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他怎么样了?为什么会出疹子,是海鲜过敏吗?”唐末晚抹了一把脸上的虚汗,内心却充满了恐惧。
“是的。”医生看着血象,“而且还挺厉害的,你应该是知道自己不能吃海鲜的啊,还不会克制下?”
傅绍骞笑答:“以前也吃过些,没这么厉害,忍一忍就过去了。”
唐末晚也说:“是啊,而且今晚就吃了一点点,没想到会这么严重。”看来当真一点马虎不得。
“没出现不代表不过敏,他体质有些特殊,不是所有海鲜都会过敏。”
医生已经给他吃了抗过敏药,现在还在挂水,唐末晚动了动,发现双腿酸麻,就对医生说:“谢谢你,医生。”
医生让他们有事在叫他,径自走了。
雪莱还说过:“今天还微笑的花朵,明天就会枯萎,我们愿意留驻的一切,诱一诱人就飞。什么是这世上的快乐?它是嘲笑黑夜的闪电,虽明亮,却短暂。”
傅绍骞才是那个拿着魔法棒的主宰者。他给了她如此美好的犹如童话公主的一夜,如今十二点已过,魔法消失,她是她,他还是他。她永远也变不成那个真正穿着水晶鞋的公主,而他,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王子,或者说,王。
她努力追逐他的脚步,只希望他们的距离可以近一点,再近一点。
唐末晚一夜未合眼,目不转睛的看着傅绍骞身上的小红疹慢慢退下去,等到黎明时分,终于体力不支的靠在他的床沿睡着了。
只是今夜,一直如梦的男人,突然就易了主,是因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吗?
傅绍骞醒来的时候外头已经大亮,可是病房内还是鸦雀无声,只有走廊上偶尔路过的脚步声。他的手一动,唐末晚便醒了。
第一个动作就是去检查他的身体,红疹已经完全退了,而且他眼神清亮,精神状态很好,唐末晚重新坐下来,揉了揉发酸的脖子,按了床头的铃。
在等待的过程中,她忍不住抱怨:“你明知道自己会过敏,为什么不拒绝呢。”
“难得有人给我剥开来放跟前,难道还不吃?”他眼神带笑,有点心疼她的满脸憔悴,“你陪了我一夜?”
唐末晚不情愿的点了点头,又眼一瞪,差点骂人。
“吃了就是你现在这副德行。”
正说着,医生已经进来,替他检查了一番,没什么大碍,让他以后注意饮食,就宣布可以出院回家了。
回到家时,桌上已经摆好了早餐,折腾了一夜,确实是又累又饿。
福伯的身影从厨房出来,叫了一声唐小姐,打断了她的冥想,唐末晚满眼惊喜:“福伯,你回来了啊。”
“是啊,听说少爷身体不舒服,我连夜就回来了,你们上楼换身衣服,就下来吃早餐吧。”
看着傅绍骞上楼,唐末晚的脚步却折返而来:“对了,福伯,我能不能问你个事情啊。”
福伯说:“我只是个下人,知道的不多。”
“没事,你知道告诉我就行,不知道也没关系,我就想问车库里那辆被我弄丢的自行车,是谁的?”她紧张不安的看着福伯。
福伯却表现的波澜不惊:“哦,那个啊,那是遥小姐留下的。”
“姚小姐?”唐末晚的心咯噔一下,“这是谁啊。”
“是少爷的一位挚交。”
“他不是不喜欢女人吗?”怎么还有个什么姚小姐?
福伯摇头:“这是少爷的私事,我就不清楚了。”
好吧,又来了,每次一问到关键的地方,福伯就用这个作为结束语,阻挡唐末晚的继续深究。
她也是醉了。
知道问不出个所以然来,索性不问了。
“看起来那辆自行车对他还挺重要的啊。”
福伯说:“少爷很快就下来了,你可以自己问他。”
她要是有那个勇气,也不会在福伯这里旁敲侧击了啊,摇头:“那等下再说吧,我先上楼换衣服去了。”
洗了个澡,终于舒服许多。换了一身衣服,下楼,傅绍骞已经变身商务白领,神清气爽的坐在桌前喝咖啡翻报纸。
与她满脸憔悴,黑眼圈深得怎么也掩盖不住的凄凉惨状比起来,真的是云泥之别。
坐下,小心的撕了面包进嘴里,她偷瞧了他好几眼,才干巴巴的打开话匣子:“对不起啊,把自行车弄丢的事情,我真的很抱歉,其实我这几天一直在找,可是我想……”
“不要紧,”傅绍骞说,“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放着也是放着,看在你照顾我一夜的份上,我也不予追究了,倒是你的实习期快到了,你收收心,努力准备考研吧,晚上打工的事情,也暂时别去考虑了。”
她们是从九月下旬开始进入各自的诊所实习,实习期两个月,如今掐指一算,确实届时将满。
她可以不去打工,那么张晓曼呢。
而且她的专业成绩不错,又是考的本校研究生,又拿到了推荐名额,按理,是有大半把握的,可考场如战场,谁能保证一定万无一失呢。
“还有,你想好报考哪个专业了吗?”
唐末晚继续撕着面包吃,心不在焉的回答:“就继续读这个啊,我还蛮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