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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回巢蝗虫(1)(1 / 2)

萝卜还担心的问,“白塔子那块真没有什么了?”

我们这些人笑了笑,并不是笑萝卜的小胆量,而是笑这次在白塔子所遇到的事情,只有经历的人才在不言中笑着。

萝卜他们很快回来了,买了一些汉人吃的食物,另外还买一些野外生活用品,吉日嘎啦虽然没有真杀牛宰羊,但是还做出一顿丰盛的晚餐。

在餐桌上大家拿起马奶酒,朴吉美大喊着:“明天进入塔姆兰。来干一个。”

签着生死契约的我们,都干了这杯马奶酒,而酒中更多的还是一份热情,一份态度,一份探险家不畏艰险的热情,一份执着而不畏恐惧的态度,这不是玩命,这是态度和热情。

吉日嘎啦又点燃篝火烤上了全羊,我们围坐在篝火面前,唱着草原的歌曲,突然有对彼此感情的默认,也许是因为共同的目的吧!

娜苏已经不在意念混沌,又拉起了悠扬的马头琴,我们一起唱着草原歌曲,大口吃着烤全羊,大口喝着马奶酒,突然感到,我们就像过着有今天没有明天的生活。但又何尝不是呢!

等待着明天进入塔姆兰无人区……

昨晚上喝的一塌糊涂,都睡在了外面,冷风吹醒了我很多次,但篝火随着风的摇摆给予渐渐的温暖,又渐渐的离去,如此徘徊下,如同寒号鸟的哀歌。

醒来的时候,篝火已经灭的差不多,寒冷,瞬间的挤入胸间,朴吉美坐在那里看着远方的日出,用着韩语说:“真的好美!”

其余的人被我一一叫醒,起来了,赶紧准备一下出发。所有人起来后,抓紧的洗漱,吉日嘎啦昨天晚上喝的最多,在朦胧中把几辆草滑子赶了出来,拉着草滑子的牧羊犬,极为的凶恶,不停的在叫,萝卜害怕的躲到一边去。

大家洗漱完,把所有的物品搬到草滑子上,潦草的吃了点饭。

萝卜不解的问,“为什么不开着越野车去那里?”

费云鹏喝一口矿泉水说:“听吉日嘎啦说,接近那个地方的时候,车根本进不去。另外,在草原深处草都很高,人走的话肯定很吃力,用草滑子可以直接进入草原深处。”

“我靠,这个小子,还挺在行,哥们儿可从没有听说过草滑子,只听说雪滑子,没有想到草原上有这么一个交通工具。”

“没有什么稀奇的,以前牧民没有车,经常使用这样的草滑子,现在都机械化了,也就用不到了,又不去深处的草原,是没有用的。”

“也是啊!越是原始的东西,进入原始地界越好使。”

有一部分人留在基地,另一部分的人跟着一起去塔姆兰,草滑子虽然是露天的,但是很大,底下可是好钢板做的,上面可以坐上十多个人,朴吉美还资助了吉日嘎啦很多钱,又买了很多条大型的牧羊犬,这牧羊犬看起来跟狼似的,一个草滑子上面有二十多个牧羊犬,拉动力绝对是嗷嗷的。

我坐的草滑子是吉日嘎啦驾驶的,看来这蒙古小伙子就是有烈性,起步就飞快,其他人坐的草滑子在我们后面跟着,没有多大功夫就看不到基地了。穿过一座山坡的时候,看见我的侧面远方,有一个极小的人影在那里孤单的走着,可能是草原上的猎人。再走一会儿,根本没有人烟了,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草滑子虽然颠簸,但初次坐这个东西,还真有一点小小的兴奋,它比骑马要稳当的多,因为很多人不会骑马,骑马的技巧又非常多,一旦骑不好,很容易被摔下去,所以草滑子是草原上最方便的交通工具。

又走了一段路程,草越来越高,大概有半人高左右,但草滑子的高度足可以越过这样的小高度,朴吉美看着前方,因为速度也很快,感到很冷,费云鹏贴心的给朴吉美披上自己的衣服,朴吉美心里估计很温暖吧。

萝卜跟我嘀咕,“你说,咱们要是和这个娘们儿谈个恋爱什么的,那该多好。”

“你吧!这辈子就别想了,人家是出身上流社会,而咱们就是一个草根。别整天想着如何一夜暴富了。”

“六爷,这话我就不爱听了,咱们草根就配不上贵族了,那电视里的贵族小娘们儿不都喜欢草根儿,尤其韩国的小娘们儿特别爱这口儿。”

“你看电视剧看多了吧!我跟你说从骨子里人家就瞧不起咱们,知道吗?人家的出身不允许和底层社会的人接触。别想太多了。即使,你通过的你努力再有钱,人家也瞧不起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骨子里就是一个草根,不管多么有钱,人家还是瞧不起你。这是咱们五千多年历史贵族的通病。就像司马婉儿如果在宋朝,能够看上你一个草根儿,人家是贵族。这也是贵族永远的一个通病。”

“得了吧!六爷,别在这里瞎说了。”

“不信,你试试,你给朴吉美衣服穿,看她搭理你吗?”

萝卜这家还真脱下衣服,要给朴吉美披上,还没有等到接近的时候,“滚。”。

我暗自好笑,司马婉儿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我披上说:“风大了,别冻着。”

我在讽刺萝卜的同时也在讽刺着自己,难道这就是我们这代人的通病,“婉儿,不用,我不冷。”

萝卜看在眼里说:“有什么了不起的,去送死还这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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