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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4 章 第三十七章辛筝(1 / 4)

用完朝食后发现元居然一直都安安静静的,精神波动安静得仿佛直线,望舒诧异的戳了戳元,没反应,再戳,再再戳,戳戳戳...

“够了,干嘛?”

“抱歉。”

“?”

“我取莲子,令连山姝的遗体灰飞烟灭。”望舒道。

那只是一具死去数千年的躯体,躯体中曾经存在的那个灵魂早已不知轮回去了哪里,但对于元而言,那是与祂过去仅剩的联系了。

虽然不后悔,但在朝食时听了辛筝那番话,她也意识到了自己对元的伤害。

元豁达的道:“那只是一团没有意义的血肉,那个灵魂早已不存。”

如果真的是这样,你方才为何反应那么大?

最无情者莫过时间,摧残抹去存在过的一切,对于永生者而言,尤为残酷,它消抹掉的是永生者存在于这个世间的意义。

“以后我是你的朋友。”望舒道。

“嗯?”

“我们共存于一具躯体里难道不是一种缘分吗?”

“....是缘分。”

望舒觉得元大概更想说孽缘,只能道:“永生也不完全是悲哀。”

“怎么说?”

“路虽然没有尽头,但漫长的路上你总是会遇到不同的风景,为什么要在意永远与一生一世这种东西呢?哪怕是普通人,也很少有能做到的,不论是否永生。既如此,何不珍惜沿途遇到的温暖?即便来日会失去,也曾拥有过。”

“你比兕子更不净齿。”

什么意思?

望舒不解。

“我懂你的意思,我只是暂时有点消沉罢了,缓一缓就没事了。人的一辈子那么长,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有那么一会儿心情低落。”

望舒莫名觉得这个说法有点儿耳熟,很多年前有只胖崽看着心情莫名其妙不好的阿母,就,很懵然,男人搂着胖崽告诉她,女人每个月都会有几天心情不好,等这几天过去了就好了。

不论原理为何,但元差不多第二天便复活了,望舒也就放心的陷入了忙碌中。

辛筝要离开,自然不可能等走了之后才将事物扔给望舒,而是提前至少一个月便开始交接。

可一个近千万人的国家,而且还是战时国家,哪怕提前一个月也还是很仓促。

望舒完全仗着自己身体素质足够好,又不需要睡觉,大脑运行速度惊人,每天工作八个时辰才接住盘子。

八个时辰,不是十二个时辰,因为还有四个时辰是元的。

面对有能耐与自己动手的青婧,元会适当的听话,但面对辛筝,元一点帮忙的意思都没有,四个时辰全都在吃喝玩乐,吃遍条邑大街小巷。

也因为她的缘故,望舒哪怕不进食,很多时候肚子都是微微撑着的。

仲冬的下旬,尽管千里冰封万里雪飘,辛筝仍旧抱着龙伯手炉乘上了前往南方的大辂。

冬日道路全都给封了,聚居的城邑聚落还好,辛律规定所有人每天都要清扫积雪,屋顶和家门口的积雪一旦超过某个临界点便会受到惩罚。治安吏也会用管饭,有肉为酬劳组织氓庶们清扫街道,城邑聚落内可以说很正常。

出了城邑,积雪厚两尺以上的地方比比皆是。

为了适应环境,辛筝乘坐的大辂自然也进行了改造,拆掉了车轮,改成了爬犁架子,不走修建的直道,而是走冰封的河道。

河道的冰层极厚,拿工具砸都要砸半天才能砸开,车马行于其上也不必担心掉下去。最重要的是,它很平坦,车马走起来很顺溜,甚至可以装个冰刀,像玩冰嬉一样在河道上蹦跶。

竟比平日更轻松,唯一的问题是伤马蹄子,哪怕给牛马的蹄子过上防寒的布帛皮革,也还是冷,而且布帛皮革损耗得也会很快。

安澜忍不住嘀咕若有墨云驹就好了。

辛筝出于好奇问:“那是什么马?”

“是断云雪山北部雪山里的一种马,在雪山间如履平地,最重要的是,它的蹄子上有非常暖和的毛,冬日也可以骑着出行。”安澜道。

“这么优秀的马种我怎么没听过?”辛筝不解。

“荒原马体型庞大,做好保暖,冬日在野外也可以稍微活动,不会轻易被雪给埋了。墨云驹和荒野马有一定的重合,但它太小了,成年龙伯骑不了,都是给幼崽练马术的,你没听说过很正常。”

“有多小?”

安澜抬手比了比。

辛筝估算了下,比起辛马要小不少,但话说回来,人族的马种种类繁多,最小的只能给垂髫稚子骑,最大的也就比荒原马差点。

辛马的个头虽然不是第一,却也是前三,个头比辛马差不少并不可耻,因为还有更小的。

墨云驹,感觉培育培育也能用。

需要从龙伯弄的东西又多了一样。

辛筝忍不住亲了暖呼呼的安澜手炉一口。“崽崽你又帮我找到了一个有用的东西,得记下来,以后和貊国谈谈,貊国有墨云驹的吧?”

若是貊国没有,那她会有点发愁。

拘缨和雪国一个比一个远,前者的南部疆土虽然与辛国只隔了一条山脉,但山脉的名字叫断云雪山,后者更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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