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瞪了她一眼,阿莺缩了缩脑袋,道:“我说得也没错,小姐定然也是觉得不值,故而就放过他了。”
“谁说我要放过他了?”凌霄不屑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阿莺却狐疑地看着她,小声道:“小姐打别人都痛快,对沈劭倒是一直不曾下手,不会是对他有些别样的想法,舍不得吧?”
凌霄一愣,皱眉:“什么别样的想法?”
“就是……”阿莺支吾道,“沈劭毕竟金玉其外,人模人样的,扬州城里喜欢他的女子不在少数。过去老爷在世时,你二人尚未结怨,长辈们也说你二人金童玉女,不若凑作对……”
凌霄拉下脸。
“胡言乱语。”她说,“谁对那狼心狗肺的贼子有想法,你是头一天认识我?你再胡说,我便扣你一年的工钱!”
阿莺讪讪,连忙求饶。
她见凌霄也不再走,却朝旁边东张西望,不由问道:“小姐要做什么?”
凌霄不答话,却转而朝旁边的巷子里走去。
阿莺忙小跑着追上,却见凌霄跃到一棵树上,没多久,跳下来。
夕阳的光照依旧明亮,只见她手里,轻轻拈着一只蜘蛛。
阿莺忽而色变,惊呼:“小姐抓那污糟玩意儿作甚?”
凌霄扬眉笑道:“我自有用处。”
阿莺困惑地看着凌霄又在市肆里买了个信封,信封上正儿八经地写着“正气堂沈公子亲启”,而后将那蜘蛛塞到信封里,交给她,道:“你也不必亲自出面,塞银子给个小童让他送去给沈劭,叮嘱他务必送完就跑。”
阿莺猜了个大致,问:“莫非沈劭还怕这蜘蛛不成?”
“你若好奇,何不亲自去瞧瞧。”凌霄悠然道,“我就不去了,在马车上等你。”
阿莺看着凌霄,虽然狐疑,但还是答应下来。
凌霄徐徐踱步返回停在市口的马车里,路上还给自己买了个糖糕。这是扬州街市里,她最喜欢的小吃。从前在宫中,这样的小吃自是上不得台面的,凌霄从来没吃过。
而当她来到扬州逛了一趟街市之后,才惊觉天下竟有这么多香的辣的好吃的,自己前半辈子似白过了一样。
凌霄大快朵颐,填饱了肚子,便倚在车厢边闭目养神。
过了半个时辰,凌霄被唤醒,是阿莺回来了。
“小姐太神了!”阿莺兴奋地说,“一切果然如小姐说的一般。”
凌霄揉了揉眼睛,伸伸懒腰:“说来听听。”
“我依小姐吩咐,找了个小童去送信。他办事麻利,送了信就出来,我便假装在一楼大堂吃酒,隐在人群里朝二楼看。不久,就见范齐急匆匆地从雅间里出来。他出了门,竟是找了个大夫回来。我等着那大夫出来,又跟着他回到医馆,假意抓药,跟他打听。他说,沈劭原来怕蜘蛛,碰到蜘蛛便要全身起红色的疹子,没法见人。范齐找他去,就是为了看这病的。”
凌霄笑了笑。
她知道,这病吃什么药都是消退不了的,唯有老实待两天,让它自己慢慢消解。
“小姐是从哪里知道了这般妙法?”阿莺兴奋地接着说,“早知如此,我等让人找一箩筐的蜘蛛扔给他,打他个措手不及,又何须费尽心思、明争暗斗?”
凌霄却不屑道:“我要赢人家,自然要赢得光明正大!这些雕虫小技不过偶尔助兴罢了。”
“助兴?”阿莺问,“小姐莫非还有后手?”
“当然是有。”
“什么后手?”
“你日后便知道了。”
阿莺知道她如今做事主意大得很,也不纠缠,只问道:“小姐还没说,究竟是如何知晓沈劭这毛病的?怎的过去未听你提及?”
“我没说过?你忘了吧?”凌霄随口胡诌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知道的,反正就记在心里了。”
“是么?”阿莺歪着脑袋回想。
凌霄不多言,道:“我累了,躺一会。”说罢,伸了个懒腰,继续在马车里闭目养神。
沈劭这个毛病,凌霄确实很早就知道了。
当年,凌霄曾与沈劭比武,奈何技不如人,败在了他的手下。
那时,皇后和太子一样,非但没有安慰她,甚至因为她伤了沈劭,对她多有责备。虽然他们的责备不至于严厉,可他们不约而同地站在沈劭那边替他说话,让凌霄十分不痛快。
皇后很喜欢沈劭,曾想过将沈劭招婿。于是她时常将沈劭召到宫里来,将他和凌霄撮合。
例如,凌霄有时会被召过去吃点心,没多久,她就会发现沈劭也来了。而这时,皇后便会假意道:“瞧我这记性,竟忘了早前邀了阿劭来读经,既然来了,便一道吃些点心吧。”
凌霄顿时没了兴致,端看那点心的分量,分明就不是她一人能吃完的。
再例如,她去慧园玩耍的时候,时常会遇到太子带着沈劭过来。太子装模作样摆出诧异的神色之时,凌霄觉得脚趾头都尴尬地抠了起来。可太子不在乎,还无耻地安排了曹煜来助他脱身,无非是太傅有请,皇上有召,而后便匆匆离去,托她尽地主之谊,好生招待沈劭。
对此,沈劭向来态度平淡,眉眼里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