性,哪怕封十三不论是个子,还是脑子,都长在同龄人前边儿好大一截,可他到底年纪还小,活到今天也不过十三虚岁,卫拣奴足足长了他八岁有余,要不是实在闲着没事肯陪他戏耍一番,压根话说不到一块儿去。

他冲少年招招手,示意见好就收。

封十三看明白他的意思,便眉头紧皱着停在原地,明显是不大甘心。

封十三:“可他抢了我给你买的……”

“行了,这事儿再说,先跟我回去。”卫拣奴没好气地说,“一天天的,光惦记着给我惹事生非了你!”

旁边那位格外有前途的“狗腿子”无比赞成地点点头,不赞同道:“可不么,其实方才我就劝他,吃一堑长一智,偶尔吃些亏也没什么的,偏偏……”

卫拣奴:“偏你个头,吃你的亏!真好意思说,你还不如他呢,也不知道一缸饭里是怎么吃出你这么个桶装的滚地葫芦!”

他嘴里边骂着,脚步边跟着挪回转身,此人大约是心知肚明自己身子不好,真惹急了动起手来肯定吃亏,深谙“上来就骂,骂完就走”的八字箴言,虽然时常上赶着招人嫌,却总能全身而退,屡试不爽。

正所谓一家人吃不了两样饭,这俩人如出一辙的怂包行为尽数现在眼里,封十三紧紧绷了一路的嘴角终于弯了弯,那总也生冷硬的面部轮廓笼在夕阳下,居然依稀显露出几分柔软来。

见人没跟上,卫拣奴头也不回地喊:“赶紧的,蹭饭都赶不上热乎了!”

封十三轻车熟路地收拾完满地狼藉,拎着那袋子猪肝血小跑着跟了上去。几人之间已有了些距离,自打进了变声期,拣奴就不让他再高声讲话,怕伤了嗓子,好在封十三口条很顺,并不会因为刻意压低了嗓音而含糊不清。

他清了清嗓,略微抬高了音调,声音不大却很清楚,道:“好,就来。”

黄昏缀影,按理说该是照得人影伶仃。

可此时的红扶街上却热闹极了,非但有气急败坏的美人,还有一前一后两个挨了一路骂的小少年。

高高瘦瘦的那个明显是要沉稳一些,一声不吭地跟在后边儿,而相比之下不大稳重的那个,一张叽里呱啦的嘴从头到尾就没停下,反调唱着,还叫人一路捂嘴半拖半牵着训斥。

府邸的正门口叫上门收债的、围着看热闹的,以及一帮忙着往外搬家的旧仆从给堵了,所有人都冲着里边儿指指点点,聊得正开,而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见状,明显是怒意更盛,一张多走两步就沁出一层额汗的小白脸儿气得微红。

不过卫拣奴这人好就好在这里,气归气,却很有自知之明,不干蚍蜉撼树的事儿,再次选择了避而不战。

于是几个人只好从别地儿过。

卫拣奴骂骂咧咧地拎着陈子列拍开了西角门,后边儿还缀了根小尾巴。

不多时,一扇雕花漆朱砂的黑油大门被人从里边儿打开,来人面还未露,身上先带一股呛鼻的烟寒气,也不知道这九月授衣的舒坦日子里是上哪儿沾染的这股闷劲儿。

陈子列连忙唤了句:“任大哥救我!”

里头那男人听着年纪不大,但也说不上年轻,冲他嬉皮笑脸地说:“我可不敢,老远就听见他又在发病。”

被叫“任大哥”的这人,本名唤做任不断,也就是白胖公子口中“只供得起的那条看门狗”。

听他自己说原先是个走江湖,后来有天一不留神让仇家追上,被卫拣奴救下了,他又不是个姑娘不好以身相许,况且以卫拣奴这分外苛刻的自爱自重,就是许了估计也看不上,因此才留下做了个护院,答应了做满十年再重回江湖闯荡。

此人额发微长,形容落拓,脸下的胡茬好像总也刮不干净似的泛层青。就是眼下玩世不恭地同孩子说话,还难掩一身疏狂意。

他原本就自带一阵来去自如的功夫,再加上这身饱含沧桑的气息,嘴里边儿还四不像地咬着根松花绿的雀翎,看着是很有些话本中江湖侠客的影子,陈子列自然崇拜,逢人便纠缠着喊“任大哥”,可封十三却不怎么看在眼里,反而总感觉今日的任不断神色间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不过既然眼下有事相问,这点怪异自然可以抹去——封十三并不是纯粹的不谙世事,不明白怎么样才能讨人喜欢,他只是纯粹懒得应付。

封十三:“任大哥,听闻今日拣奴又上博坊去赌了?”

说来也奇怪,封十三成日里忙得要命,天不亮就要起来给他这废物主子洗衣做饭,上学堂前既要监督着熬药,又要一脚把睡蹶过去的陈子列踹醒,好容易才在老秀才那里脱困,马不停蹄便要赶去孙大娘那儿买猪肝血,再去院里揪几根黄耆晒干,每日雷打不动地煮一锅味道实在是不甚动人的汤药给卫拣奴灌下,美其名曰“良药苦口”,实则没空折腾厨技……

然而此人居然还有精力,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来的消息,时刻关注卫拣奴不在家待着又是上了哪儿去!

连卫拣奴也弄不明白他这是个什么志向。

“赌什么赌,不能赌,我就是上那儿凑个新鲜……再就是一不小心,手气不大好。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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