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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胭脂店[重生] 第6节(1 / 4)

莫家?不期然地听到了这个词儿,让陆明夷几乎控制不住地打了个寒战。就这两个字,赛过十个炸雷在耳边打响,直把她炸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

重生了一回,她怎么会忘了这么个人呢?

莫家桢,她现在的未婚夫,上辈子的丈夫,那条亲手把她送进地狱的毒蛇……陆明夷咬牙切齿地想着。

第10章 前世冤家

如果叫陆明夷举出前世最痛恨的三个人,莫家桢铁定是榜上有名,并且名列前茅。这世上有要钱的,有要人的;有图权的,有图名的。偏他打的是财色兼收,名利兼得的如意算盘,实在是无耻之尤。

认真算起来,明夷与这个败类的缘分还要追溯到父母那一辈。他父亲倒是个很受人尊敬的商人,白手创建了家和百货。为人刚正又乐善好施,与陆老爷是很好的朋友。

后来这位莫大先生英年早逝,留下孤儿寡母,陆老爷自然更要照拂几分。给家和的利息一律按最优惠计算,贷款到期也并不催促。

一边顾念生前的情谊,一边想着抱大腿,两家的想法虽不同,但行动上却是不谋而合,因此走动得反比莫先生在世时更加密切。

莫家桢这个人虽然不堪,但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有一副好皮囊,又会装样,外人见了总以为是个往大路上走的青年。陆老爷和陆太太也被他蒙在鼓里,视他为子侄。

那时候陆太太总想着替女儿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将上海的名门挑拣了个遍。不是嫌人家环境复杂,就是孩子不够争气。

不知怎的,姓莫的也知晓了此事,便有事没事就来家中献殷勤。他年轻风趣又会说话,陆太太欢喜之余不由认真考虑起这个世侄来。想这家和百货虽有衰落趋势,仍称得上殷实人家,莫家人口又简单,几番考虑后最终替幼女定下了这门婚事。

这个女婿果然没有辜负岳母的期望,陆家败落时其他亲戚都避之唯恐不急,唯有他提着礼物登门,要求在丈人的百日祭内完婚。

陆明夷都不知道自己当年是怎么想的,莫非真是痰迷了心,脂迷了窍,竟能把他当作好人。也不思量一下,连岳父孝期都等不了的家伙,能是什么好货色!

但不管怎么说,这次求婚让陆太太很欣慰。在经历了丧夫丧子之后,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幼女成家。已经卧病在床的她撑着最后一口气替独生爱女办完了婚事,并把陆家所剩无几的家底都陪送了过去。

单从这点而言,陆明夷的婚事在三姐妹中要算办得最顺利的。丈夫没死没瞎,相貌堂堂,还温柔多金,听起来很完美是不是?

是个P!那就是个人面兽心的畜生!陆明夷每回觉得自己修行的差不多了,只要一翻出莫家这档事仍能把她恨得牙根发痒。

这个男人一边好言好语哄骗她拿嫁妆出来填补亏空,一边在外面花天酒地养女人。等榨干了她身上的最后一滴血,就立刻变了面孔。不仅冷落她,将小妾接进门,连衣食都诸般克扣。堂堂陆家小姐,莫家少奶奶,过得连个佣人都不如。

就这么着还嫌不足,那个姓孙的女人为了坐上主母的位置。竟然趁着她生病虚弱时,对外讹称陆明夷已经病死了,暗地将她卖去了群玉坊。如果不是遇上了红蔷,她的上辈子只怕到二十岁也终结了。

掌心传来一阵刺痛,陆明夷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把手掌掐出了血。望着已经从嫁妆发散到她的婚礼应如何操办的母亲,她轻轻松开了手,露出了一丝笑意。

那种臭虫不值得她放在心上,就算在上辈子她不是也替自己报了仇么,更何况是现在。只要姓莫的还敢打她的主意,她就能叫他生不如死。

“妈,说三姐的事呢!你怎么扯到我身上来了!”陆明夷拉着母亲的袖子,不依地摇晃着。天真的笑容下,掩盖着一抹寒芒。

陆太太疼爱地抚摸着女儿的头发,那发丝又浓又密,似上好的黑绸子。不管是梳髻还是戴凤冠,想必都是极好看的。“你也老大不小了,办完三丫头的事,自然就轮到你。”

还没等陆明夷作出什么娇羞的表示,金香提着一串纸包点心走了进来:“太太,卫先生到了,我请他在客厅稍坐。这些蟹壳黄酥饼,是他孝敬老爷太太的。”

虽然订婚已经好几年了,但毕竟没有正式结婚,金香这些下人还是没改口叫姑爷,只是称一声先生。

“知道了,”陆太太站起来理了理身上的深紫色丝绒旗袍,忍不住又对明夷念叨了一句:“也难怪二姨太不满意,我们这样人家,谁见过未来姑爷上门是拎着散装点心的。看这情形,不光是三丫头的嫁妆,恐怕连聘礼都得由我们代办了。老爷不知看上了姓卫的哪一点,太也不靠谱!”

错啦错啦,陆明夷只恨没法子告诉母亲。如果算上她那个无缘的二姐夫在内,陆家三个女婿中最靠谱的恰恰是这位卫姑爷。

那头陆太太正在客厅接待新姑爷,这头的准新娘却是披头散发,气势汹汹地一路把亲姊给推出了门外。不仅动手,还外加动口:“陆宜人,你是不是我亲姐姐?妈尚且站在我这头,你倒先劝我认命,凭什么呀!你要觉得那个穷教书的好,你自己去嫁呀!”

陆宜人本就口拙些,又被妹妹这样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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