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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1 / 2)

三百年前,在这片土地上,强大的琉璃仙府离奇被灭,紧接着,失去首领的仙门开始内乱。趁着这个机会,在阴影里蜇伏了不知多久的魔再度滋生,并速迅扩张,为祸四方。

但这些妖魔,甚至一些仙门大能都不知道,琉璃仙府还有唯一一个幸存者,那是慕氏一族最后的血脉,沐浴在血与火之中的少年,正巧被刚穿书的夕贝贝救了。

此后,在抱男主大腿苟剧情的过程中,夕贝贝经历了一系列的险境。

其中之一,便是万邪谷的黑骨魔。此魔由天地恶瘴孕育而成,寄生于万邪谷的一根死人骨头上,它大抵是个文盲,觉得“黑”这个字比较炫酷,故而简单粗暴地给自己取了这么个名号。

作为一只小魔,它虽然长得歪瓜裂枣,但还是很负责的,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搞破坏。万邪谷周边的村民被它祸害得苦不堪言。

然而尽管如此尽责,黑骨魔还是受到了同类的排挤,因为那个时候颜值焦虑的浪潮也已经席卷魔界了。

毕竟嘛,凡人是有形的,骨头牙齿血液筋脉组合成一个精密完美的整体,是魔魔们羡慕不来的。而修士就更不用说了,各个身高腿长颜值牛逼。就连他们的塑料朋友——妖,也都是有实体原形的。

只有它们生来便是一团黑气,想变漂亮只能寄生在人体内,就算自己侥幸修出形貌,也全是听天由命。再加上被镇压在地底下数年,乍一出来,看到人间的华服美颜,它们就更自卑了。

黑骨魔是一只励志的魔,为了提升颜值,它不知从哪只妖精那里探出秘籍:食美人精气便可使容貌变美,驻容养颜。

说干就干,它开始四处搜罗貌美的少年少女,日日食人精气。

夕贝贝当年和慕临吵架,赌气跑出去散心,只是买了根糖葫芦的功夫,就被黑骨魔抓走了……

也就是在万邪谷,她遇上了同样被抓的黎瑾。

黎瑾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便被人收为养子,但他的养父委实不是个好东西,有了亲生儿子后便将黎瑾赶了出去,无家可归的黎瑾便被黑骨魔掳了。

听过他的悲惨经历后,夕贝贝顿时眼泪汪汪,颇有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

因为,她和慕临吵架,就是因为慕临觉得她拖他后腿,要把她赶回丹墀阁。

有毒吧他!!!这真的是一个大男主能做出来的事儿?!

她对黎瑾的遭遇感同身受,两个没人要的地里小白菜手拉着手准备葬身魔口。

结果,慕临这厮想从黑骨魔这里取一样东西,黑骨魔不肯给,一人一魔便大打出手。

打到最后,黑骨魔死透了,慕临也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东西。

活该!

阴差阳错,夕贝贝和黎瑾以及一众其它被抓的少年少女都顺手被救出来了。

其他人陆续被自己的亲人接回家了,黎瑾却坐在山谷里茫然望着天。

慕临的面色很冷,大概还在生气,冻得夕贝贝迫切蹲回了黎瑾身边。

黎瑾很贴心地想要缓解二人之间的气氛,还劝慕临:“大哥哥,你把姐姐带回去吧,这里不安全。”

瞧瞧!瞧瞧!黎瑾虽然比慕临小一岁,却比他会做人多了!

慕临这厮冷声道:“谁是你姐姐?”

夕贝贝被他的反应气得又从地上跳起来:“凭什么能叫你哥哥,就不能叫我姐姐了?!不想让我回去那我就不回去了,谁稀罕啊!”

怒火冲昏了头脑,夕贝贝不顾系统反对,拉起坐在地上的黎瑾就走,边走边道:“走吧,我带你去丹墀阁,我们吃香的喝辣的去!”

结果系统向她发出死亡预警,发出电流把她电了一通。

夕贝贝一秒滑跪,用“好女不吃眼前亏”来安慰自己,颠巴颠巴地跟在了慕临身后,顺便还拉上黎瑾。

从此以后,二人行变成了三人行。

慕临冷脸相对,黎瑾笑脸相迎,慕临在修炼,她和黎瑾跑出去玩,慕临把她捉过去一起修炼,黎瑾便坐在一旁捧着脸鼓励她……

总而言之,三年时光,因为有了黎瑾的陪伴,她才没有被慕临冻成冰碴。

黎瑾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所以在经历了这么多糟心事后,甫一遇见故人,而且还是之前玩得好的朋友,夕贝贝很是激动。

以至于她忘了,在书中的世界,现如今已经差不多过了三百年,而凡人黎瑾却还是少年的模样。

这不科学!

意识到这一点后,夕贝贝终于找回了一点理智。

黎瑾足尖在地上一旋,回过身来,侧头看着她,问:“你知道我?”

他说的是“知道”而不是“认识”,显然是没有认出她。

夕贝贝不答反问:“阿瑾,你、你现在是修士吗?”

说实话,黎瑾给她的感觉不太像修士,别的不提,仅看他手下的这只巨蛇,就有点邪门。

总不会是被慕临赶出去了吧?!

毕竟是朋友,夕贝贝还是得问一下他的情况。

少年的笑容却有些淡:“你问这个做什么?”

夕贝贝知道自己也有些唐突,便解释道:“因为您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颇有修士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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