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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新政负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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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它也是今后几百年间,百官们的俸禄依据。

按照封建时代的惯例,由最初的月俸,改为年俸,并且施行钱+粮模式。

七品以下的佐贰官,从七品为年俸百块银圆加百石粮,以后依官阶而替减十块。

到了从九品,则为十块银圆,十石粮。

七品至从四品,则为县、府之主官,年禄最高为千块银圆,千石粮,依次递减百块。

即使是知县,也能有四百块银圆,不愧为父母官了。

四品以上至从二品,最高阶的是总督,所以顶配为两千块,依次递减百块。

二品至一品,则是内阁六部中枢官,顶配为三千块,依次递减百块。

这些钱财,相较于之前的年禄,扩大了十余倍,足以让那些官吏们过上三妻四妾的日子了。

当然,这与历史上清朝的养廉银相比,却显得格外的寒酸。

例如,清朝台湾巡抚刘铭传的年薪为155两,而养廉银则达一万两之巨,本来是个好政策,结果却把官吏们的胃口喂大了。

高薪养廉,没有现代的技术监督,再加上中国如此庞大的领土和人口,施行这项政策,就如同肉包子打狗,人家还嫌你肉太少了。

不过,绍武朝的薪俸改革,极大的增加了地方负担。

无论是三老,还是佐贰官入流,都有了官身品级,吃的是县衙饭,以前几十张口,如今两百来张,压力太大。

且朝廷变更上交比例,从四六变更为三七,地方盈余颇少,亏空日多。

所以,恢复到对半分,地方财政定然宽裕起来,只是中央会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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