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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三十四章 江南行(十八) -(1 / 2)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

赵凤声第一次来到魔都,首先闻到了金钱气息,一栋栋摩天大楼散发着权势的味道,各种超跑应接不暇,不愧是华夏的经济中心。

来到一栋具有历史感的洋楼,三人依次下车,望着墙壁的爬山虎和斑驳的漆面,赵凤声疑惑道:“这是饭店还是酒店?”

“家。”

雷斯年解释道:“史密斯先生酷爱名士故居,这栋洋房的主人,曾经是民国时的部长,也是载入史册的教育家。史密斯先生喜欢跟朋友分享他的珍藏,所以才在家中设宴。”

“史密斯?卖热水器的?”赵凤声揉着鼻子问道。

“拉尔夫史密斯,投资界的大鳄,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是来要饭的。”雷斯年整理完西装,又帮赵凤声系好胸前扣子,“少说话,少喝酒,少吃菜,保镖怎么做你怎么做,懂了吗?”

感受到他的慎重,赵凤声问道:“有危险吗?”

雷斯年面对铁门,轻声道:“没有硝烟的战争,比起枪林弹雨更加残酷。”

三人前后进入洋房,一名民国时期仆人打扮的老者领路,吊灯,钢琴,座钟,百分之百还原家居摆件,踩着吱吱呀呀的木地板,似乎一下穿越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

一上二楼,高大壮硕的外国人站在楼梯迎接,四五十岁年纪,五官深邃,大背头,络腮胡隐约渗出银灰色,衬衣,背带裤,嘴里还叼着大烟斗,挺有詹姆士邦德那种英伦绅士风范。

“嗨,雷,我的老朋友,欢迎来到我的新家。”老外操着半生不熟的国语,张开手臂,冲雷斯年送出热情拥抱。

“拉尔夫,十分荣幸能够受到你的邀请。”

拥抱过后,雷斯年递出一个纸袋,“在我们国家,搬入新房叫做乔迁之喜,亲朋好友会赠送礼物,这是我备的一份薄礼,不成敬意。”

“谢谢,谢谢。”

史密斯高兴打开礼物,一块颇有年代感的金怀表。

“这只怀表,是这栋房子第一代主人的贴身之物,希望你能够喜欢。”雷斯年含笑道。

“第一代主人?范先生吗?我的上帝,这真是天大的惊喜。”史密斯因为激动,飙出一串母语,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赵凤声不禁感慨着舅舅交集手腕老道,旧表老宅,来自同一个主人,对于喜欢民国时期文物的史密斯,可谓是正中下怀,送礼都送的这么有学问。

经过简短介绍,史密斯跟赵凤声和十六依次握手,高兴之余,寒暄都显得极有诚意,十六兼具东方风韵和西方火辣,令阅美无数的史密斯都略微失神。

来到餐桌依次落座,侍从倒上早已醒好的红酒,到了史密斯和雷斯年这种级别,已经不需要再用康帝和拉菲彰显身份,只是来自波尔图的普通红酒,符合拉尔夫的口味而已。

三人在推杯换盏,唯独赵凤声默不作声,他的视线不断停留在隔壁书房的一名男子身上,典型欧美人,侧脸线条刚毅,胳膊肌肉隆起,手里把玩着二战时期的左轮手枪,对客厅里的人视若无睹。

保镖不像保镖,主人不像主人。这家伙什么来头?

赵凤声对于带有杀伤力的陌生人保持警惕,更何况这家伙手里有一把枪,即便枪老到太爷爷那辈,也能要了一屋子人的命。

从酒席开始到结束,赵凤声始终绷紧神经,或许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男子一眼都没往这边看。

晚宴过后,史密斯邀请几人来到三楼,将黑胶唱片放入留声机转台,唱针放下,喇叭里缓缓传出胡蝶的天籁之音: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

团圆美满,今朝醉……

歌名和曲调很符合交际氛围。

月圆花好。

赵凤声对于应酬不太感冒,反正雷斯年叫他不要说话,干脆来到露台抽烟,欣赏璀璨夜景。

过了不久,雷斯年站到他的身边,目光一同飘到远处高耸入云的建筑物,轻声道:“是不是不喜欢这样的活动?”

“图财的话,天天这样也能接受。”

赵凤声转过身,见到史密斯正搂着十六的蛮腰翩翩起舞,挤眼道:“图色的话,我会比拉尔夫更热情。”

“拉尔夫是一家国际投资机构总裁,掌控非常充裕的资金,有他相助的话,雷氏集团会更上一层楼。”雷斯年抢过赵凤声的半支烟,叼到嘴边。

“之前我没问过你想要干嘛,是因为我觉得没有价值,你跟小姨斗来斗去,雷氏集团还是姓雷。可我怕的是你们俩争得头破血流,会引发公司不良反应,张家和卢家趁虚而入,到时候雷氏集团还姓雷吗?”赵凤声双臂枕在露台边缘,压低声音说道:“别忘了,我姥姥五七还没过呢。”

雷斯年狠狠抽了一口烟,眉目之间布满阴郁,“说实话,婶娘走的真不是时候,就在她去世前几天,我已经收到信息,张家在拼命收拢资金,准备跟雷家来一场豪赌。假如婶娘再撑几个月,或许能凭借凝聚力和她积攒的人脉,跟张家好好掰一掰手腕,可惜她走了,只留下我跟三姐苦苦支撑。这一仗,我没有信心赢,三姐也没有信心赢,于是我想趁着雷家余威还在,去尽可能绑住更多的人来上船,等到正式开战,他们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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