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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仨物种 第24节(2 / 4)

揉了揉额角。“那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大哥恢复?”

子娴回以爱莫能助的表情,别人寿命未尽,她救人那是结善缘,别人寿命注定,她还要让人多活几年,那是在拉仇恨。天道会把多出来几年别人造的孽全都算在多管闲事之人的头上,地府也会看多管闲事之人不顺眼。

虽然子娴在桃花源时也犯了规矩救了卫时彦,但卫时彦是什么人,卫时俊又是什么人?哪怕卫时彦日后杀人放火,她也愿意为他背锅,可卫时俊,他们关系没那么好。

卫时彦拍了拍自家大哥的肩膀,安慰:“你就当交了学费,以后收敛点。”

卫时俊:“......”他一点都没觉得被安慰到了。

第38章 狗链拴蛟

不管卫时俊多么的不甘心,他都拿苏依没辄,子娴不会为他讨公道,尽管子娴走的时候说了一句:“我虽然不会为你报仇,但我已经炒鱿鱼了,别管是谁先炒的谁。如果你想自己找苏依报仇的话,做为前执法人员,我是不会管的。”

执法人员能睁只眼闭只眼无疑是幸事,可对卫时俊这根本没用,苏依是四尾灵狐,别说卫时俊一个普通人类,便是孙彬他们都得头疼这么个千年老妖,卫时俊自然没有能力报仇,除了认栽别无选择。

提溜着被团成团的活狐狸精走在回家的路上,卫时彦问子娴:“你是要把她吃了吗?”虽然不吃人了,但子娴还吃妖怪,这些日子,子娴在都市里闲逛时若看到不顺眼的妖怪就会逮回来加餐。

这些日子卫时彦已经习惯了子娴带些奇奇怪怪的,总能在山海经里找到记载的生物回家加餐。只是一想到那些生物曾经如人一样的生活,有人的智慧,卫时俊就有种吃人的错觉。因此,虽然不反对子娴吃妖怪,但厨具却是分开来了,非正常食材不能放在公用的厨具中烹饪。

只是......卫时彦打量了下狐狸,狐狸最值钱的就是身上的皮毛,身上的肉,他没吃过,但就算是美味,一只狐狸身上多大点肉?普通人吃一顿自然是够了,可子娴,想想子娴那长达数里的身躯,卫时彦觉得就算是大象都不够她塞牙缝的,恐怕只有传说中的恐龙勉强够她吃一顿的。

听到卫时彦的话,苏依的皮毛立时竖了起来,她怎么忘了,自己是千年灵狐,对于妖怪而言是大补,不由得可怜兮兮的瞅着子娴。

子娴哭笑不得的摸了摸苏依的脑袋。“我不吃灵狐。”

卫时彦不解:“灵狐肉不好吃?”

子娴摇头。

“那是为什么?”卫时彦记得子娴是无肉不欢的,并且只要是肉,她什么肉都不挑。

“说来话长了。”

“我时间很足。”

“那是四千多年前的事。”

虽然人族是气运之子,但远古时,人族占据的土地只是非常小的一部分,虽然是最肥沃的平原地区,但更为广袤的森林、深山大泽、海洋仍旧是妖族的天下,在这些地方,妖口比人口要多多了。

大部分时候人与妖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但有的时候也会相互冒犯,这是立场决定的。人会纵火焚林开垦农田,对于人而言,大火之后,草木的灰烬会增加土地的肥沃度,可以收获更多的粮食。但对于崇尚自然的妖怪而言,人类烧的是自己的家,而且这么一烧,再让人族刀耕火种个几年,原本肥沃的土地铁定变成贫瘠之地,住人都勉强,何况是住因为修炼而对居住环境灵气要求极大的妖怪。

除了人族焚林垦荒,有的妖怪修炼想要走捷径,便会采补,而人自诩万物之灵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除了同样修炼的炼气士与妖魔鬼怪,以及一些天才地宝,宇宙万物就属人族灵气最足,是上佳的血食,不乏妖怪拿人类当主食吃的。

那一年,益与子娴途经雷泽碰上了后一种情况,雷泽有个妖怪拿人当主食吃。

益是驾着牛车来到雷泽的,驾车的是他自己,驾的心力交瘁。

那个时候的人族对于家畜还在摸索中,不像后来那样固定了六畜,当时的人驯养的家畜五花八门。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传说中黄帝手下一个叫力牧的臣子,驯养的是虎豹之类的猛兽。自然,力牧那样的是个别例子,不是什么人都能驯养狼虫虎豹的,更多的人驯养的还是草食动物。

人族驯养的草食动物中最受欢迎的有两种,一为羊,二为牛。前者在人族半农耕半游牧的时代是人族的主食,事实上,在华夏族完全转变成农耕民族前,羊一直是人族的主食;至于后者,牛吃苦耐劳,负重也大,很适合拉车。

益驾的就是牛车,牛是子娴在山林里捕的山牛,负载比寻常家牛更大,也因此才能将一人一蛟从东海之滨拉到雷泽来。

益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不重,重的是拴在他腰上的凶蛟,重也就算了,凶蛟还时时刻刻想着吃了驾车的牛。刚离开孤竹部落时,益乘的车是四马拉的,但半路上他一个不留神,四匹马就连骨头都不剩了,凶蛟用事实教导了他一个词:吃马不吐骨头。

有了第一回 的经历,益也长了记性,一直盯着凶蛟防止凶蛟把山牛也给吃了,一路精疲力竭的来到了雷泽。

一到雷泽,益就把牛给卖了,换了十几只羊回来烤,烤熟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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