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姐,你这美式炸鸡看起来真是与众不同啊,不过并不急着吃,我倒是奇怪,这些年你去哪了啊?听说你去美国了,是真的么?”
杜金山有点八卦地问道。
“没错,是真的,姐在美国待了十二年呢。”麦云莎点点头,脸色有些复杂。
“莎莎姐,能说说你在美国的经历么?你不知道啊,你虽然离开了欢喜山村,但村子里一直流传着关于你的传说,我也会时不时地想起你这个传奇姐姐呢!”
杜金山并不是开玩笑,而是很认真地说道。
在杜金山的印象中,麦云莎这个比自己大三岁的女孩,真可以当得起传奇二字。
记得在十几年前,自己还很小的时候,时年十来岁的麦云莎,就已经是整个欢喜山村的知名女孩了。
主要是前卫,时尚,还有大方!
麦云莎的老爸麦向宏是生意人,那时在鲁山县里开着好几家炸鸡店,日进斗金,是欢喜山村可以和李长华家一比的富户,她妈又很喜欢捣腾一些新潮的小玩意儿,开着一家饰品店,麦云莎的穿衣打扮啥的,自然也就很新潮了。
麦云莎在十岁的时候,就染了一头金发,当时就算在鲁南县里,谁染个金发走在大街上,也会被人当奇葩一样行个注目礼,更别说是在贫穷落后的欢喜山村了。
所以,当时杜金山和很多小伙伴们,都争着抢着去看麦云莎的黄头发,不过麦云莎并不介意被人围观,还很乐意和杜金山这些小了两三岁的小伙伴们玩。
杜金山人生中第一次吃到火腿肠,是在八岁的那年,当然并不是老爹杜勇敢给买的,而是麦云莎送的。
犹记得那年,一个盛夏的傍晚,八岁的杜金山一路踢着小石头往家走,路过麦云莎家门口的时候,看到麦云莎在家门口的台阶上,一边听着随身听,嘴里还吃着红色的蜡烛。
当时杜金山很震惊,不敢相信麦云莎这个时尚的大姐姐,居然已经到了生吃蜡烛还吃得那么爽的境界。
一问才知道,原来那不是红蜡烛,而是一种名叫火腿肠的食品。
看到杜金山那副很想尝一尝的模样,麦云莎立刻走进家里,拿了两根火腿肠送给杜金山,还开了一瓶黄桃罐头,两人一起在麦家门口的台阶上享用。
那和谐的一幕,杜金山永生难忘。
现在看来,两根火腿肠和一瓶罐头当然微不足道,但在那苦涩的童年时代,两根火腿肠和一瓶罐头,简直是一顿大餐,是一笔财富啊!
从那以后,杜金山每次见了麦云莎,都会很真诚地叫一声莎莎姐。
除了火腿肠之外,像什么大大卷儿、巧克力味儿的方便面、还有桔子汁儿、健力宝,这些当时根本不知道是啥玩意儿的东西,杜金山都是从麦云莎手里接过来,才尝到了第一口。
另外还有牛奶。
当时村子里能喝得起牛奶的,除了李长华就是麦云莎,杜金山人生中第一次喝到牛奶这种奢侈的液体,也是拜麦云莎这个姐姐所赐。
少儿时代的那几年,杜金山对麦云莎这个同村的姐姐,真是崇拜之极,充满了仰慕。倒不是仰慕她家的富裕,而是仰慕她活得潇洒,整天都有些新鲜的玩意儿,每天都有惊喜。
不像杜金山一样,童年是灰暗的,没什么玩具和乐子,自己还在玩泥巴、敲杏核儿的时候,人家麦云莎都玩起照相机了。
只是后来,在麦云莎十三岁的那年,麦向宏突然把县里的几家炸鸡店都变卖了,连房子也卖了,带着老婆和女儿麦云莎,一起去了美国,说是以后不可能再回来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那一晚,杜金山失眠了,心里空落落的,好像世界变成了灰色,人生再也没有快乐。
随着年龄渐长,麦云莎这个传奇姐姐,真的就成了杜金山心中的一个传说,这个传说只能追忆,再也无法续写了。
想不到,今天居然在鲁山县的大街上看到了麦云莎,杜金山真是激动无比,真想让她对自己以身相许,和自己长相厮守啊!
“山山小弟,很感谢你这样关心姐,姐很喜欢被人关心的感觉!不过,如果姐表示,姐并不想多提在美国的生活,你会介意吗?”麦云莎问道。
这句话,让杜金山花了两秒的时间才明白过来,立刻摇头道,“啊,当然不会介意了,那啥,看到莎莎姐你这么漂亮,健健康康的,我就放心啦!”
同时杜金山也知道了,可能她在美国的生活并不如意,或者是有什么遭遇才又回到了这里,所以人家并不想多提。
麦云莎点点头,“山山小弟,炸鸡已经做好,请享用吧!你知道,姐对自己的炸鸡手艺就像对自己的容貌一样自信!”
“哈哈,好啊!”
看到那黄澄澄的炸鸡,表面有一层金黄色的面糊,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儿,杜金山还真是口水直流,食欲大起了。
麦云莎家本来就是以炸鸡起家的,当时全家去美国,听说就是为了到美国发展快餐行业,这些年下来,炸鸡的水平绝对是超一流的。
“唔唔唔,香,真是香掉牙啊!这鸡肉松软可口,香气特异,有点甜味儿又有点辣味儿,口味真是一绝啊!”
杜金山用纸包包了一个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