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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高岭之花(2 / 2)

他身上穿着沈凌夕的中衣,盘腿坐在床上,手指把玩着自己的发梢,难得没有在说话时注视对方的眼睛,而是垂下眼帘,鸦羽般的纤长睫毛在苍白的脸颊投下两片小阴影。

慕长渊故作轻松道:“鬼界充满尸气、魔气和邪祟之气,没有天地灵气供你修炼,就怕你不习惯。”

这个“不习惯”包含了生活方面的适应和看不惯恶道的作风行径。

小黑屋瞬间陷入沉默。

亘古的死寂潮水般肆无忌惮地弥漫开来,将他们淹没。

四周安静得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慕长渊的心跳如撞钟擂鼓,震得脑子都嗡嗡作响。

话刚说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善道一向看不起恶道,像饕餮这种大阿修罗王,被超度得连自己姓甚名谁都忘记。更有甚者,仙修不相信醒梦铃说当今世上存在两名野生大阿修罗——他们认为恶道根本没有那么多高阶修士。

高傲自满是一回事,但同样侧面反映出了恶道风光不再。

沈凌夕从来都是标杆与楷模,未来还将成为仙、人两界共同的信仰。他受天地灵气滋养长大,说是说是高岭之花一点也不过分。

魔尊曾想过把这朵花摘回来,养在神月宫华丽的花房温室里,但这个想法实在太不切实际了,到了他自己都觉得离谱的地步。

后来慕长渊也曾尝试过超越沈凌夕,可直到身死都没能完成夙愿。

重活一世,魔尊计划过要早早将上神扼杀在修炼途中,可却眼睁睁地看见那朵高岭之花飞蛾扑火般扑进自己怀里。

最终溺死在天道温柔乡的是魔尊自己。

慕长渊垂眸盯着自己的双手:手指干净、修长,掌心没有任何伤痕。

天元廿四年,他还没有杀过人,也没有做过恶,这样干净的一双手,才配一寸寸触摸沈凌夕的身体。

慕长渊从小重病缠身,手上连笔茧都不太明显,越是娇生惯养就越能感受最细微的变化——上神每次在他手中颤栗,都像过电一样刺激着慕长渊敏|感的神经。

他对这细腻柔软的触感简直上瘾。

然而前一世光是为了练成艳骨刀法,魔尊就不知道割伤过自己多少回。

艳骨刀锋利无比,无坚不摧,魔尊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一刀刀竟全都割在他心上,即便伤痕累累也不肯放弃。等回过神时,那朵遥不可及的高岭之花已经在他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黄泉阴风凛冽,万鬼哭嚎,魔尊在岩浆瀑布下练刀的那几千年,心里想的都是天道上神。

思绪转瞬间辗转掠过千年,现实里,小黑屋里的寂静其实并没有持续多久。

少顷,慕长渊松开指间缠绕的柔软发梢,掀起薄薄的眼皮看向沈凌夕,正准备以戏谑的口吻笑着说“本座一句玩笑话,瞧把你吓的”,又或者说“其实本座早就计划好了,我们可以住在人间”。

总之,三言两语便能盖过刚才那令人窒息的提议。

但他还没来得及发出一个音节,就听见沈凌夕抢先一步,赶在他之前说道:

“好啊。”

那一刻,时间仿佛定格住了,慕长渊微张着嘴,震惊的表情也一寸寸凝结在脸上,看起来有股傻气。

见慕长渊一言不发,沈凌夕微笑起来,那笑容竟然很柔和:“等仙盟的事情处理完,我就跟你去地狱黄泉。”

上神真的歪着头边思考边说:“你都能在黄泉边住那么久,我比你好养得多……应该不会适应不了黄泉的气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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