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意外地,刘金娥还没到家,就被金娘子找来的官差堵住了,人赃俱获,在同心锁上刻上的名字,很难抵赖说两人没有暧昧关系。金娘子在堂上击鼓,控诉这对野鸳鸯,要求归还她娘家玉璧。
不过,那就跟洛小宁和都过敏没关系了,他们承诺的只是帮着把人找到,此时他们已经继续北上赶路。
跟前几日的捉襟见肘不同,这会两人骑着骏马,穿着新衣,连那个本来做配戏道具的铃铛福袋儿,金娘子一高兴都送给小宁了。
小宁穿着那件惹祸的淡鹅黄褙子,福袋儿系在腰间,铃铛的天青色流苏一晃一晃的,这搭配如此鲜艳,又如此明丽,就仿佛春日的花红配柳绿,夏日的麦浪配蓝天,人人只觉得美,不会觉得俗艳。
小宁想,娘亲说对了,可也没说对。
的确,她一穿高调的衣裳,就卷入了事端,但是,事情最后解决了呀,她反而还从那事情上学到了经验,得到了益处。可见,“有事”也不总是坏的。
当然,这次事情的解决,完全是仰赖都过敏的计策。再联想起之前对付钱英,小宁不知道,他怎么总能想出那些促狭的主意来。
“明明是对付坏人,”她咕哝道,“可我觉得,你比他们还坏……”
都过敏听见了,回头一笑:“不能比他们还坏的话,怎么能对付坏人呢?”
小宁语塞,这么说,好像也有道理。
这个家伙过去到底是什么人?对他失去的记忆,她竟然也渐渐有点感兴趣起来了。
一路北上,天气渐渐寒冷起来,南方已经春江水暖,北方却还未脱离冬末肃杀。单说树木,眼中所见的,从轻巧的桃杏,娇柔的垂柳,逐渐变成高直的白杨,肃穆的松柏。大片的森林之间,间或有那么一两个小村落。让人有一种天地苍茫,自身渺小之感。
两人花了五十文钱,在一家民家投宿,屋主是个五六十岁的大婶,又高又胖,身子硬朗,听说他们是从南方来,啧啧称奇,十分殷勤。
洛小宁甚至感觉,为啥平时总说寒冷地方的居民多热情,因为在这种旷远荒茫、地广人稀的地方,能遇到一个同类,都感到很不容易吧。
她屋里屋外地转着,这北方的风土人情与南方的大不相同,让她甚感新奇。
屋外有只大水缸,顶上积压着两块大石头,洛小宁好奇去看,不防备间,一股酸臭之气扑面而来,呛得她连连咳嗽,连退几步。
这情景被大婶看到了,不由哈哈大笑,带着她离近了瞧。
原来那大石头底下压的,竟然是层层叠叠的大白菜,跟新鲜菜叶不同,整颗菜变成了一种水淋淋的淡黄色,虽然酸臭,但闻久了,倒也能习惯。
“俺们这疙瘩不比你们南边,冬天没有菜吃,家家都要腌这个,”大婶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一层白菜一层盐,一层白菜一层盐。这还不算酸的,先前俺家儿媳妇笨,压的不严,腌坏了一大缸,唉呀妈呀那才叫臭,顶风熏十里啊!”
大婶虽然说的都是家常事,但被她比手画脚地一形容,听起来就是很有意思,小宁被逗得咯咯直乐。
对这种酸白菜她也有了个大概的认识,估计就像南方的酸笋,也是很多人觉得臭,可就是有人爱吃。
“来来,还没吃东西呢吧?”大婶热情,把她带进屋,从冷的地方骤然到热的地方,反而让洛小宁打了个冷战。外头寒风凛冽,但这屋里真是暖和,灶台里噼噼啪啪燃着炉火,四周都是夯实了的土墙,让热气跑不出去。
大婶此时正在煮饭,贫门小户,说实话不是什么高档的食材,但洛小宁看一切都很新鲜。
只见土制的灶台上嵌着一口大铁锅,锅里咕嘟嘟地煮着一种微微泛着淡红色的圆圆的米粒。
“这个啊,是高粱米,”大婶一边说着,一边揉手里的面团,那面团也不是寻常白面,而是带玉米的黄色,和得比较稀。
说到高粱,洛小宁终于有印象了,原来她家的扫帚就是用高粱须做的,南方那边还用来酿酒,不过直接吃高粱的谷粒,她还是第一回。
大婶说着话,胖手一抖,一团玉米面像小李飞刀一样飞出去了,惊得小宁一激灵。
然后她就看见,那团面糊不偏不倚地落在铁锅的锅壁上,由于冲力被挤成了一个扁扁的圆饼,又由于粘性固定在那儿,不一会儿,就被铁锅的热力烫熟了,成了一块黄灿灿的玉米面饼子。
小宁大笑起来,原来所说的“贴饼子贴饼子”,就是这么贴的。
“你们干什么呢?”都过敏听见这边嘎嘎地乐,也进来凑个热闹。
“啊,你来得正好,尝一点,看行不行,”小宁给他舀了一汤匙的高粱饭,还掰了一丢丢玉米饼子。
他们这些日子都是这样,因为不知道都过敏到底对什么过敏,所以每次吃新的东西,都让他先尝一丢丢做测试,如果一炷香时间内没有不良反应,大概率就是可以吃的。
目前已经测出来的,他虽然对栗子、花生、菠萝、牛羊肉、虾类过敏,另外喝牛奶会拉肚子,但对米面、青菜和豆制品都不过敏,生存能力还是挺强的。
都过敏尝了玉米面和高粱饭,半晌,咂咂嘴:“好像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