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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爪煲(1 / 2)

厨房里,厨师们汗流满面手脚忙碌,但也很快做出来一盘又一盘色泽光亮,沁人心脾的美食,随后被端到庭院中,供宾客们食用。

王掌柜把从颜笙寒那拿过来的八角放入红烧肉中,盖上锅盖,嘱咐烧锅的杂役加大火候后,一转头,就看到旁边灶台上,正在准备食材的颜笙寒,又是他没有见过的。

他发现颜笙寒做的菜式,每道菜都新颖惊奇,光是散发的香味,都是比其他美食香,怪不得近日,他那生意惨淡的酒楼,突然就火了起来。

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次他到没有问出口,而是抓紧时间,做自己的菜肴,等宴席结束后,他定要向他请教一番。

纪念玖帮着颜笙寒打着下手,拿着剪刀,把肉皮色泽白亮且富有光泽与弹性的鸡爪的指甲剪掉,等她弄好后,颜笙寒把鸡爪倒入锅中焯水。

很会,锅中水开,他往锅里放入姜等一些去腥的食材,等水煮沸后,他捞出,再用热水洗净,放到一边备用。

接着又把所需要的调料放到一起,调成一碗酱汁。

俗话说,做菜要讲究“色、香、味”俱全,其中“色”被列为第一位,因为它更直观。

一道菜肴拥有亮丽的颜色,能为菜肴增色不少,就会增加人们的食欲,吸引着人们的味蕾。

锅中倒入白糖与水,很快白糖在锅中融化,融化后,便由大泡,变成小泡,再变成大泡,最终颜色变成枣红色,再倒入焯水好的鸡爪翻炒均匀,起锅备用。

起锅烧油,倒入花椒、姜、蒜、大葱那一瞬,发“滋啦”的声音,油点四处飞溅,接着香味也立刻爆出,再放入胡葱翻炒几下,把之前搅拌好的酱汁倒入锅中翻炒,随后倒入鸡爪翻炒均匀。

翻炒均匀后倒入清水,淹没鸡爪,盖上盖子煮沸之后,再加入冬瓜等配菜,大火收汁,约莫一盏茶的功夫,颜笙寒掀开盖子,热气扑面,香味四溢,撒上碧绿葱花、胡麻,如此便做好了。

颜笙寒拿起抹布,擦拭盘中不小心撒上的汤汁,又用筷子把鸡爪笼络到一起,让它看起来整齐干净。

毕竟用餐时,眼睛是第一个品尝的,所以美食的摆盘也很重要,所以这道菜卖相与摆盘好,自然也就令人食欲为之一振,

颜笙寒这边做好,其他人手中的菜肴也跟着相续出锅装盘,厨房门口站着端菜的下人见状纷纷入内,端走做好的菜肴。

其间不免有些被这香味熏的忍不住抿了抿嘴唇,咽了咽口水。

庭院中,众宾客吃的齿颊留香,无疑不对这菜肴夸赞,各个桌前只要是颜笙寒所做,皆为空空。

等到下人带着一波菜肴落桌,众人一眼就能看得出那盘是颜笙寒所做,毕竟他所做的菜肴都会在众多佳肴中,脱颖而出,也让其他菜肴陡然失色。

宾客们看着那盘被称为“鸡爪煲”的菜肴,每个鸡爪都被褐色汤汁包裹,碧绿的葱花更是点缀了这道菜肴,让人口齿生津,食指大动。

自吃了颜笙寒所做的菜式,孟泽山已经对其他菜肴似失了兴致,眼前这盘“鸡爪煲”更是让他忍不住拿起筷子夹起放入口中,迫不及待地品尝它极美的味道。

咀嚼后,果然没有让他失望,味道极为销魂,软糯无敌,骨肉分离,吃起来就停不下来啦。

“太好吃了。”

宾客中,有人发出真诚感叹。

也有人跟着附议,“光看着色泽就十分诱人,而吃起来更是油而不腻,我觉得,这道鸡爪煲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今日吃得太过瘾了。”

“这可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以后这家酒楼,我要经常光顾。”

“我先前去过,他们店里的菜式新颖好吃,有许多菜品都是未见过的,而且极为美味。”

瞬间,议论纷纷,交谈不断。

一宾客看着桌上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夹一块,放入口中,咀嚼咽下,餍足道,“这道红烧肉虽不及这鸡爪煲,但也吃着鲜咸香甜,肥而不腻,入口极化。”

“确实,马员外说得极对,在下也是这么认为的,”与马员外对面而坐的赵老板赞同回答。

暖风拂过,孟泽山举杯与众宾客畅饮,并谦虚发表感谢他们赏许薄面,参加他的迁乔之宴的言辞。

而后厨这边,依旧忙碌,各位厨师继续做饭,但也拼尽毕生所学去做菜肴,毕竟孟泽山请的都是柳园县有头有脸的人物。

做得好了,也算为自家酒楼免费宣传了,而且他们被孟泽山请来,也收了不少银钱作为这次做饭的报酬。

自然没有不好好做的道理。

“快,快去请大夫……”

突然,院中传来着急且响亮的声音,纷纷落入后厨每个人的耳中。

众人忙碌的手一顿,不解抬头往外看。

只见一个下人,着急走进后厨,随之大声喊道,“都别做了,宾客那边出事了。”

话音落下,手指着他们厨师们道,“你们,谁做的红烧肉。”

厨师们面面相觑,最终目光落在王掌柜身上。

王掌柜一愣,往前一步,面上露出不解,心中莫名有些慌张,稍微抬起手臂,“我……”

王掌柜话音刚落,外面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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