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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同等权利(1 / 2)

“你不信我啊?”他心里有点不开心。

许如一呵了声,男人啊!对女人心软起来能找各种理由,心硬起来也能找各种理由,反正不会认为是自己的错。但见赵嘉轩不开心,她没有再摆脸色,说:“那我看你表现。”又说,“你先过去吧,先跟秦律师沟通一下,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

赵嘉轩才是被告,许如一作为被告家属坐旁听席。

这时,书记员开始宣读法庭纪律。

赵嘉轩坐到秦聿旁边,小声问:“秦律师,准备好了吧?”

秦聿嗯了声。

李逸寒看着对面不动如山的秦聿,不由深深吸了口气,秦聿就像一座山,很多人都想攀上去,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人成功,他不在意一次两次的成败,但是他必须尽可能为委托人争取利益。

这次不过他们这次运气不错,主审法官是吴佳声,他有把握能打动法官,为姚千语争取更多利益。

“请审判长、陪审员入庭。”

全体起立,随后便看到年轻的审判长和两位年长的陪审员走进来,

“现在开庭。”吴佳声锤了一下法槌。

李逸寒先陈述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赵嘉轩给予抚养费、

公开承认孩子、定期探望孩子等等,但是刚坐下就几乎被秦聿全盘否定,“被告愿意按国家标准给予抚养费,其他诉讼请求不合理,现行法律并无相关义务规定,希望法院能依法驳回。”

吴佳声眉心微蹙,他心里有些同情那个无辜的孩子,对于被告这样不负责的父亲感官不是很好,不管孩子究竟在不在预料中,终究是亲生孩子。但是秦聿说的没错,现行法律规定了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但是原告的孩子是非婚生子,虽然权利等同于婚生子,可孩子父亲不与孩子母亲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给予抚养费便是尽了抚养义务。

这场官司除了亲子鉴定,基本没有其他证据,主要在于双方辩论。

吴佳声问李逸寒,“原告方,你方有什么意见?”

“审判长,一个孩子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是法律赋予了所有孩子不论出身皆平等的权力,即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具有同等权利,非婚生的孩子同样有获得公民身份的权利,有获得平等教育的权利,有交朋友不被歧视的权利,有追求梦想的权利,有成长为一个优秀的人的权利,在未来某一天,遇到了喜欢的

人,有追求幸福和组建自己家庭的权利……那么,他也应该有同样获得父亲疼爱的权利。”

李逸寒声情并茂娓娓道来,“抚养孩子不应该仅仅是冰冷的金钱付出,而应该是让他在父母的关爱中成长,父亲的角色对于孩子的成长无可替代,这个孩子的出生原本就容易被人非议,再缺少父亲,他平等的权利就会被剥夺,成为一个不幸的孩子。”

说到这里,他把目光转向赵嘉轩,“养育幼儿是所有生灵的本能,连母鸡都会抚养其他动物的幼崽,何况人类,更何况是亲生子。”

赵嘉轩要是不养育自己的孩子,就连母鸡都不如。

李逸寒隔空与秦聿对视了一眼,见他面无表情,心里哼了声,随后将视线转向吴佳声,见吴佳声露出沉思的神情,便知道自己打动他了。

法律是法律,但法官可以自由量裁,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可以做出一些他认为正确的判决。

这时,秦聿举手表示发言,“母鸡抚养其他动物幼崽是先天性行为,也就是说它就是想当妈,如同它控制不住自己想下蛋,这是一种不用脑子的行为。”

“噗……”陪审员忍不住笑了

“显然人不是这样,动物繁衍是本能,而人类繁衍除了本能,更多的是感情期待,我想在座各位男士应该希望自己的孩子是自己期待降生的,而不是莫名其妙蹦出来的。”

蹦出来……

你当是孙猴子?

不过秦聿的话糙,但道理不糙。

“给予抚养费便是被告对于这个孩子的负责,不论是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无可指摘,被告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思想,成人的世界也不容易,难道成人就没有获得被理解的权利?”

李逸寒道:“父母有义务照顾子女生活。”

“那是监护人的义务,被告并非监护人。”

“但被告是孩子父亲,应当照顾孩子。”

“法律没有这条规定。”

“法律无情人有情。”

“既然人有情,不妨请原告也替被告妻子想想,这个孩子对她的家庭会产生多大的伤害,对于被告妻子肚子里的孩子又有多大的伤害。”秦聿看着李逸寒:“只要求别人不要求自己,有个词儿,叫做又当又立。”

“安静。”吴佳声敲了下法槌,被他俩你来我往说的有点脑阔大。

两个律师对彼此哼了声,坐了回去。

这时,李

逸寒举手,“审判长,原告方请求询问被告。”

吴佳声道:“被告回答原告方的问题。”

李逸寒走出座位,走到赵嘉轩跟前,“你跟原告什么开始开始谈恋爱的?”

赵嘉轩不是很想回答关于姚千语的问题,不由看了看秦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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