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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迷婚骨 第162节(3 / 3)

的他竟然显得有点小帅。他目光格外深邃,表情浅淡,整个人都散发着置身世外的淡然。

“这个人,很厉害?”我抬头问方慕晨。

她一张小脸都因为兴奋红扑扑的,笑着说:“林姐,你真是快被淘汰了,这世道上咱们虽然是个广告狗,但是要随时关注最时新的动态,时事新闻,比如说程新吧……”

方慕晨聊起程新,简直打开了话匣子,如数家珍。

郑海涛真的直接看不惯了,拦住她的话说:“小方,你说话注意点,咱们这行业也是高大上的,别说那么难听,跟说程序猿一样。”

“行了,我大概知道这人,我看看。你们先去忙,至于为这个争得面红耳赤么?再者,每个人成功都有他成功的道理,你能看到的肯定不是他最努力的方面。”我笑着说。

方慕晨的性格我了解,所以有时候话不择言了,我也不生气。她片刻以后,连自己说过什么都忘了。

这样的性格有利有弊,有时候某些事情还需要她这种性格出马才行得通,分分种能把一团乱麻斩断,确实会有损失,但时间成本一下就出来了。

方慕晨见我接了她的报纸,说着:“林姐,你好好看看哈,这简直是就是完美男人,能力强,人品好,挣了这么多钱,愣是没一点绯闻,这样的好男人都死绝了。”

“得了你,上班时间到了,别犯花痴了。”郑海涛终于把这个满眼粉星星的妹纸招呼走了。

方慕晨临走不忘说一句:“郑哥,别说其他人,你这么老实的发了工资还会去酒吧喝酒调戏美女吧。”

“胡扯,我那是放松心情,你敢保证你的偶像程新不会去某些高档会所点小妹?”郑海涛争取把程新埋汰到底,说话毫不留情。

“不可能。”方慕晨说。

……两人斗着嘴回到自己位置上,我把报纸随手放到一边。对于这类励志的新闻,我已经基本上再感兴趣了。

一天的工作忙完以后,我准备收拾东西去接孩子放学,抬手拿包时不小心,又看到了方慕晨给我的那份报纸,想到路上可能要堵会儿车,随手拿在手里下了车。

一路上当作消遣一样看了那份报纸,终于理解了方慕晨对程新的崇拜是从哪儿来的。

程新简直满足了女人对于男人的所有想像。他家世简单,父母都是移民去国外的劳工,在唐人街开了一家小火锅店;经历简单,在那边上学到高中毕业,之后出来讨生活,一步一步从小助理做到独当一面的基金经理。红日进入中国的时候,就挑了这么一个有华裔血统的人过来做总经理。

程新在国内一年多,从没传出过任何绯闻,就连一向活泛擅长挖别人家丑闻的狗仔队也没能抓拍到他任何不雅的照片,就连酒吧、ktv之类的场所他都没去过。

我看完他的专访和专访后面那一篇对于他赞美之词连篇累牍的介绍之后,我对这人有了简单的了解。

一个才刚刚二十九岁的男人,生活简单到像苦行僧。每天的生活就是两点一线,公司——家。几乎没有特殊的爱好,采访者问他的爱好是什么,那边简单的想一下说,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如果工作算爱好的吧,这是一条。

这是一个奇人!

这是我看完以后,对程新评价!

如果让我挑选男人,我绝对不会挑这么一个没生活趣味的,其实我这个人现在已经很无趣了,但是比起我,他简直是无趣界的开山祖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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