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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主乏了(穿书) 第2节(1 / 3)

江窈暗自感慨——

恋爱了,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古人的智慧真是无穷无尽的,多亏了还没受到污染的大自然孕育。

男人皱着眉,眼睫闭得很紧,丰神俊逸一张脸,剑眉入鬓,挺鼻薄唇,左眼角一滴朱砂红的泪痣,下颔骨沾着半干的血迹。

还真是可怜见的。

江窈不忍心了,迷茫起来这个男人该怎么办,刚想拿出帕子给他擦了擦脸。

还没碰到他,腕上就被人一把锢住。

她除了听见自己紧张的砰砰心跳声,骨头咔擦作响的声音清晰可辨。

江窈当时就后悔了,长得好看顶个什么用,爱情又不是拳击场。

她被人反手剪在身后,被人钳制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疼得江窈眼泪水都快掉下来了,直吸冷气。

同时嘴上又不肯服输:“阁下这姿势,是天神下凡呐还是土地公刨地?”

第2章

连枝大喝一声:“放肆!”中气十足,听起来很有来头的样子。

江窈抬起眼睫,差点儿看傻了,连枝手上握着个短树杈,正对着自己这边指手画脚。

偏偏这时候天公不作美,江窈额上一凉,丝丝细雨打下来。

江窈眼眶有点睁不开,使劲对着连枝使眼色,如果连枝伶俐些,现在应该已经在去搬救兵的路上。

但是连枝不伶俐,还有点一根筋,看得出来很着急,一步步试图朝着江窈靠近。

江窈喉头一紧,男人的虎口搭在她的锁骨上,指腹粗粝。

简直让人头皮发麻,有一种狗血玛丽苏剧顿时变悬疑犯罪剧的感觉。

江窈灵机一动,对着连枝喊了声:“别过来!”然后她眼睛一眨,豆大的眼泪珠子坠下来,“您行行好饶了我吧,我虽然上没有七十老母,下也没有三岁小儿,但是我有一个梦想,春暖花开,安居乐业,当一个合格老百姓的楷模典范。”其实就是混吃等死当咸鱼。

“奴家自幼被赌鬼老爹卖到人贩子手里,险些沦落青楼,幸好静安寺的住持心善,发了慈悲心。”一声奴家,声音嗲里嗲气,充分体现了她的高水准发挥。

卖人设卖惨这一套,一波三折,引人入胜,她最熟悉了,毕竟执掌乐坛半壁江山的前辈一直很严格。

“谁知道刚脱虎口,又入狼窝,天天被奴役,挑水砍柴,生火做饭,您看看奴家这一双手。”

察觉到脖颈上的手微松,江窈趁热打铁,撩起袖口,白花花的腕,像刚剥了壳的水煮蛋似的,一双手也骨肉均匀,纤细修长,还带着点女儿家的富态,指甲盖露着淡淡的粉色,晶莹剔透,真正儿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江窈生怕露陷:“您还是别看了吧。”

她越说越起劲,瞎话天花乱坠,想起来下着雨,干脆也不哭了,脸色还有几分恰到好处的悲怆。她想,要是现在有八台机位在拍,那肯定是三百六十五度无死角的我见犹怜,暗暗给自己点个赞。

小白菜呀,地里黄,两三岁呀,没了娘,说得就是她。

可是她显然忘记了,照她现在的模样,跟梨花带雨完全搭不上边,说她是嚎啕大哭还差不多。

谢槐玉静静听了半晌,富有深意的看了眼前粉雕玉琢的小姑娘一眼,碧水连天的裙镏,琵琶襟上绣着木蕖花的纹路,发髻柔软,丝绸一般的青丝,显然是悉心蓄了多年,上头隐约泛着桂花香,长安城这两年凡是钟鸣鼎食的世家女子,都时兴用牛角梳蘸着桂花水梳发。

“若你真的是长安人氏,你定然识得我是谁。”

他的声音很低,仿佛不经意间就会随风消逝,江窈才想起来这人受伤了,但是谁叫人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而且他这话未免也太盛气凌人,他算老几啊,天子脚下,怎么说也是她……爹做主。

江窈虽然随遇而安,但她也不是任人揉捏的软包子,以前在剧组只要是她在的地方,从来没有耍大牌的事儿发生,她动一动手指,都够那些没有敬业精神的小明星喝一壶的。

不错,江窈勉强也算个娱乐圈大佬,因为她背靠大树好乘凉,家世显赫。譬如高中时她申请住宿到一半又反悔,老师问她原因,她“啊”一声,突然想起来附近有一套学区房来着。

她生母早逝,生父在国外做生意,从小就自力更生经常去剧组串戏,也算个摸打滚爬上来的老戏骨。

每回走红毯,报道她的版面占大半,从头到脚的首饰服装受人追捧,

想当年,她就是引领潮流的指向标,论装叉这项业务,她排第二都没人敢排第一。她如今穿成锦衣玉食的小公主,适应的还算习惯,除了没有高科技电子产品之外。

所以江窈轻哼一声,几乎是骨子里与生俱来的不屑一顾。

“若你这话没有掺假,你也必然识得我是谁。”

结果谢槐玉闷哼一声,江窈下意识接住他下滑的手掌,再等她回过头,谢槐玉已经蒙头栽在她怀里。

她拽下他腰上的玉佩,上面镌刻着一个谢字。

长安谢家,那确实挺出名。打大邺开朝祖帝开始,谢氏宗僚便独树一帜,谢家的先祖立下汗马功劳,天女下嫁金玉满堂,那可是正儿八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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