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倾望着面前这个已经陷入昏迷的男人,一张刀刻般的脸孔因为不适而微微皱着。
这实在是个很好看的男人,精致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一双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他的身上处处透着身在高位的气场,但因为此时昏迷的原因又显得十分安静而无害。
沈云倾想到他在清醒的时候,那双眼目中如同住着阴戾的恶魔,透着无边的森冷寒意,看人的时候几乎不带一丝感情,这样的男人绝对是危险的,是不能靠近的,否则等待她的就是万丈深渊。
“秋彩,他怎么样了?”外面都是斧头帮的人,大张旗鼓挨家挨户的搜查,沈云倾不敢请医生,以免惊动了那些人,她清楚的知道,那必定是他的仇人,把他找出来不要紧,恐怕连沈家也要一起连累了。
当时车子冲进来的时候,她正在看书,结果就看到这个男人趴在方向盘上,额头上满是鲜血,她本能上前查看,却被他抓住了手腕,布满寒气的眼睛如同万年寒冰,“带我离开,不然,我杀光你身边所有的人。”
沈云倾并非会受人恐吓的人,就像当初在码头上被凌文成逼嫁的时候,她宁愿跳海自尽也不会屈从,但是面对这个让她感觉很危险的男人,她竟然鬼使神差的答应了他的要求。
书店离沈家的宅子最近,也是她认为能找到的最安全的去处,幸亏沈儒良和刘氏都不在家,她便让贴身丫环秋彩和她一起将人从后门扶了进去。
秋彩的父亲是一家中医诊所里的杂役,秋彩小时候经常跟在他身边玩耍,耳读目染便也学了一些医术,像这种给伤口包扎的事情还是不在
话下。
“快好了,他伤得可真重。”
秋彩的动作虽然生疏笨拙了一些,但总算是将他的伤口包扎好了,他伤在额头和左腿,左腿的伤最重,皮被刮掉了一大块,差点伤到了骨头,还好沈家有上好的止血药,不然一定会把血流光了。
“小姐,你是从哪里弄来这个‘麻烦鬼’的?”秋彩拧着眉头,“要是被老爷和夫人看到了,非要骂你不可。”
沈家曾经也是富甲之家,只不过近几年被那个凌文成欺行霸市,生意一天不如一天,还好这次救了少帅与少夫人,少帅出面,暗中给了沈家不少生意做,各路商家也知道沈家是督军府的坐上宾,自然而然会卖一些面子。
比起之前的冷清,沈儒良现在忙到脚打后脑勺,几乎每天半夜才回来,有时候还要亲自跟着船出海,护送一些昂贵的货品,而刘氏在沈家又兴旺起来之后,又回到了之前逐渐淡出的贵妇圈,每天和那些贵妇人一起搓麻将品茶听小曲,活得好不逍遥。
沈云倾看了一眼床上的‘麻烦鬼’,也觉得有些头疼,自己将他悄悄带回来,还睡在她的闺房,这要是传出去,她以后也别想嫁人了,可是事发突然,她当时也没想到那么多。
“小姐,不如把‘麻烦鬼’挪到我的房间吧,你看他浑身是血,把小姐的床单都弄脏了,而且夫人如果回来,一定会来找小姐的,让她看到就惨了。”
刘氏在攀上督军府这样的高枝后,一心想要给沈云倾找一个有权有势的婆家,怎么能容忍这样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小子霸占了女儿的床,毁了女儿的清誉。
“算了,他刚才有意识的时候,我们还勉强能挪动他,现在晕过去了,合你我的力气也是搬不动的。”这‘麻烦鬼’足有
一米八五的身高,如果站直的话,沈云倾才到他的肩膀,再加上体格上相差悬殊,沈云倾觉得还是不要不自量力了。
秋彩皱皱眉头,似乎十分不满意这个‘麻烦鬼’给小姐添麻烦:“小姐,外面那些人是不是在找他啊?”
她猜想这一定是个小混混,得罪了人,正被人四处追杀呢,秋彩想到此又不免感慨,长得这么好看,干什么不好,偏偏要去做混混,白瞎这张脸了。
沈云倾哪知道他的身份,他突然开着车撞进咖啡店,几乎将她的店都毁了,她留着他也是要让他负责任的,毕竟那家咖啡店可是倾注了她所有的心血。
“小姐。”
就在主仆两人站在床边,对着这个‘麻烦鬼’一筹莫展之时,忽然听见沈府的管家急促的声音:“小姐,外面来了斧头帮的人,说是要进来搜人。”
沈云倾面色一变,斧头帮怎么搜到这里来了,明知道这里是沈府也不放过吗?
在西城一带,谁人不知斧头帮,虽然他们没有横行霸道随意杀人,但是得罪他们的人也绝对没有好下场,西城的人见了这些帮众都要退避三舍,免得惹祸上身。
“小姐,怎么办啊?”秋彩不比沈云倾的镇定,已经着急起来,“不如把他从后门扔了吧,免得连累我们沈家。”
扔是不能扔的,既然已经把人救回来了,沈云倾自会负责到底。
她看了一眼床上仍在昏迷的男子,吩咐道:“你把屋里收拾一下,把这些带血的纱布和药材都藏起来,我去外面看看。”
秋彩虽然不放心她一个人出去,那些斧头帮的人都是凶神恶煞的,但沈云倾开口了,她只能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