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周二的钱是没有白给的。
可是这一转眼,就没有了下文了。那些胡民很久没有来镇上了,周二也试图从其他人那里收梅花菇,尽管他的价格已经抬高到五十文一斤了,却还是没有人愿意进山去采摘。
钱帛的确动人心,可是那也要有命来享才行啊。
胡山虽然不算高,可是有些地方也是非常险峻的,再加上胡山非常的深,往后连绵不断的,谁也不知道那梅花菇在哪儿长着的,这境况,谁敢进去?
谁也不敢啊,没得为了一点银钱,将小命给丢了。
待到周二终于意识道这梅花菇或许只有那群胡民能够提供的时候,已经晚了。
燕家似乎是忘记了周二一样,他没有送梅花菇过去,连一句责问的话都没有,这其实不是好事儿,反而是极坏的一件事。
周二知道,这代表着,燕家已经遗忘了他。可是凭什么,燕少主这般喜爱梅花菇,简直是恨不得日日食之,怎么会突然没有了消息呢?
很快,他就知道为什么了。
“阿父,出大事了,出大事了啊。”周峰原本出去送货,不知道听见了什么,急急忙忙就跑了回来。
周二原本在算账,这账面混乱得很,需要好好计算。他一被周峰的话一打岔,就忘记自个儿算了些什么了,他丢下账本,看着周峰,那面目极其不善。
周峰一个喘气,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爹的表情,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阿父,方才我遇见了琼,他告诉我他亲眼看着那些山民去了万水镇赵家铺子。”
“什么?!”周二顿时惊得账本也不算了。
周二可算是找到了这些胡民不来的原因了,感情好啊,原来是找到下家了。
“走,喊上人,去万水镇。”
而万水镇中,戚慈没有再像上次一样故意装扮得奇奇怪怪的,她就穿着一袭麻衣,头发松松一挽,那乌黑的发就随意地垂在脑后,配上她的脸,竟是又有一种不同于上次的风情。
走在街上,阿溪就忍不住会扭头去看戚慈,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一直觉得看不够,是不是就要转头过去看一看 才好。
这也许大概就是自己有一个宝贝,这个宝贝实在太珍贵了,所以时不时就想确认一下宝贝还在吗?
“阿溪,你一直看我做什么?”她的目光灼热,让戚慈想忽视都不行,于是戚慈问道。
阿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回答道:“看您好看啊。”
戚慈噗嗤一下就笑了,她拍拍阿溪的头,笑着说:“没错啊,我这样的就是好看啊。”她故意逗弄阿溪,笑得不行。
“是啊,真的太好看了。”戚慈的美甚至和她的年纪没有多大的关系,和她的皮相没有多大的关系,而是和她的灵魂有关。
美人在骨不在皮,这句话在戚慈的身上是最好的体现。
戚慈还打量着想要多逛逛这万水镇,多了解一下当地的民俗风情,这才是最有利于她融入进这个社会的,也是最有利于部落融入这个社会的。
戚慈一直想买毛笔,她想试试能不能用毛笔和日记本背后的“母神”沟通,可是显然的,毛笔在吴国已经算得上是主流的书写工具了,然而却并不便宜。思来想去,大概还是因为识字的人大多是贵族,一两银子对于贵族来说,算不得什么珍贵的玩意儿。
可是对戚慈来说并不一样。
她学过毛笔字,可是不代表她会制笔,这根本就是两个概念。毛笔哪里有那么好做的呢,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
万水镇的笔墨店旁就是一家医馆,这年月,医馆也不是普通百姓去得起的地方,进去一趟请医者把脉拿药,一辈子的积蓄就该去了大多半了。普通的老百姓都是有个什么头疼脑热,都是随便弄些草药先吃着,实在是受不住了,才会来医馆。
能去得起医馆,还能让有名的老医者亲自来的,家中都该是有些积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