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他留条活路吧,我拿我的命抵给你还不行么?”
“少来这套!”郑弘毅直接一摆手:“都是千年的狐狸,你在我这个玩什么的聊斋?有话就直说吧,让我听听你是想怎么处理。”
显然,都是商界的老油条了,这点心眼大家还是都熟练的很。
郑弘毅知道,凌继刚就是来求情的。
但前提条件是,郑弘毅得看到凌继刚的诚意。
而凌继刚显然也明白这一点,言见到郑弘毅这么直接,心知这道裂痕显然还是太难以修补了。
于是当下正色开口:“老郑,多的我就不说了,我就两个想法,要不咱就公事公办,你报警,把这臭小子交官面处理,判他几年算几年,我绝对不帮他买通。他做出这样的事,我也实在是没脸管教他了。”
“还有一条路呢。”郑弘毅淡问道。
凌继刚闻言再度开口:“还有一条路就是我把他送走,送出国去,十年之内不准他回来半步,你也好我也好,咱都落得个眼不见心不烦,你觉得怎么样?”
郑弘毅听到这话,显然也是没准主意,当下直接开口:“这事你别问我,问美毓去。”
凌继刚当下立刻看向了郑美毓,自然依旧是一脸的愧疚:“美毓,你说吧,选哪个你决定,你就当给我一个面子,留他一条命,行么?”
其实以郑美毓来想,让警察把凌智平抓走无疑是最好的结果了,判成什么算什么,最省事也最公平。
但问题是在于,这个选项根本不能选!
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凌继刚说归说,也就是表现出了一个态度而已,但如果郑美毓真的选择这么做,那以后郑、凌两家之间,就算是没有任何缓和的余地了。
到那时明争暗斗还算好,暗箭伤人怕也是不会少啊!
真要是斗个你死我活鱼死网破的,显然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郑美毓怎么说也是创世集团的总裁,自然能看到这一点。
所以她也很清楚,凌继刚提出的第二点,才是唯一的选项。
没有哪个当爹的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受到牢狱之灾,更何况凌继刚本就是特别宠儿子。
所以把凌智平送出国外去,让郑家眼不见心不烦,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
毕竟真说起来,郑美毓也没有出事……
人没死,缓和的余地自然就存在。
但光是让凌智平这么白白的走了,那也太亏了。
于是当下,郑美毓不由怨怼开口:“凌叔叔,你让他走没问题,但就这么让他走了,事情就等于彻底过去了?你黑不提白不提的,这事就算完了么?”
“不是我不想讲情面,但你要真这么想,是不是就太不把我当回事了?难道我至今还躺在床上,就这么白躺了么?”
显然,郑美毓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凌继刚。
让他什么损失都没有,就白白的把凌智平送出国去?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当然,凌继刚也知道不会有这么便宜的事,于是当下也是立刻应声:“怎么会呢,美毓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我都会答应的!”
“是么?”郑美毓闻言嘴角一扬:“那好啊,我想要你在鼎丰电子商务公司的全部股权,怎么样?”
一听这话,凌继刚顿时愣了,郑弘毅心里乐了。
真是虎父无犬女啊!
鼎丰电子商务公司,是前几年郑弘毅和凌继刚联合搞的一家电商公司。
双方各持一半的股,属于是标准的五五开联合公司。
这是一个双方在关系紧密的情况下,一起搞起来的一家电商公司。
要是放在以前,这个公司最后彻底归到谁家,都可以!
因为保不齐,双方以后还真就成一家人了。别管是给了郑美毓当嫁妆,还是让凌智平拿来当彩礼,都是个挺好的选择。
但这些都是以前,现在的话,托凌智平的福,两家的关系已经产生了裂痕。
想要慢慢的拆开紧密的商业合作,可不是个小工程。
而郑美毓,显然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这一开口,就要了一个关键要紧的地方。
这可不是夸张,因为这鼎盛电子商务公司,在郑、凌江家的支持下,虽然开了还没几年呢,但一年一个小目标却已经是轻轻松了。
如果能独自拿下这个公司,利益上的事倒是小,起码是让双方的合作立刻剥离了第一道外壳!
日后再在其他方面慢慢分开疏远,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