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历史军事>新顺1730> 第五一六章 大事成矣(七)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五一六章 大事成矣(七)(2 / 2)

虽然大顺对荷宣战的理由,是天子的威严受损。

但欧洲的普遍认知,是此次中荷战争的起因,是中国要求荷兰自由贸易,而荷兰拒绝。

如果大顺只是为了解决与荷兰的争端,是没有必要派出这么高规格的使节团来欧洲的。

如果只是为了东南亚问题,其实外交部,或者大顺的一些三四品、五六品的官员就能解决。

但这一次大顺的使节团,直接是公爵领队,此公爵还是名正言顺的大顺外交大臣。

这恐怕,就不只是为了区区东南亚那么简单了。

如果不只是为了东南亚,而是另有目的,那么,中国人给出的建议,就需要认真考虑:中国人的建议听起来很好,但必然还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考虑的。

大顺这边的人说的再多、再好听、再重申中法传统友谊、再谈论中法是东西方君主专制的希望,都不应该掩盖他们的现实的利益目的。

“是的,明天我应该询问一下他,中国人真正的目的、出于他们自己利益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如果,出于他们自己利益的真正目的,对法国并没有害处。那么,他们给出的建议,是值得尝试的。”

…………

第二日早餐之后,再如昨日,路易十五与齐国公再度会面。

当提及到荷兰问题的时候,齐国公用他那口音颇有些重的拉丁语,说了一句谚语。

“蛤蜊苦米糠酸,侬为妻奴斯。”

这句仿佛“三块肉喂你妈吃”英语一般的拉丁语,让路易十五略楞了片刻,随后仰头大笑。

这是一句很特殊的拉丁谚语。

可大雅之正。

可国风之俗。

若以雅正,直译即可:

高卢鸡可以是朋友,但绝不能是邻居。

若以国风之俗,这句话就有些市井味恶俗味儿。

和后世的西班牙大流感一样,此时美洲传过来的杨梅大疮,在拉丁语里有个别名:法国病。

所以这句话若以国风之俗,也可以理解为:朋友妻、不可欺;邻居妻,那就说不定了。故而,朋友可以有法国病,但邻居最好别有。

不过国风之俗笑归笑,这个场合,终究还是讨论国家大事的场合。

这句话,也只能选其大雅之正的翻译。

笑过之后,路易十五不由地点了点头。

的确。

法国与荷兰,是可以做朋友的。

这又绕回了奥属尼德兰问题。

但是,荷兰与法国当朋友的前提,是法国不能是荷兰的邻居。换言之,法国不能占据奥属尼德兰。

齐国公说完这个谚语,又道:“中法之间的情谊是深厚的。以欧罗巴各国而论,对天朝地理、水文所知最多者,便是法兰西国。运河、边疆、城镇之图,皆有法兰西国传教士出力绘制。”

“无论如何,天朝与荷兰的问题,是绕不开法兰西的支持的。”

“作为盟友,天朝在俄国政变、瑞俄战争、摧毁荷兰东印度公司等问题上,都完美地履行了盟友的义务。”

“而在战争即将结束的时候,天朝希望在处理荷兰的问题上,能够用一种‘两全其美’的方法。”

“既然天朝得到利益,也能够法兰西国得到足够的利益。但是,除了利益之外,还应该有国与国之间的盟友情分的考虑。”

“这一次,我希望国王殿下站在一个国王的角度,而不是一个单纯的追求利益的商人的角度,来达成战后的谈判。”

齐国公并不知道,他这时候说的这句话,正是历史上路易十五对放弃奥属尼德兰为自己找的借口:我国王也、非商贾也。我用国王的视角来处理奥属尼德兰的归属,而你们却用商人一般单纯利益的视角去判断我的决策。

路易十五听到这,心想中国人果然对荷兰另有目的。现在似乎可以理解为什么他们如此在意奥属尼德兰问题了。

不过,如果荷兰真的与法国成为朋友,未必是盟友,只要是朋友,这对法国当然也是有利的。

至少,这也算是一个战争的成果了。

可以给贵族和民众一个交代,而且纯粹的战略意义考虑,似乎也并不比拿下奥属尼德兰要小。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