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得越远越好、恨不得平生再也不想看一眼?那一定是丁砚这样,既热爱学习,家里地方又足够大的孩子。
高中的书都还在,但丁砚只拿了高一的那些给何小曼送过去,是什么心态,丁砚自己也说不清。
赶在何小曼出院前,丁砚将书送到医院,又交代了夜校报名的联系人,自问已算仁至义尽。
何小曼已经能下床,穿着病号服在病房里走动:“以后我要还书,怎么找你?”
这个年代通讯真的很不方便,电话还是个稀有的东西,整个珍珠弄,也只有弄口街对面的小卖部里有个公用电话,谁要偶尔接个电话,小卖部大妈就得提高嗓门大喊,然后街这边哪家正好门窗洞开、耳目灵光,就好心地再二传手接力一下。
麻烦得很。
丁砚当然不敢讲自己家有电话,还不把何小曼吓死啊。
也不敢留自己家地址,也会把何小曼吓半死。
毕竟何小曼还是个16岁的学生,再怎么聪明自信,在丁砚眼里也算涉世未深。
想了想,写了个学校地址给她:“等你要还书的时候,就是要高二的了,到时候给我写信,我会叫家里人给你送来。”
这是后会无期的意思了。何小曼挑了挑眉,正要调侃几句,低头一看地址,却惊了:“天哪,清华!不带这么得瑟的啊!”
丁砚急了。
谁说他是要得瑟了,他实在是除了家里就是学校,你让他哪里能找出第三个联系地址来?
“没,没得瑟,欢迎你给我写信……讨论学习!”
何小曼还处于震惊中:“丁彦,你告诉我,咱首都北京是不是还有个北大,是不是还有个人大,是不是还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