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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系统偏要逼我当学霸 第279节(1 / 2)

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病的呢?

大概就是那一年,我看见沈彦修牵着一个特别漂亮的姐姐,亲亲在她额头吻了一下的时候。

而在此之前,我骗沈小二和我一起去北大找沈彦修。

撞见了这一幕。

都说现在的小孩早熟,我觉得也是。

因为我很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修哥哥了。

一见钟情的喜欢。

可是……

修哥哥却喜欢上了别人。

我看过很多言情小说,知道只有男女朋友才会亲亲,可明明我也想当修哥哥的女朋友啊。

“哥哥哥!”沈小二那个二逼冲了过去。

这一刻,我竟然无比地感谢沈小二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

那一年暑假。

我过得很不开心。

回去以后我就发了病,在房间里大喊大叫,砸光了所有的东西,爸妈也被我吓到了,带我去看医生。

……

直到上了初中,我终于知道有种病叫双向情感障碍症。

通俗地讲,就是神经病。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是神经病。

听说修哥哥去了哈佛。

听说他们分手了……

我欣喜若狂,给修哥哥打了电话,我说我想当他的新娘。

修哥哥安慰我少看一些言情小说。

可是自那以后,修哥哥渐渐地不再理我,信息也从偶尔会变成基本不回。

我尝试过给他打电话,发语音。

可是修哥哥却铁了心要和我拉开距离。

到最后我甚至只能从别人嘴里知道他的消息。

……

他回国了。

他当了梦想的律师。

他……

或许是心疼我,爸妈终于同意将我送去S省读高中。

此时已经高二了。

没人再玩笑地说要将我和沈彦庭凑在一对了。

爸妈也很清楚我喜欢的是修哥哥,可是修哥哥……

我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他了。

转进领英中学之前,我听说沈小二有个喜欢的女孩儿,她是一个很传奇的女生。

有多传奇呢?

听说是IMO有史以来年轻最小的满分女孩。

我终于见到了她。

顾苏一。

我故意用沈小二的青梅身份去刺激她,可是她真的很聪明,她甚至都没有流露出丝毫吃醋的表情。

而且,我发现她也有和我一样的秘密。

那就是力气大。

我一直装乖巧,一直用这么一副甜美的模样去融入那些人的圈子,他们全都被我骗了。

我也再次见到了沈彦庭那些发小。

唐宇,那个胖子,第一次见面居然还想调戏我,被我狠狠揍了一顿。

活该!

而沈沈小二……

我承认我打不过这个二逼,谁让他是修哥哥教出来的人呢。

借着生病的名义,我住在了沈家,没有寄宿,我相信我总能见到修哥哥的。

我告诉顾苏一,我其实并不喜欢沈小二,这家伙太幼稚了,我想当她的嫂子。

那一刻,我终于看到顾苏一眼里震惊和不可思议的眼神。

我笑了。

可是心里一片苍然。

原来她也不信啊。

没人觉得我会和修哥哥修成正果。

我也不信。

可我还是期望或许有奇迹发生呢?

高考之后,我借着酒劲再次给修哥哥打电话,向他表白。

“宁宁,你喝多了。”电话里传来修哥哥一如既往清冷的声音,“我让司机去接你。”

“我没喝多!”我低吼出声,眼泪落了下来,“修哥哥,我求求你,求求你看宁宁一眼好不好,我喜欢了你十年,十年……”

“我们之间不会有可能的。”沈彦修沉声道,“我只把你当妹妹。”

“可是我不想当你妹妹。我们两家是门当户对,你喜欢法律,我也学法律,我可以帮你,我……”

“简思宁。”修哥哥唤着我的名字,“你还记得那年带着小庭子来学校找我,见到的那个女孩吗?你很聪明,我相信你记得,除了她,我不会再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可是你们明明已经分手这么多年了!”我吼出来。

“……那又如何?”沈彦修轻笑了声。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他笑。

那一刻,我心底高高竖起的城墙轰然倒塌——

一颗心支离破碎。

再也拼凑不齐了。

原来恋恋不忘,未必有回响。

第571章 恋恋不忘,终有回响

那天晚上,我抱着一一痛哭了一晚上。

暑假,我去了一趟哈佛,回去之后我就跟我爸说我要考哈佛,我要读法律系。

“宁宁,放弃吧。”爸爸神色复杂地劝我。

“我要读法律系。”我一字一字地说。

心已经麻木了。

可是我还是固执地选择读法律系。

我不想在国内读大学了,我要快点去到他的大学,他是在哈佛出名的,我想要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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