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间店铺,他当时不过是想给顾一瑾使绊子而已,根本没有想过跟她争什么文店铺,只是没想到她竟然会报官。
他没杀也没放火,就算报官又怎样,大不了就将店铺还给她,反正他也没什么损失的,至于他花去的五千银两,当然得问梅掌柜要回来。
然而,他却想错了。
顾一瑾是把他和梅掌柜都告上了,一个是霸占她的店铺,一个是诈骗。
赵二公子就算拿钱与梅掌柜做了交易,可那时候梅掌柜已经跟顾一瑾签了合同,店铺已经是顾一瑾的了,所以,他未经顾一瑾的允许,擅自霸占她的店铺销售东西,那是犯了法。
故此,京兆府尹依法判了赵二公子二十下大板,以儆效尤,而梅掌柜擅自拿别人的私人财产售买,被判了半年牢狱罪。
至于杨七娘,她是赵二公子的共犯,也判了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