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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十九章 要闪闪发光(1 / 3)

走了太久,肚子也不再撑了,本就讨厌运动的孟摇光找了张长椅坐下来。

耳朵里的歌曲一首接一首的播放着,偶尔是轻音乐,偶尔是张扬热血的摇滚,偶尔又是听不太懂的外国歌曲。

伴随着这些风格各异却无一不好听的旋律,孟摇光眼瞳里映出了更多的人群。

这一次,除了那些成群结队的人之外,她还看到了许多孤身一人匆匆行走的身影。

他们有的是出来买菜的家长,有的是准备回公司加班的白领,还有的是刚从商业街出来的学生……

混在许多有人相伴的人群之中,这些人有些和她一样塞着耳机,可有的只是在认真走路,却也并不显得格格不入。

各式各样的人汇聚成浪潮,在即将落下的盛大余晖之中,形成了一幅生活气息极浓的动态画卷。

不知在这坐了多久,孟摇光的目光跟随着一名正一边打电话一边咬汉堡的女白领,一边突兀地触及了一个问题。

——我还想干什么呢?

“我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就出来吃个东西再顺便走两步而已。”

女白领带着些烦躁的语气传到耳边。

孟摇光继续出神地想。

——这世上每一个人好像都有自己为之奔波和努力的东西,那我呢?除了想要陆凛尧爱我之外,完完全全只属于我内心的,不需要别人来给予,只有我自己才能给我的东西,是什么呢?

“再不走几步我都要生锈了好吧?也不看看咱们每天在电脑前面坐多久……什么?又要改文案?”

——我自己的生活到底是怎样的呢?若说十七岁以前都只为最基本的活着而活的话,那么之后的我呢?我在为了什么而活?

“哎,改就改吧,我都猜到要改了,这位金主超级难伺候的——呜呜呜,打工人就是这么卑微,估计今晚又要熬夜了。”

——以后呢?以后我又要为了什么而活?除了想要和陆凛尧并肩站在一起之外,我的生活里,还可以有什么呢?

“要不是为了年终奖,要不是为了明年能和姐妹一起去旅游,我才不会这么拼呢呜呜呜……”

——我也能拥有能为之奋斗的东西吗?无论那是梦想,还是物质,我还有什么爱好呢?

“所以说啊,为了好好放松一下,等第三只玫瑰上映了我们搞个团建吧,看电影吃烧烤泡吧一条龙?”

“不是不是,虽然也算得上是陆神的影迷,但我主要喜欢的是孟摇光啦!她真的超级漂亮超级酷超级厉害的!”

年轻的女子一手举着汉堡一手举着手机,快速从颓废打工人的状态转换成了兴奋追星族的状态,喋喋不休地从孟摇光面前经过,又走远了。

她并不知道自己刚刚经过了“超级厉害超级酷”的追星对象。

而“超级厉害超级酷”的孟摇光本人,直至看着她消失,才将目光收了回来。

望着对面写字楼上映出来的大片霞光,她心想:我或许应该做一个,更正常一点的人。

或者说,更好的人。

要能够配得上陆凛尧爱我,配得上无数粉丝爱我。

要能够不求任何人,让自己的伤疤愈合。

要能够拥有更多能牵动心绪的东西,好叫自己不至于总是为父母和往事而感到痛苦。

要有自己的爱好,要有自己的朋友,要有自己的梦想,要有期待的未来。

要越来越好。

·

天际线还未彻底暗淡,路灯突然亮起来了。

仿佛能听见一声声接连不断的“叮”、“叮”……

这条街道从远处到近处的亮了起来,对面的写字楼上不知被哪家广告公司投放了广告,突然出现了陆凛尧的身影。

他坐在高脚登上,长腿支地,眼神漫不经心,从屏幕上往外看来,不需要细看容貌便足以叫人为他的气质倾倒。

他高高在上,仿若神祇。

孟摇光仰头凝视着那个身影,心底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浮现出一行字。

——想做一个闪闪发光的人。

然后才能点亮他空荡黑暗的城堡。

·

孟摇光就这样坐在长椅上,直到歌单里的歌曲播放到最后一首,又从第一首吉他曲开始循环。

最后一抹霞光在天边收尽了,彻底暗下的天色叫这条街上的灯光愈发璀璨,墨蓝的天幕倒映在写字楼的玻璃上,而街上的路灯仿佛一颗颗延绵不绝的星辰,一路燃烧到看不见的尽头。

手机铃声打断了歌曲,孟摇光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接了电话才发现那边是陆凛尧。

“到家了吗?”她问。

“到了,你还在外面?”

“在啊……”直到此时孟摇光才觉得有点冷,她站了起来,又开始往回走。

按理说她刚才漫无目的地想了很多,此时心态应该会有很大的变化,可奇怪的是,她依旧平静得很。

大约是多年来都习惯了如此,甚至连语气都毫无起伏。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虽然或许还有些胆怯,还有些灰暗,还有些始终未曾消退的痛处在身上,但她的确想要迈开脚步了。

一脚踏出那些纷乱的晦暗的不堪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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