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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回到七零末 第72节(1 / 3)

赵父不出声,沉默着低头磨刀,看不出同意还是不同意。

“爸,你就让爱民来杀野猪吧,不然他在这瞎折腾的捣乱,也不是个事啊。”看不下去的赵福生加入到劝说的队伍中。

“好吧,那你待会注意点,我和你爸,你叔,给你打下手。”被圈圈绕的有点头晕的赵父终是抵不过孙子的强烈要求,松了语气,点头答应。

很会躲清闲的赵国生主动承包了担水的任务,远远的绕着前门院子,从后门出去到村口井里挑水。

杀野猪又不是玩游戏,是什么好玩的轻松事,一个两个凑到跟前争先抢后的搭把手。

思维不在同一频道的赵国生,无法理解眼前这群笑得耀花了眼的人。

有了赵爱民这位杀猪专业户的加入,在中午十二点之前,一切全部搞清楚了。

野猪先是被一刀毙命,然后刮毛,清洗,开膛破肚,砍掉猪头、猪脚,最后挖出猪的内脏,斩断猪骨,把猪肉分了。

本着这野猪是赵国生家发现的,理应由赵国生家来分,或者赵国生家占大头才对。

可惜,这一理论被铁树开花,难得大方的刘兰秀一言否定了,包括赵父赵母在内,总共四户人家。

去掉野猪头猪尾巴,留着当辛苦费,中午大伙一起当场炖着吃了。

剩下的,正好以四只猪蹄为基础,比较均匀的分成了四份。

两后猪蹄被心照不宣的分给了赵父赵母家和赵国生家,两前猪蹄则是分给了赵福生家和赵宏生家。

至于猪内脏这猪血,除开猪肚子很自然的留给了赵父赵母俩老补身体外,其他的猪大肠,猪小肠和猪肝等,已经分了大量猪肉的他们,倒是无所谓了,很随意的谁家爱吃什么就拿什么。

四家分了野猪肉,不管猪肉多少,也不论你是掩着烘干变腊肉留着自家慢慢吃,还是送给各自的亲朋好友,谁也管不着了。

“老婆子,你给算算,除了二大爷那里送几斤外,还有谁家要送?”赵父在走出院子离开时,拎着猪肉冷不丁的问。

其实,赵父这话是故意说给老三媳妇听的,瞧她暗暗转动眼珠子的偷偷打量着赵父手里的猪肉,也不知道在打什么鬼主意。

难道他们俩老就没有人情来往了吗?同辈的堂兄弟有好几个呢,素来关系好,这次得了野猪肉,不送些过去,说得过去吗?

特别是隔了房的长辈,最为敬重的二大爷,他无儿无女的,就靠这些讲良心的侄子晚辈自发的孝顺了。

赵父暗暗想着,新鲜猪肉送一些,研制好了的猪肉也要送一些。

“还有好几家呢,等我回去再想想啊。”赵母蹙着眉头想了会说。

多年的老伴,赵母那里不知道赵父的言外之意?

而且,她眼睛又没瞎,老三媳妇眼神再隐晦,只要是盯着她家的猪肉,她绝对能警惕的察觉到。

吃一顿参与到亲手宰杀野猪的丰盛美食——猪头,新鲜好吃,又黏嘴巴,味道好极了。

其中还有一种平时吃不出来的特殊味道。

一顿午饭,酒足饭饱,各家满意,言语之间,隐隐期待着下一次的丰盛分猪肉。

“国生,你说我是不是太大方了?”回去的路上,刘兰秀突然冒出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

“恩,挺大方的。”赵国生顺着她的话夸赞她。

以为刘兰秀说这次四家平分野猪肉的事,确实挺大方的,这事办得很漂亮。

“那我看起来像冤大头吗?”刘兰秀语气调侃的笑着问。

“冤大头?”赵国生低头沉思,她怎么会有这种想法?难道分完猪肉又后悔了?

“是啊,就是冤大头,就是那种看起来傻傻的,别人要什么,就给别人什么的那种人。”刘兰秀拎起猪肉换了只被草绳勒的发疼的手,换到赵国生另一边继续抬着并排着走。

赵国生:“……”开什么玩笑,你要是冤大头,那世上还有精明的人吗?

“你到底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怎么听不懂?”赵国生不喜欢玩猜猜猜的游戏,很直接的问她。

“老三媳妇说,我们家最近猎了很多野鸡和野兔子在家圈养着又不吃,也没有送过去给你姐,挺浪费粮食的,婉转的说他三儿子特别想吃野兔子。”明里暗里指着想讨要野兔子,当她傻啊,还说什么浪费粮食?什么意思嘛?

作者有话要说:头天晚上在相册里看自己小时候长大的地方,破旧的老房子,很是怀念,很有感情,第二天早上,家里长辈打电话来说,夜里房子塌了……塌了,幸好没压着人。(还有长辈在旧房子里住)

本还想翻看下小学学校的照片,顺便看看还能说出几个同学的名字,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第105章

刘兰秀最看不惯的就是老三媳妇的自作聪明, 耍小心思。

要是她直接明着说侄子想吃兔子,让刘兰秀均出一两只给她家, 作为嫂子和婶子,她二话不说,笑着亲自拎两只野兔子给她家送过去。

可偏偏暗搓搓的耍小心思, 而且还十分不聪明的说话,惹怒了同样不好惹的刘兰秀。

说什么浪费粮食?能浪费什么粮食?野鸡吃的是家里几个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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