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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谁是凶手(3 / 10)

来了,钱阿三却没有回来。李大毛告诉贞儿:不要问了,能活着就可以了,实在想知道情况,就到看守所去看看。贞儿就看守所来看望阿三,但来了好几次都得不到见面。看守所的人告诉她,要想见钱阿三,就去请律师,只有律师可以见到。于是,贞儿打听到律师事务所,怯生生地走进办公室,里面有六个人,三个年青人,三个年岁比较大的。贞儿也不知道哪个是律师,也不知道哪个律师能接她的事,只好轻轻地问道:“这里是律师事务所吗?”

“是的。”六个人都回答她。

“我想请个律师,怎么个请法?”

这时,办公室的六个人中有五个没说话,只有一个年青的说话:“你是什么事要请律师?”

“我老公被抓了两个月了,我到看守所去看,看守所的人不让我看,说是要请律师才能看。所以我就打听到你们这里来了。”

“哦,你这个是刑事案件,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是只有律师才能见的。”

“那要怎么请律师呀?”

“你要和我们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个委托辩护协议,有三个阶段,你可以一起委托,也可以只委托其中的一个或者两个阶段。我们是按阶段收费的,现在在公安叫侦查阶段,案件送到检察院后叫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把案件送到法院后叫审理阶段。每个阶段的收费是不一样的,如果你三个阶段一起委托,我们收费可以优惠点。”

贞儿根本就听不懂,只是想见一见老公。就问道:“律师,你说的这些我听不懂,我只是想见见我老公,看看他人怎么样了。这个需要多少钱?”

年青律师说:“你是见不到的,只能是我们律师见。”

贞儿说:“我就是这个意思,我出钱请你,你去见我老公的时候带我去见一下就行了。”

“这个不行的,法律规定不允许带家属去见,只能律师个人去见。”

“哦,是这样啊。那请你去见一回要好多钱?”

“300元。”

“啊!这么贵……”

“贾科长,公安局送来案件了,卷宗我放在你办公桌上。”贾科长刚进检察院的大楼,公诉科内勤石梅就告诉他有案件。贾科长开门进了办公室,看到桌子上堆有五本卷宗,头就大了。唉呀,看来又是个难搞的案件。拿起第一本,看封面写着“钱阿三故意伤害(致死)案”,这是程序卷,着重看看立案、拘留、逮捕的手续是否完备,再看看有没有延期申请的手续,没有问题后,就按顺序从证据卷一开始阅看。把发现的问题随手记在一个本子上,边看边记,记下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发生了什么事件,都有什么人参与。记完后再来看,发现钱阿三、李大毛、刘衡、吴民在9月30日之前都供述没有对许杰有任何伤害行为,也没有供述有带刀的事实。而在10月1日这天,钱阿三就供述了自己带刀,捅了许杰一刀的事实,之后从10月2日开始,李大毛、刘衡、吴民三个人的供述说看见钱阿三捅了许杰左胸部一刀。但是,从10月8日以后,钱阿三的所有供述又推翻了前面带刀和捅了许杰一刀的事实,贾科长就在移送的材料中寻找这把刀,却没发现有刀。于是,拿起桌上的电话,拨通了石梅的办公室:“石梅,公安局送来的钱阿三伤害案件,有没有物证?”

“没有啊,只有卷宗,全部放在你办公桌上的。”

“你确定没有?”

“确定没有。”

放下电话,贾科长想了一想,又拨通了刑侦队的电话:“我是检察院公诉科的贾利,找你们邱队长。”

“好的,马上就来哈。”电话那头是个女人的声音,“邱队长,贾科长的电话。”

邱冰急忙走过来,拿走话筒:“贾科长,什么事?”

“我问你,你办的钱阿三这个案件,怎么只送来卷宗材料,物证怎么不送来?”

“什么物证?我们所有的东西都送了啊。”

“你们就是这样办案的?什么物证还要我提醒吗?”

“真的没有了。”邱冰脑子里也在转运,确实想不起来还有什么没有移送。

“那钱阿三是用石头捅死许杰的啊?”

“怎么可能,石头只能砸,怎么捅啊?是用刀捅的嘛。”

“你还知道是用刀捅的!刀呢?”

“这个?是这样的,钱阿三交待时,一哈说刀是他扔掉了,一哈又说是藏在家里的柜子顶上,我们到现场找了三次,到他家也搜了两次,都没找到这把刀。所以就没办法移送这个物证了。”

“这么重要的证据都没有了,这个案件还怎么诉啊?要不你再去找,要不我把案件退回来你们公安局。”

“别别别,别退,我们去找。”

“算你识相,那给你一个星期的时间。到时候没有物证,我就把案件退回你们局里。”

县法院审判大厅内,审判长姚忠坐在中间,两边各有一个审判员,一男一女,都很年轻。姚忠看了看前面的桌子,见书记员已经做好了准备工作,再看看公诉人坐席,见贾利已经就坐,再看看辩护人坐席,是空的。就问书记员:“被告人有没有请律师?”

书记员说:“没有。”

“那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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