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衣服还好,冰蚕丝的衣物扔火里烧一烧,洁净如初,只要不嫌腻,一身衣服能穿一辈子,吃的就没办法了,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不是智慧生物,只要吃不死人就没她没吃过的,但这回的肉真没尝过。
九方燮道:“是恐龙肉,婚礼前几日狩猎队猎了一头大龙,都被买了下来,这种草食恐龙的肉加上香料炖煮后味道甚是鲜美,殿...女公子可以多尝尝。”
幽篁忙不迭点头,一箸又一箸往嘴里夹肉,好吃。
巫咸道:“你想吃,宛州边境有的是。”
幽篁看了眼巫咸,虽然不明白青蘅为何会将巫咸请来参加婚礼,但既然被邀请,说明是可以信任的,至少回去后不会乱说什么,就是脸色太臭了。“巫,大喜的日子你笑一笑呀。”
巫咸答:“笑不出来。”
啃野菜的丹青道:“无病难得成婚,你这样的宾客太没礼貌了。”
“我宁愿她不婚。”巫咸道。
听不下去的九方燮道:“你真的不是来砸场的?”
巫咸道:“不,我是来参加婚礼的。”
九方燮一脸无语。
巫咸解释道:“她是我看着长大的,所以来参加婚礼,但参加不代表支持与祝福,她结婚太不理智了。”玉主看上个男人或女人,招招手的事,想玩真爱也没什么,历史上也不是没有,但不需要也没必要结婚,徒增事端。
辛筝好奇的问:“那你会诅咒吗?”
“不会。”
“那就没事了。”辛筝扭头对担心的伯丹道:“别理她,一个不愿意女儿结婚的老母亲心态罢了。”
什么老母亲心态,我是因为巫宗的传统和规矩,巫咸想开口却未能如愿,九方燮眼疾手快的夹了一颗婴儿拳头大小的肉丸怼她嘴里。“吃你的吧。”
“咳咳咳....”
巫咸艰难的将嘴里的肉丸咽下,再看九方燮时眼神宛若利刃。
“你这么不喜欢破坏规矩,为何没将他?”九方燮好奇的示意了下脖子,以巫咸的性子不是做不出这种事。
“想过。”巫咸瞅了眼婚礼台上努力做出最从容的姿态却仍难掩腼腆紧张的少年,又瞅了瞅正拿着箸在和无忧打架抢肉吃的辛筝。
九方燮瞬懂,若赭是个寻常人倒也罢了,杀了便杀了,但他是辛筝手下的臣子,还是能臣,不论巫咸的动机是什么,对赭下手的行为都是对辛筝王权的侵/犯。另一方面赭在元洲得罪了那么多人还能活着到海州上任并干出成绩而非病逝在路上或任内,显然不是吃素的。
一定要弄死赭免不了大动干戈,但为了个不论是神权还是王权都不会承认,甚至来日倘若被捅出来青蘅自己都不会在人前承认的婚姻大动干戈值得吗?权衡一番,只要结婚的人是乐师魏无病不是玉主青蘅,也不是不能捏着鼻子忍忍。
“你真倒霉。”巫咸道。
巫咸一言难尽道:“为何一定要这个仪式?”以她对青蘅的了解,青蘅是不会自己想起要结婚的,巫宗别的不行,在调/教玉主价值观(比如婚姻观,比如爱众生)这方面还是可以的,青蘅根本没有结婚的认知,却想结婚,问题只能出在赭身上。
巫咸道:“这个问题我知道答案,我听说了赭要结婚的消息,考虑他很能干便来捧场,没想到准新娘竟是....女公子,便劝了他一番,可惜劝不动,便问他何以如此冒险。他回答我古往今来重要的约定都会举行仪式,而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相约一生相守的仪式是婚礼,而生活需要仪式感。”
巫咸一脸理解不能,她有过不少情人,但再美的容颜看个十年八载也厌了。
从无忧手里抢到肉成功将小家伙弄生气让君离不得不哄孩子的辛筝得意洋洋的将肉送进嘴里,一边吃一边搂住巫咸的脖子,咽下嘴里的肉。“情之所钟从来不由人,但你这种没有缘分的人是无法理解的。”
巫咸嫌弃的推开辛筝:“这种缘分不要也罢。”
用了几口饭菜,巫咸又抬头瞅了瞅赭,困惑道:“他生得有点眼熟,怪了,我应该是头回见他。”虽然不是头回听说,但之前都没见过面。
“哦,你大概是见过竹的夫。”正在啃炖肉的辛筝随口答。
“谁?”
“近两百年前在洛水的一位官序先生,教学生教得很好,数次受到我的接见,她与其夫感情很好,每回都会陪她一起,你也见过两次,与赭生得很像。”辛筝说完见巫咸一脸茫然,便换了个提示。“竹也是洛宜的大母。”
说一个官序先生巫咸可能不知道,但说一位公卿巫咸还是能想起。“他是洛宜的后代?我记得洛宜的后代好像被你给杀光了。”
辛筝没有狡兔死走狗烹的恶习,但她有在功臣死了以后灭功臣后代的爱好,但也不能说辛筝杀得不好。英雄的后代可能是英雄,但概率太小,狗熊纨绔的概率更大。承前人祖荫,打小拥有大量的资源,衣食无忧。有的人有这样不愁吃穿的出身会去追求精神上的富有,但更多的会慢慢迷失,觉得自己与别人不同,是上等人。
没有什么比将同类踩在脚下更能彰显自己的高贵与不凡,因而当一个人觉得自己是上等人,别人是下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