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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仨物种 第112节(2 / 3)

子,所以我就明白了,人很有前途。”老叟道。“跟他们交好,说不定日后天地大劫能避过去。”虽然最后是他自己主动迎劫的劫难,并且是一开始就挂掉的那种BOSS,但的确活了下来。

卫时彦还真没想到会是这个原因。

子娴曾在闲聊时提起过一个神祇,少凰的祖宗,那位凤凰始祖,别的神仙都喜欢化成人形,只要有能力都是维持人形,唯有凤凰始祖,除非必须,否则她都顶着本体的模样,理由很简单。

生而为凤凰,自当为凤凰。

问她顶着禽兽的模样有什么好的,凤凰表示: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生而有定数,它生来就是凤凰,长成后自是百鸟之王。生而为何,只适合做自己,不可以用别的要求衡量它。

凤凰是个神奇的神人,天地大道它是真的看透,若非太倒霉太重情,也不至于挂掉。

然而世上虽有凤凰那样的奇“人”,更多的仍是看重化为人形的非人生物。

无支祈就是这样一位,只是他从人形里看到了别的生灵没看到的东西。

这一个聪明的能够察觉天地大势的大妖与凤凰可比肩,然而这一神一妖都同样倒霉,凤凰放不下南荒生灵,而无支祈放不下妖族。

生于斯,长于斯,便做自己。

纵然一个陨落,另一个被封印四千年。

卫时彦只能这么说:“命运弄人。”

“是人心难测。”老叟叹道。

卫时彦默然,好吧,还真是。

老叟忽的收起了鱼竿,问:“都转世四千年了,你如何还认得我?”

奇!

卫时彦摸了摸鼻子。“我不认得你,但子娴认得你的妖气。”并且特勤处最新出的探妖器也指着这,子娴搜寻出属于无支祈的妖气,探妖器再出马,一找一个准。

“孟赢?”老叟怔了下,顿时警惕周围。

子娴是什么存在,老叟是知道的,治水时打过交道。

虽然妖族喜欢血食,但敢将主意打到大妖身上,想着拿大妖吃血食的,古往今来都不多,子娴恰巧是其中之一,并且是唯一一个见到每个大妖都想着吃了进补的奇葩。

老叟,准确说,无支祈对子娴印象极深刻。

任谁差点被人给吃了都会对那人记忆深刻。

子娴拿着一只冰淇淋凭空出现在卫时彦身边,一口将冰淇淋吞掉,对无支祈笑道:“较量一二?”

较量个屁,四千年前就能跟他掐得你死我活,四千年后,对方比自己更强了,还掐个屁,无支祈腹诽不已。

无支祈无语道:“孟赢你怎么还跟人族混在一起?”

子娴更无奈的道:“他这辈子还是人。”

无支祈:“......”

“我没报复人族的意思,虽然吃了几个人族修士,可那也只是饿了,加上刚出来有点上火而已。”无支祈挺想哭,他在这里钓鱼自然不是真的钓鱼,至少此“鱼”非彼鱼,他真正想钓的是人族修士与图腾,血食自然是品质越好越补。

子娴的到来是意外,如果子娴力量不如无支祈的话,自然是超级大餐,奈何......呵呵,现在真是个误会。

子娴笑道:“我知道,我不是来为人族讨什么公道的,我是来打猎的。”

老叟无语,还能说什么,打呗。

老叟变出了一根黑色长棍,身形陡然高大起来,身上也冒出了银蓝色的长毛,活脱脱一只大水猿,妖气冲天。

卧槽!

卫时彦大惊:“别在这打!”

旁边可就是人类城市啊啊啊!

第152章 世界缝隙

锵!

卫时彦说得太晚, 一柄利刃破开子娴的脊椎而出, 换了别个人, 脊椎被破开,不死也得残,但子娴却毛事都没有, 连衣服都没破开,只是脊椎尖端出现了一道口子, 还瞬间就愈合了。

那是一柄血色的长剑, 剑脊上隐约可见一条活动的五爪毒龙。

这是子娴的伴生至宝, 也是子娴身体的一部分,名曰血劫。

在神族的历史上,血劫每一次出现都是生灵涂炭,饱饮神魔之血。

凶兽有至宝不可怕,恐怖的是凶兽拥有至宝的同时,那至宝的灵智就是它自己。

凶兽的伴生神器都是它们身体的一部分, 如宁渊的剑就是它的脊椎, 天地万物皆有灵, 法宝也不例外, 年深日久也会产生灵智,但凶兽的法宝不会, 因为已经有灵智了。

如一个人的腿,因为已经受一个脑的控制了自然不会再受另一个脑的控制。

当然,这对凶兽本身而言是一件好事。

伴生至宝听着很神奇,实际上......子娴见过另一个拥有伴生至宝的神, 便是凤凰,丫天天被自己的伴生至宝臭骂。

伴生至宝是有灵智的,而且还是不能换的那种,这么说吧,后天炼制的法宝,你要不满意的话,把法宝灵智抹了就是,再不济也可以送人。而伴生至宝,灵智无法抹掉,哪怕拆了,回头恢复了照旧恢复原本的灵智。至于送人,伴生这两个字可不是随便加的,伴生之意,与生俱来,相伴至死。

虽是宝物与主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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