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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先下手为强 第277节(1 / 2)

况且,这年头,只有住在城里,家境富裕的人家,才有机会,有财力供孩子去学个钢琴小提琴什么的。

所以这个时候会弹钢琴,而且家里还有钢琴的,那是一种很高大上的所在啊!

小池弹的这架钢琴整体黑色,样子中规中矩,于青不懂钢琴,看不出什么道道来,就觉得琴身烤漆光滑可鉴,看得出平时保养的很精心,牌子是一行描着金边的字母,略有掉色,拼一下的话,估计是“海玆曼”?

小池两手轻抚过一遍琴键,琴声叮咚,估计已经找回了感觉,拧头问她:“想听什么?”

吆喝,这口气还真不小。

“嗯,”她说,“那就来一曲郎朗的《野蜂飞舞》吧。”

“……”

她乐,往他身上一歪:“行了,不难为你。那就《致爱丽丝》吧。”

正文 第227章孔雀开屏

于青选择《致爱丽丝》,倒不是她多喜欢这曲子,而是因为这曲子够有名,技巧也够浅显,是钢琴初学者的必备曲目。

她不会说,上辈子,她和陈曦结婚后,对门的邻居家装的电子门铃就是这首致爱丽丝,所以几乎每天都要听个N回。

不过,纵是再悠扬的曲调,简化成简单的电子音符后,也会变得单调而刺耳。

于青每天都受其荼毒,实在是对大师贝多芬的这首世界名曲也变得彻底无爱起来。

不过,此刻,情况却有所改变。

许起初还有些生疏,一开始小池弹的很慢,曲子前部分的明媚清朗,在他指尖下多出了些柔情四溢,行至中后段,手法变得娴熟,节奏感明显加强——于青几乎发了呆,就见眼前弹琴的少年随随便便挽着两边的袖子,平时总是握笔和抓球的两只大手,手指的挪动并不夸张,也绝无像钢琴家郎朗那样一弹起琴来就要摇头晃脑、沉浸其中。

他手指修长,骨节清癯,眼神下垂,注意力全部凝聚在十个指尖之上,有一种十分专注的美感,窗外春日温暖,花香正浓,悠扬的乐声如清风徐来,浅浅拂动了他纤长的睫。

音符渐歇,高大的少年深吸一口气,放松下来,伸握了下十指,扭头对她不好意思的笑:“太久不弹,手都生了。”

于青摇摇头,他弹的慢,却极认真,而且她相信这绝不是他十多年后第一次再摸琴键,私底下一定有偷偷练过。

否则,不会如此流畅。

她伸手圈住他的脖子,下巴抵去他的肩膀:“为什么今天这么好,要弹琴给我听?”

他有点脸红起来,摸着头发:“就、就是,想弹给你听。”

她手指头不客气的戳他的脸,语声亲昵:“你说,你像不像孔雀?”

他抓住她圈在自己脖子上的胳膊,大拇指摩挲着她手腕的皮肤,有点奇怪:“孔雀?”

“就是雄孔雀呀,你没看赵忠祥的动物世界嘛,”于青一本正经跟他科普,“一到求偶季,这雄孔雀就花枝招展的翘着尾巴在母孔雀跟前蹦跶,使出浑身十八般武艺,就为了博得芳心,好让母孔雀能多瞧他一眼。”

他明白她话里的揶揄,却不羞不恼,反而一脸甜蜜的把脸凑过去:“那这只雄孔雀,卖艺卖的这么卖力,不知道母孔雀有没有赏脸,肯多瞧一眼?”

于青把他的脖子勾向自己,贴着他的耳朵,吹气如兰:“母孔雀说,‘嗯,孺子可教,表现不错。’她很喜欢……”

他声音低到几乎耳语:“有多喜欢?”

“比之前的喜欢,又多喜欢了一点……”

他注视她的眼睛,拿鼻子蹭她的鼻子,鼻息温热,扑在脸上——然后,突得将她拦腰一抱,竟是将她提溜起来,放在了自己的膝盖上。

于青身子碰到琴键,发出“嗡”的一声,吓的她手脚一缩,立时不敢动弹,刚想赧怪一声,就被人勾下了脖子,劈头盖脸的亲上来。

暮春晴好,花香袭人。

他抱着她,脖颈间喉结滚动,嘴唇软到不可思议——到底是四月底了,天气渐渐开始变热,于青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衬衫,黑色健美裤,衣服包裹着少女青春勃发的躯体,像是沾染了窗外院子里的花香,气息芬芳;而在她手下和身躯下,少年宽阔的胸膛起伏不住,热度灼灼,触手似乎哪哪都是烫的,硬的,像是要从胸口喷薄出一个火山口来。

房门关着,房间里初闻很静,再细听,细细的喘息声交织在一起,给这份静谧平生添了好多暧昧。

说实话,被一个年轻小伙抱着如此亲热,又是打从心底里喜欢的人,说不情动那是假的——于青只觉浑身燥热,他抚在她后腰处的手,像是一个火源地,明明没有挪动半分,却是由它辐射而出的热量,在她血液中,已有滚沸之势。

她掌心出汗,前心后心都出汗,他的脸颊他的皮肤好像也在出汗,气喘微微,望着她的眼神,像一个渴水的旅客。

而她,是他的甘露。

于青上辈子已嫁做人妇,也算是个过来人,又哪能不懂他眼神里的渴求。

但重活的这第二遭,身为货真价实的青春少女已经很习惯了,她的扭捏羞涩也都不是假的,心脏在胸膛里咚咚咚跳的那么厉害也不是假的!

抚在她腰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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