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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客气(1 / 2)

还险些把这块无辜的手帕给撕了!

抱着双臂的容焆缓缓地转过身,看着两手空空的姚世卿,表情没有那么生气了,却还是没好气的道:“我绣的手帕可没有人家的好,你真的想要吗?”

姚世卿踏步上前,双臂一张,从背后将容焆轻轻地抱入怀里,歪着头靠在她的肩窝处,眼眸微垂,灿若星子却也温柔入骨,发自真心的道:“只要是你绣的,不管是什么样子,我都会视若珍宝,倍加爱惜。”

容焆当即眉开眼笑,回首看着他,用食指点了点他挺直的鼻梁:“好吧,看在你这么想要的份上,还说得这么好听,我就抽出时间来,再费些功夫给你绣上一条。”

姚世卿当即莞尔一笑,抱着容焆的手臂又往内收紧了些许,没有一丝缝隙地贴着她的腰腹,却不会让她感觉丝毫的不适:“阿焆,你愿意为我绣手帕,我真的好高兴啊。”

嗅着能使人心宁气平的墨竹香,容焆微敛着星眸看着前方,脸上的笑容温柔且娇媚,故意询问:“那世卿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有多高兴?”

姚世卿十指交扣处正是腰带打结的地方,那是一个可解开的活结,现在有些松散。他索性将其完全扯开,再屈指绕上一绕,便将腰带又重新系成了一个结,还是很美观的蝴蝶结:“即便当初考中秀才,也不及我此刻的高兴。”

“哦~”亲手绣的一条手帕,竟然比考中秀才

还要高兴,说明在姚世卿的心中,她比功名利禄还要重要,这个答案容焆甚为满意,不禁得意地挑了挑眉,模样看着倒不太像温顺无害的兔子,更像只狡诈却又讨人喜欢的小狐狸。

两个人站在原地腻歪了一阵,姚世卿满面春风,像是已经找到了人生最快乐的事情,完全不记得其他,容焆却仍想着早点去办的正事,以防迟则生变,毕竟有一句话叫夜长梦多。

又嬉闹着说了几句话,容焆看着笑不露齿却能使人感觉如置身于春光明媚的三月的姚世卿,轻轻地拍了拍他的手臂:“世卿,咱们快去见你爹娘吧。”

闭着眼睛的姚世卿点了点头,轻轻地嗯了一声,松开了容焆的同时掀开眼帘,拉着她继续往前走。

姚世卿怎么也不会想到,此次带着容焆回去,不仅得不到父母的认可,还发生了很多出乎他意料的事情。

就像此时,他的家中来了一个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但以前唯恐避而不及的客人,正是与他定了亲的容家村的村长之女——容蔷。

收拾得井井有条却是极简风的大堂内,穿着一袭紫色薄裙的容蔷站在那里,梳着未嫁的发髻,左边鬓上戴着一朵红色的蔷薇花,髻顶插着两根造型普通的银质发钗,姿色娇好,体态丰腴,十指纤纤,未沾阳春水。

只是在这乡野之地,除了像姚世卿那种天生冷白皮的,无论男女都难免会被晒黑。

容蔷虽

然很少迈出家门,未被烈日灼晒,肌肤却还是偏黑。乡野有句话叫:一白遮三丑,一黑毁所有。即便涂脂抹粉,也难以遮掩住她偏黑的肤色,亦不能让她更美上几分。

但乡下地方的人其实都比较喜欢她这种偏黑一点的肤色,他们觉得这是一种健康的美,说明身强体壮,以后生孩子不会有太大的风险。毕竟女人生孩子,都要到鬼门关前走一圈,只有身强体壮的人才能平安把孩子生下来,自己也不会被阎王带走。

像容焆就是过于消瘦,仿佛风一吹就能倒,以后生孩子的风险肯定很大,所以,姚世卿的爹坚决不同意。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容焆的家世太差,一个寄人篱下的孤女,无才又无德,如何能做得未来状元郎的妻子。

还是容蔷更合适!

坐在上首年近五十的男人,打量着站在下方的妙龄少女,满意地点了点头。

此时,一阵风吹进来,吹起了少女的衣衫和长发,一股有些浓烈刺鼻的香气迎面而来,男人不经意地皱了皱眉,忍住打喷嚏的冲动。

就是香粉擦得太多了。虽然正值妙龄是该爱打扮,但自家儿子的鼻子过于灵敏,两人待在一处恐怕要时时打喷嚏,还是要少擦一些香粉,或者是选用那种不太刺鼻的淡香。看来得让内子找个机会跟她提一提,也好让她和自家儿子的感情更近一步。

男人又扫向桌上那一大堆东西,不禁

暗叹:这女娃的气力可真不小!以后,自家儿子只用专心读书,里里外外的事情都可以交给她来打理。

他对少女更加满意,看着少女的眼神也越发和善:“蔷儿,你今天带这么多东西来,是有什么事吗?”两家已经定亲,做为长辈,可以唤对方的闺名。

看着与姚世卿相似度很高,却不及对方漂亮,更无半点温润书卷气的男人,容蔷不禁再一次发出感叹:姚世卿的气质和容貌果然是世上独一无二的,连他的亲生父亲都不能与之相比。

微微垂下眼帘,容蔷恭恭敬敬地道:“伯父,这些东西都是我爹让我拿来给你和伯母吃的。”她今天来就是想看看姚世卿,明明都说定了亲的两个人会更加亲密,她和姚世卿的关系似乎却是越来越疏远。以往即便他再怎么避开她,她还能三天两头的见他一面,如今定下亲,反而几天都见不到他一面。早知道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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