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由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被告的律师开始答辩,否认了起诉书中的指控:“被告的陈述大部分不是事实。”
“大部分?”也就是有小部分是事实?姜芮书问道:“哪些是事实?哪些不是事实?”
“一,被告名下的房产为被告个人出资购得,非宁先生以被告名义全款购得。购房当天的确是宁先生陪着被告,但购房的房款是被告自己出的,这一点可以房屋购买合同和转账记录可以证明。”
“二,这五年间,宁先生先后转账50万元给被告,其中有32万是双方债务往来,非全部是生活费,被告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女性,不需要谁给生活费。”
“三,双方交往期间,宁先生的确给被告买过首饰盒奢侈品,但被告也多次为宁先生购买奢侈品,并非单方面向宁先生索要,这是购物清单。”
“四,至于去年九月份宁先生给的30万元,是宁先生主动给的,非被告要求,被告愿意归还。”
女律师一条一条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没有完全否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宋洁和宁杰的关系无法否认,不可能没有任何金
钱往来。
这是弃卒保车。
明智的选择。
如果原告无法证明被否定掉的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很可能只能拿回被告承认的那部分。
最后30万愿意主动归还,洗白效果很明显,很能争取法官的好感。
这是个很理智的律师。
姜芮书将视线转向原告,“原告对被告的答辩有什么意见?”
“原告不认可被告的答辩,坚持原来的诉讼请求。”秦聿从桌上打开整理好的文件夹,“被告声称房屋为个人出资购得,但实际上购房的资金由宁先生提现交给被告,被告以这笔钱全款购房——这是宁先生的提款记录。”
接着他又说道:“除了去年九月转账的30万,宁先生先后多次转入被告账户的50万,从转账记录看,宁先生每个月给被告7000到10000元不等,每年约10万元,五年正好50万,如果说被告与宁先生存在债务关系……一个家世平凡的普通员工,一个收入不菲的企业高管,不知被告是如何做到让宁先生欠债三十多万的?”
他说了个冷笑话,“情债吗?”
所有人:“……”
神特么的情债,小三跟出轨男的情债,你这
是在羞辱被告啊,还是在羞辱被告?
宋洁的脸色青红交替,既恼怒又心虚。
秦聿继续举证,他拿出一份聊天记录的打印文件,“这是两年前,原告借宁先生之名与被告交谈的记录,在聊天记录中,被告亲口承认房子是宁先生出资购买,且宁先生已经给予被告30万生活费,每年约10万元,与被告关于债务往来的说辞冲突,由此可见,五年间宁先生给被告的50万,应是生活费无疑。”
聊天记录一出,在场所有人纷纷侧目。
借丈夫之名跟小三聊天,从小三口中套出丈夫给小三买了多少东西?证据保留两年之久?那岂不是原配拿到证据后一直忍而不发,耐心等待着发挥最大作用的一天?
这个原配有点厉害啊……
这时,秦聿又补了一刀,“至于被告是独立自主的女性——独立自主的女性会做破坏他人婚姻关系的第三者?”
做第三者无非两个原因,一是真爱,二是为钱。
前者道德有问题,后者更洗不白,两者都不是好人。
这一个反问就揭了宋洁的老底,法官看不惯出轨的宁杰,也未必能看得惯第三者。
你不好我不好未必对我不利,
站在同样的低谷,剩下的就是证据说话。
宋洁被秦聿一个接一个的讽刺说得面皮青黑,她明显感觉到法庭的人看自己的目光都变了,如果说开庭的时候,人们关注的重点在于宁杰的又渣又扣,现在开始关注她在这段关系中的不光彩身份。
女律师神情比之前凝重了些,显然秦聿的意见给被告带来了很不利的影响。
姜芮书将这些看在眼里,不由用余光看了眼秦聿,问被告:“被告对原告的证据可有异议?”
女律师道:“被告不认同原告方的证据,现在PS技术那么发达,想要什么聊天记录都不是难事,而且如果这份证据是真的,原告明明可以更早追要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一直藏着?”
这话也不无道理,光凭一份打印的聊天记录,说服力很低。
姜芮书觉得被告律师应该有所依仗,否则不会这么断然否定原告的证据,“还有别的异议吗?”
“关于原告方对被告第三者的指控,被告不否认与宁先生的关系不符合道德要求,但在这段关系中,被告其实也是受害者,在最开始的时候,宁先生隐瞒自己的婚史,被告并不知道宁先生已经结婚,宁先
生也没有说明自己已婚,被告是以认真交往与他开始的这段关系。”
“你是说被告因为被欺瞒才开始与原告丈夫有不正当关系?”姜芮书知道上次宁杰起诉宋洁的时候,宋洁曾经声称宁杰隐瞒婚史,但最终双方都没有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