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了一声,满脸疑惑。
装什么啊,沈妙心下腹诽,脸上却笑的十分甜,手里举着炭笔和兽皮,“你要不要帮我写个信?”
“我有什么好处。”青辰冷淡地问。
沈妙忐忑道:“给你做顿好吃的,行吗?”
青辰似乎考虑了一下,随后偏了偏头,“拿到我屋里来。”
沈妙大喜,狗腿子似的,屁颠屁颠地跑去青辰屋里了,青辰在写信的时候,她就在旁边目光灼灼地看着,求知欲十分旺盛。
事实上,她不是看青辰的字,而是在看他的手。
那双骨节分明,修长匀称的手,如艺术品一般好看。
可惜的是,捏的是黑炭。
如果握着钢笔或圆珠笔,甚或是毛笔,都十分好看吧。
青辰被看的忍无可忍,出声道:“去把送信的鸽子带过来。”
沈妙恋恋不舍,她还想看青辰写字。
青辰一个眼神看过来,那眼神冷冷的,凉凉的,沈妙顿时就忍不住了,举手投降,“行行行,我去带鸽子。”
部落里有专门的信鸽,之前沈妙也去要了两只小的回来,专门训练来送信,现在就派上用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