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乡野里这些东西随处可见,自然便宜。”
吃饱喝足,奚齐也没急着继续走,天色不早,与其露宿荒野不如在工地上对付一宿,顺便烫个热水脚,走了两天,脚也累。
奚齐捏着无病白嫩的脚掌,脚底板上赫然有两个水泡,心疼道。“你脚上长了水泡怎么不告诉我?”
无病恍然。“水泡?难怪我觉得走着不太舒服。”
“你不舒服怎么不说?”奚齐问。
无病道:“你都那么累了,背不动我。”
奚齐怔了下才反应过来无病什么意思。“那你也不能逞强,我一个人背不动,也可以和护卫一起抬着你。”
无病一脸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奚齐无语。“算了,你忍忍,我把水泡给你挑了,挑了以后才能恢复得快。”
出门在外什么都不方便,奚齐自然带了针线包,正好用针挑水泡,将无病的脚放热水里烫烫,洗一洗,洗干净了再挑水泡,挑得非常有技巧,无病都没觉得疼。
水平挑破,再用干净的布吸走脓液,最后嚼碎草药孵在无病的脚上,虽然不敷也可以,但奚齐觉得还是以防万一为好。
“大父,你脚上怎么都不长水泡?”无病抱着自己被包扎成猪蹄的脚丫子好奇的问开始烫脚的奚齐。
她一路上虽然也走路,但一旦走累了奚齐就会背她,如此轻松尚且长了水泡,奚齐却没有。
奚齐抬起脚给无病看了看自己的脚底板,脚底板上有一层厚度惊人的茧子,无病瞅了瞅那不逊色履垫的脚底板,不由低头摸了摸自己的脚底板,柔软细嫩,手感很好,同奚齐那粗粝的脚掌差异之大堪比狗与狼。
无病惊奇道:“大父的脚怎么长的?”
“水泡长好了会生成茧,茧多了就会这样,不论走多远脚底都不会再长水泡。”
无病抱着自己柔软细嫩的脚丫子无法言语,大父你得是走了多少路才能将脚底板走成鞋垫?惊讶完了无病摸着自己的脚丫想到一个问题,陪着奚齐巡视完了,自己的脚脚会变成什么样?这两个水泡好了难道就不会再长了吗?
事实证明无病的预感非常准确,奚齐的下乡巡狩长达两旬,因为环境好和已经改善的乡里大多走过,因而这一次转的乡里都是穷乡僻壤中的穷乡僻壤,道路极为难行。小家伙跟着跑来跑去,水泡愈合了又长出来,奚齐终于回城时小家伙的脚底板已不复往昔的细嫩柔软。
笙给小家伙洗脚时心疼不已,夸赞道:“无病比你阿母更坚毅呢,她当年可是走得哭了,我听奚齐说无病就没哭。”
无病困惑。“阿母小时候也跟着下乡巡视过?”
魏兕经常跑乡野收集法律素材,无病也知道,但小时候也这么跑就有点稀奇了。
“不是巡视。”笙感慨道。“是躲藏,那会儿王还没打下冀州,我是王的间,在王快打下冀州又还没打下那段时间特别危险,既要东躲西藏防止被抓被杀,又要游说氓庶们不要参与战争,不要为王侯贵族们拼命,藏起来,不要被抓去上战场。那段时间过得,就挺颠簸的。”
无病一脸好奇,笙干脆一边给无病洗脚一边讲起了自己过去的事。
辛筝对帝国的野心是在很早的时候就有的,因而布局也很早,疆域还没扩张到兖州之外就已经开始利用游医与甘木医馆满世界的撒间。这些医者间在辛筝打过去之前只一个任务,帮助那些看不起病的氓庶看病,氓庶缺什么,医者们就要帮什么,并从中务色资质好的幼崽培养更多的医者,再将这些医者撒到别的地方去。
赚不到钱没关系,所有亏损辛筝会掏钱,只要医者们得到当地人的信任就行。这份信任会在辛筝打过去时成为一把利刃,为当地王侯贵族捅上致命的一刀。
军队的中高级军官来自贵族,底层军官来自地主,但最基层的军卒却是来自底层氓庶,这也是没办法,底层氓庶的人口占了九成,若不从中获取兵源,哪怕将贵族与地主全拉壮丁,诸侯贵族们也不可能动辄发动数万乃至数十万大军。当然,这也是王侯贵族们动辄发动战争的底气,战争让贵族死的太多,国君是要下台的,底层氓庶就不一样了,要多少有多少,廉价无比,死多少都不用心疼,。
也因为这惨烈的对比,从未有人想过,若是氓庶纷纷逃之夭夭,不肯打仗,甚至在战场上投降会发生什么事。
也可能有人想过,但一来逃避兵役是犯罪,要没为奴隶,而且为了应对战争,诸国多多少少都进行了变法,将好几户人家编成邻里,一家犯罪连坐整个邻里,个人想要逃兵役非常难;二来战场上投降,贵族投降,会因为血统与身份而受到优待,氓庶投降就是俘虏,而俘虏要么因为口粮不够而坑杀,要么充为奴隶,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军卒一般会选择临阵脱逃而非临阵投降。
辛筝想了,并且用了数十载的时间去布局去铺垫,只为两国开战时对手的兵源出问题。
做为兵源的氓庶伙同邻里一起跑了,躲了起来不肯入伍,因为相信自己的君侯一定会败,期待王师的到来,分土地给自己;即便上了战场也会果断投降,因为相信自己投降既不会被杀也不会变成奴隶。
辛筝用数年时间打下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